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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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5]第0265号);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1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89,579,945.26元,实收股本323,27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形成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公司面临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是受历史经营包袱与资产价值波动双重因素影响。早年收购行为使企业承接了标的资产的历史亏损积累,造成未分配利润长期处于赤字状态;收购后,受市场环境变化及部分并购资产运营效益不及预期,引发大额商誉减值计提,利润空间持续受到挤压,最终形成亏损扩大的连锁效应。
三、应对措施
针对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以及所面临的退市风险,为努力改善公司的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将努力多措并举,力争化解风险,实现持续经营能力改善:
1、在资本结构优化方面,公司将积极寻求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债务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股权融资等方式增强资金流动性,改善资产负债表,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在债务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债务重组、制定合理方案,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负债率,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3、在主营业务竞争力提升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稳步提升业务的质量、效益和利润;加大研发力度,淘汰落后设备及生产线,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和产能,在保证产品产量的同时也降低生产成本,以此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
4、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着力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并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控,做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和增收节支工作,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合理量入为出,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上述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2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事项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承保人:授权公司管理层择优选择
4、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高于6,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费用: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6、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 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4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持有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对议案7.00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5月19日16: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其间交易日的9:00-11:00或14:00-16:00)。
6、信函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10610)
7、传真登记号码:020-83628691
8、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应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慧
电 话:020-83628691
传 真:020-83628691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
邮政编码:510610
邮 箱:ytsy000691@163.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1,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请委托人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5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陈志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8)及《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 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出具的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表示理解和认可。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争取2025年彻底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积极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9、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6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陈启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8)及《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 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因此,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表示认可,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反映了事项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9、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7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太实业,证券代码:000691)自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亚太实业”变更为“*ST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
3、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64,809,147.6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亚太实业”变更为“*ST亚太”;
3、股票代码:仍为“000691”;
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30日。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期末归母净资产为-64,809,147.62元,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第一款“(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29日停牌1天。自2025年4月30日复牌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状况,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督促管理层全力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持续跟踪上述相关工作的进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资本结构优化方面,公司将积极寻求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股权融资等方式增强资金流动性,改善资产负债表,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在债务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债务重组、制定合理方案,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负债率,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3)在主营业务竞争力提升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稳步提升业务的质量、效益和利润;加大研发力度,淘汰落后设备及生产线,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和产能,在保证产品产量的同时也降低生产成本,以此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
(4)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着力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并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控,做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和增收节支工作,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合理量入为出,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上述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2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前述十个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3628691
传 真:020-83628691
邮 箱:ytsy000691@163.com
邮政编码:51061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8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各企业应自2024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企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处理规定及相关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 2025-039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收回款项对应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转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资产减值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73,153,490.06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11,658,951.9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②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坏账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预先减值处理,旨在降低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质量。
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账龄、欠款时间、历史回收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依据公司有关会计制度,2024年度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13.87万元,转回219.36万元;2024年度计提的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0.10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6.97万元,转回946.54万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形成的过程
公司于2020年6月完成了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亚诺化工”)51%股权的收购,交易价格29,070.00万元,交易完成后,临港亚诺化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一企业合并》,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2020年6月17日,公司与临港亚诺化工完成工商变更,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5,223.12万元,51%股权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863.79万元,与交易价格29,070.00万元形成了16,206.21万元差异,因此形成商誉账面价值16,206.21万元。
2、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金额
受市场环境的变化的影响,2024年度临港亚诺化工精细化工业务的经营状况存在一定下行压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并购临港亚诺化工精细化工业务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存在一定减值迹象,故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对前述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公司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7,004.61万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7,315.35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1,165.90万元,总计减值准备6,149.45万元,导致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减少6,149.45万元,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本次计提和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0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借款逾期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因资金紧张,未能如期向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偿还借款,逾期借款本金共计21,385万元。
二、进展情况
经公司与广州万顺积极沟通,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收到广州万顺在《关于债务到期及相关安排的复函》,广州万顺表示:基于双方合作的信任基础,为支持公司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广州万顺原则同意在2025年12月31日前暂不行使对子公司股权的质权,但亚太实业需满足有效的债务清偿方案及行之有效的措施,具体包括:公司实控人仍为广州万顺股东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便于广州万顺能实时监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需按季度定期提交债务化解进展报告;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须经广州万顺书面认可。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广州万顺在《关于债务到期及相关安排的复函》提及的需公司满足的债务清偿方案及行之有效的措施,若涉及需公司审议或披露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则及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虽然公司与广州万顺进行了友好沟通,但公司依然存在可能面临诉讼、仲裁及广州万顺处置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导致丧失主营业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1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亚太实业,证券代码:000691)连续2个交易日(2025 年4月25日、2025 年4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确认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现将核查结果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及主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并于2025年2月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5〕23号)。
3、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公司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900万股股票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04月07日10时至2025年04月08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流拍。
4、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未能在原计划的增持期限届满前完成股份增持计划,为了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广州万顺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9月19日,其他增持条件不变。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诉讼判决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年3月20日,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 (2024)甘0191民初4079号),判决结果为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常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已于 2025 年 4 月 6 日生效。
6、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5-026)。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于2025年4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中捷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7、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公司因资金紧张,未能如期向控股股东广州万顺偿还21,385万元(本金)借款,鉴于上述借款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存在质押,公司与广州万顺积极沟通,并于2025年4月26日收到广州万顺书面函件,广州万顺表示:基于双方合作的信任基础,为支持公司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广州万顺原则同意在2025年12月31日前暂不行使对子公司股权的质权,但亚太实业需满足有效的债务清偿方案及行之有效的措施,具体包括:公司实控人仍为广州万顺股东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便于广州万顺能实时监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需按季度定期提交债务化解进展报告;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须经广州万顺书面认可。
8、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等公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64,809,147.6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同时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亚太实业”变更为“*ST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
9、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0、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1、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2、经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等公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64,809,147.6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同时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亚太实业”变更为“*ST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次一年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虽然与广州万顺进行了友好沟通,但公司若无法解决债务逾期问题,公司依然存在可能面临诉讼、仲裁及广州万顺处置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导致丧失主营业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上接551版)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马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伟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伟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