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67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基于生产经营需要,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一)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二)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局将该项职权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五)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六)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七)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登记事宜;
(八)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前,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股票期权的,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调整为预留授予权益,且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权益不得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九)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相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继承事宜,终止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十)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十一)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十二)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十三)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十四)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十五)本授权的期限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6,527,30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实施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喻世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喻世伦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于2025年5月20日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20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福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履职,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情况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关联监事马黎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务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确保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2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母净利润4,012,333,934.9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9,893,747.9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13,719,863.43元,扣除2023年度分配现金股利1,196,558,102.95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30,989,374.7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96,066,133.61元。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6,527,300股股份不参与此次利润分配。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46,753,43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拟派发现金红利1,231,281,409.6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0.6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将充分考虑股东权益,兼顾资本投入和发展规划,实施稳定的分红政策,为股东带来长期、持续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该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资信、财务状况良好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等作为受托方,主要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产品等各种金融资产。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委托理财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制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局授权财务部门负责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将结合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并安排专人负责等方式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局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日常资金的周转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增加投资收益,提升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25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朱华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晨曦
■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姜丽君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5年度,公司将以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因素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立信工作勤勉尽责,配备专业扎实、经验丰富的审计团队,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2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下属公司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30,016.87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557,958.49万元。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2月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后,公司2024年度与蛟龙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阿里巴巴集团下属公司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30,016.87万元。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喻会蛟、张小娟、沈沉、喻世伦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统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557,958.4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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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正常经营调整所致,未对公司经营及业绩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已经2024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币种统一为人民币,其中比例为0.00%的,系比例小于0.01%所致。
2.本表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3.上述关联方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所确定的关联方,范围及关联交易金额等较审计报告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确定的关联方范围及交易金额或存在差异。同时,因关联方数量众多,公司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18号1幢6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蛟龙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二)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喻泽奇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2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凤联村仓里9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中草药种植;食用农产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供销合作社管理服务;新鲜蔬菜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化妆品批发;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鲜肉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中草药收购;文具用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鲜蛋批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餐饮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家用电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蛟龙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上海圆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1层K区16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软件销售;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圆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蛟龙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四)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蔡崇信、J. Michael EVANS、武卫、吴泳铭等
注册地址: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股本:1,911,786.16万股
业务性质:中国商业零售、云计算和互联网基础设施、菜鸟物流服务、国际商业零售、本地服务、数字媒体及娱乐等。
关联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阿里巴巴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五)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501号V424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广告发布;装卸搬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服务;洗染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阿里巴巴集团下属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六)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荣博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2幢4层41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供应链管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为阿里巴巴集团下属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七)杭州桐源酒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云飞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0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杜预村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零售:卷烟、雪茄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桐源酒业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八)深圳市安顺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炜国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0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华清大道339号立上厂3栋201
经营范围: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安顺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系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九)东莞市佳速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滕晓明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3月11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北栅西坊路61号2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东莞市佳速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系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十)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立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28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空港商务中心BDEF栋F区6层10601号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共航空运输;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从事两国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或者有关协议规定的经营性业务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系过去十二个月内蛟龙集团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十一)上海翔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庞建哲
注册资本:9,090.9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08月19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浩宇路919号7幢1层1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无船承运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民用航空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分支机构经营);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分支机构经营);民用航空器维修(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翔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系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十二)杭州梁英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罗娜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4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齐飞路350号圆伦大厦1幢23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梁英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十三)佳荣企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张小娟
注册地址:SUITE 2208, 22ND FLOOR, OFFICE TOWER, SKYLINE TOWER, 39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KLN HONG KONG
业务性质:房地产租赁。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佳荣企业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快件揽收派送、国际干线运输、中转运输、餐厨原料采购、信息系统技术服务、资产租赁及设备采购等正常经营性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经营所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同时,进一步降低费用、防范风险,实现双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29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至5月15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to.net.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利润分配,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表现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董事兼总裁潘水苗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王丽秀女士、独立董事黄亚钧先生、董事局秘书张龙武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6日下午16:00-17: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至5月15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to.net.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秋波
电话:021-6921 3602
传真:021-5983 2913
邮箱:ir@yto.net.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投资者关于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问题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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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生产经营需要,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国际业务稳步发展,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以外币结算,鉴于目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外汇市场不确定性仍然存在,为有效平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效益的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规定缴纳相应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届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前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等。
(五)交易期限
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局授权财务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并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在董事局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但具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三)违约风险:对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控制相关业务风险。
(二)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经营为基础,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公司将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董事局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四)公司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