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竞买矿产资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竞买矿产资源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是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对董事、监事薪酬事项无异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与该议案无重大利害关系的董事人数不足3人,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对未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无异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多媒体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及资金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1.90亿元的综合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拟合作银行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链接贷、国内买方保理、商票保贴、商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并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类型,具体授信品种根据银行产品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审批融资具体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 现金管理期限:自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授权情况: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1CQAA20008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部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2024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74.1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含孳息)为50,583.3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孳息)为4,932.85万元,未包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管理、报告和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3月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现金管理利息和普通存款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583.39万元,占募集资金金额初始净额40.95%;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274.1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募投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说明
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国家于2019年12月出台房地产行业“三道红线”标准,并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据国家统计局和重庆统计局统计,2021年至2024年,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下:
■
商品混凝土行业受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公司商品混凝土的主要销售市场在重庆市,根据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1年至2024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量及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
基于上述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目前,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不及预期,仍处于行业发展初期,尚无行业相关数据。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的下游主要应用市场为房地产行业,因此,受重庆市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市场需求下滑导致竞争激烈,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因此,公司采用分期建设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具备了一定的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目前处于市场拓展阶段。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已累积投入9,236.57万元,其中,2024年投入274.13万元。2024年装配式预制构件生产量为2.47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8.92%。
(2)干拌砂浆项目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整,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模未达预期,根据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协会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
受下游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2024年,干拌砂浆市场规模已不足200万吨、湿拌砂浆市场规模已不足50万方,砂浆市场规模发展不及预期。
为了低成本且快速的切入砂浆细分行业,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及购买资产的议案》,以自有资金购买重庆砼心建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条砂浆生产线,年设计产能为120万立方米,公司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
综上所述,重庆市砂浆市场受房地产行业影响,市场规模不及预期且逐渐萎缩,未来发展空间有限且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公司已通过购买砂浆生产线的方式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干拌砂浆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干拌砂浆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3)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
1)市场地位变化情况
随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车辆租赁公司的企业质量的优化、运营规模的增长,管理水平也逐步提高,车辆运输外包服务在车辆维修、计提折旧、人员管理、车辆调度、车型结构、车型数量等方面更具优势。根据公司对车辆运输服务外包和自有车辆运输成本的统计,运输服务外包成本低于自有车辆运输成本;并且,随着新能源车辆的不断发展,如果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由燃油车转换为新能源车,运输服务外包方式将为公司节约转换成本,并保证灵活性。
截至目前,公司部分日常运输任务由新能源车辆完成,并且能够满足日常运输任务。
2)“双碳”实施情况
2020年9月22日,我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碳中和”目标,即:“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3月5日,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出“碳达峰”。
2023年2月2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核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并书面通知重点排放单位。目前,公司尚未纳入重点排放单位。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根据测算,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将使公司新增475台各类车辆,预计每年将新增柴油消耗1,521.63万升,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万吨,增加能耗约1.86万吨标煤,单位能耗为0.75吨标煤/万元,预计未来将会给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综上所述,公司采用运输服务外包的方式保障日常运输任务,不仅使得运输成本更低、管理更高效,并且结合国家未来“碳排放”发展趋势,公司在未来经营中能够灵活转换使用新能源车执行运输任务;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涉及资金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11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8月12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4月25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39,500万元,在相应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4年,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协定存款等类型的存款产品,无到期收回和新增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表中的协定存款为存款类产品,“认购金额”为2024年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本金及其孳息均在募集资金账户内;“实际收益”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积收益。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四方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上接563版)
(下转56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