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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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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后根据约定交付时间予以交付。

3、销售模式

(1)商品混凝土销售模式

公司商品混凝土的销售市场主要为重庆市主城区,销售客户主要是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及各生产基地销售部门开展日常销售工作,其中,营销管理中心以拓展新的大客户为主要任务,保障公司客户群体不断扩大;各生产基地销售部门对客户的资金实力、财务、诉讼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客户进行投标或谈判,确定合同条款;合同评审委员会对合同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销售部门与对方签订销售合同。合同中的销售价格通常约定以市场指导价为基准,若商品混凝土、砂石骨料市场价格涨跌达到一定幅度时,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商品混凝土的销售采取即产即销的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施工进度组织生产,运送至施工现场,由客户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对账并结算。

(2)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销售模式

公司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销售市场主要为重庆市,销售客户主要是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客户对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需求,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三)报告期内主要项目进展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干拌砂浆项目和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因市场环境原因,延期至2026年3月。募投项目进展的具体情况请关注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的相关内容和《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量为410.62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6.51%;实现营业收入14.12亿元,同比下降28.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多媒体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翔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全体董事、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相关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分配方案是综合分析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状况、公司股东长期利益等因素,同意该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该议案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部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结合现阶段发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在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活动中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与本议案均有重大利害关系,监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原因系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综合考虑未来资金规划及《公司章程》关于分红条款的规定,拟定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 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117,258.5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8,036,217.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商品混凝土销售区域为重庆市。2024年受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调整影响,重庆市房地产新开工施工面积累计下滑27.5%,使得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品需求大幅减少,导致行业竞争加剧,重庆市2024年全年商品混凝土产销量为4,195.21万立方米,同比下滑25.45%,进而导致公司整体销售量不及预期。同时,商品混凝土价格较去年继续呈下滑趋势,2024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C30规格)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325元/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7.5元/立方米。

(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未来资金使用情况

1、关于分红制度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了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2、未来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所在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为确保公司在市场波动中能够稳健运营并保持市场竞争力,对企业现金流要求和整体运营抗风险能力的要求较高,公司需要保证充足的现金流,为正常经营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红方案。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相关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分配方案是综合分析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状况、公司股东长期利益等因素,同意该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自身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 担保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金额为1.2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预计中的被担保单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其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概况

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担保预计的履行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预计金额。

公司可根据融资情况,由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担保事项均包含在上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四方建通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二)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三)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四)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五)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五)其他事项

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对其经营情况熟悉,偿债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担保事项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内容为准。

(二)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并授权其签署担保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四)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预计,在上述授权范围、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商品混凝土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必要的担保,能够更好的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

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开展相关运营管理工作,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2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22%。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审慎性原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需要履行的特殊审批程序。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较大且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将根据客户资质、信用状况等综合情况审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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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5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