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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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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2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京会兴审字第00830022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行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和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同时在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行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及医保体系的健全等因素的驱动下,预计我国医药行业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2024年作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中国医药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期间一系列重大政策的出台与落地,医药政策呈现出多维度、深层次的特点,涵盖了创新药发展、医保改革、药品价格治理、医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监管联动机制等多个方面,为人民群众健康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不仅为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健康中国”战略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医药行业将进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更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另外,近年来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并落地实施了一系列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行政法规和政策,不断完善对中医药产业的规划和指引,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显著优势。在国家鼓励中医药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的背景下,优质中药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所处行业政策情况:

2024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指导医药采购机构聚焦“四同药品”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

2024年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鼓励高质量创新的通知》征求意见,从创新药定价以及加快上市效率等方面鼓励医药创新发展。

2024年3月,国务院李强总理所作的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创新药产业发展。

2024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十四个部委联合制定印发了《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对本年度纠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治行业乱象,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关键领域,对构建良好行业作风意义重大。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从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7方面部署22条具体任务。在中医药方面,提出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建设。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

202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

2024年12月,《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重点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

(二)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是集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加工为一体的现代化医药、高新科技型企业。公司目前拥有中成药药品和化学药品批准文号300余个,基本涵盖中、西药常用剂型。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茶剂、丸剂、注射剂等;品种覆盖儿科、妇科、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骨科、呼吸科、抗感染治疗等十多个领域。拥有以小儿肺咳颗粒、延参健胃胶囊、地贞颗粒等为代表的多个市场畅销品种。其中,小儿肺咳颗粒、红霉素肠溶胶囊、血塞通注射液等100余个品规进入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小儿肺咳颗粒、延参健胃胶囊、红霉素肠溶胶囊、血塞通注射液、地贞颗粒等200余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延参健胃胶囊、地贞颗粒、益气消渴颗粒等为公司独家品种。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制造业务,业务范围涵盖药物研发、药品生产与销售。公司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注册证》等经营资质后进行生产,然后通过经销方式将药品销售给医药流通企业,由流通企业将药品销售给医疗机构或各大药店,最后销售给药品消费者一一患者。

1、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模式分为自主研发和联合研发两种模式。

自主研发模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重庆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公司研究院可划分为中药所和化药所,所有产品以项目组的模式进行研发。研究院吸引了优秀科研人才,主要在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化学药、化学仿制药、中成药原有品种深度开发及工艺优化等方面开展研发工作,并获得一定成效。

联合研发模式:公司近年来先后与浙江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西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国内高校及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实验室共建、新药联合开发、各级课题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科研院校研发人才资源优势,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同时,公司还设立了改良型新药专项研发平台,持续引入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和拥有丰富研发经验高端研发团队,以提升公司在中成药和化学药方面的综合实力。

2、采购模式

公司执行“以产定采”的采购策略,设置集团供应链中心,负责全集团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五金备品备件、试剂耗材、办公用品和工程设备的集中采购,采取公开招标、询价比价等相互结合的采购模式,并严格按照GMP的要求,由质量、生产、采购三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管理、备案。公司建立了“计划-采购-监督”分工协作、交叉审核、互相制衡的采购机制,以保证质量并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公司销售部门制定年季月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据此制定年季月生产计划,供应链中心根据物料库存、使用周期等情况制定年季月物料需求采购计划,过程中再依据实际销售情况、生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制定每月可供执行的物料采购计划并经各部门会审后执行。

各分子公司采购部门依据物料采购计划同各合格供应商询报价上报集团供应链中心,集团供应链中心再次询报价或者公开招标。针对所采物料商品的不同,采取以集中采购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采购模式。供应链中心根据采购计划、库存情况及原辅料市场情况从经质量审计的供应商进行招标或者询报价采购,在确定合格供应商及价格后,下发各分公司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其中大宗中药材品种多采取药材产地采购模式,即通过前期的市场及产区调研,确定适合公司采购的策略,选择时机进行产区季节性采购。

2024年在对中药材、原料药、试剂耗材、包装材料、仪器设备、工程及工程材料的集中采购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对集团物流运输、计量校准、工艺外包等项目采用集采模式。通过资源的有效融合,提高了供应商质量和稳定性;规模化的采购有效的降低成本;集采过程有效的减少采购环节、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集采促进与供应商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优化提高了协作运营效率,增强了企业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响应能力。

2025年在集采会在扩围深化、优化管理、推动创新等多个维度,提出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扩大集采的覆盖范围,将五金配件、耗材等纳入集采;对集采供应链进行优化和完善,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可靠;探索创新的采购模式,如开展集中采购联盟,与其他制药企业联合采购原材料、辅料等物资,通过规模效应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

供应链中心跟踪、监督、评估各分子公司采购效果,公司审计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审查和监督。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单位主要为天圣制药及下属四家全资子公司一一湖北天圣、湖南天圣、四川天圣、天圣山西,主要生产销售各类口服固体制剂(包括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茶剂、丸剂等)、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药用空心胶囊。

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生产,严把质量关。公司执行“以销定产”的生产策略,在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避免物资和产品的积压,以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生产组织方面:在公司“以销定产”的策略下,由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需求下达需货计划,生产部门在接到需货计划后,根据库存情况,下达生产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回来后,按质量标准进行全项检验,检验合格出具检验报告单和物料放行单办理入库。车间根据生产计划,从仓库按批领取合格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严格按注册工艺和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不合格不准流入下一道工序,同时不但要求质量合格,过程也要合规。产品生产完毕后质量部门进行随机抽检,后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全项检验,检验合格再对每批产品进行放行审核,所有项目审核无异常后开具成品放行单,仓库接到合格成品检验报告单和成品放行单后办理成品入库,产品即可上市销售。公司执行6S管理模式,严格考核管理,实行精益化生产。

质量控制方面:公司本着“以民为天,以质为圣”的宗旨,奉行“质量第一”的质量管理理念,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公司一直以来将质量管理的理念贯穿到“人、机、料、法、环”的方方面面,实行全员质量管理。在人员方面,质量管理人员均具备医药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专门的培训,能够在各自的岗位上很好的控制产品质量。在机器设备方面,不但采用国内最先进的成套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让设备随时处于最佳状态,为生产出优质产品提供硬件保障。在物料质量控制方面,配备了完善的分析检验仪器,制定了物料的详细检验操作规程,对所有物料均严格全项检验,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中间产品不合格不准流入下一道工序,成品不合格不得放行出厂。在生产过程中,配备了经过培训并且有丰富经验的现场质量监控人员,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质量监控,确保产品生产过程合规,质量合格。在质量管理制度方面,公司按照GMP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并严格执行,按期进行自检,查漏补缺,使所有质量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执行到位,以确保产品质量。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在剂型、规格、生产工艺等方面差异化竞争特点,加强了公司产品在各省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的竞争优势。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销售模式,即将生产的药品通过经销方式销售给医药流通企业,由流通企业将药品销售给医疗机构或各大药房、诊所,最后到药品消费者一一患者。

公司制定了全渠道全覆盖的精细化、学术化的营销模式,精准定位各级优质经销商,并铺以专业的自有学术团队。同时针对不同管线产品属性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营销团队,现已形成独具特色的营销模式。

同时核心产品在基层终端市场需求潜力大,我们通过以学术价值为导向,下沉终端基层市场,覆盖了13,000余家基层机构,保证了产品的可及性。

在普药产品的销售推广方面,针对普药流通大、覆盖广的特点,公司在全国28个省市建立了销售网络,与各地优质商业深度合作,以提高公司产品在全国市场的渗入率。

公司加强客户管理,自2020年开始,有针对性的根据不同的客户画像、客户特色匹配不同产品和覆盖区域,增加了公司产品在不同省市和医疗机构的覆盖率。

2025年公司将利用丰富的自产品种优势,结合多年深耕医药行业的渠道优势,面向全国医疗诊所推出自有互联网医药销售平台,尝试引入AI等多种赋能工具,拓宽销售,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21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403,826.5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7,773,923.0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9,001,159.45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05,514,848.09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第(四)款第一项,公司在同时满足如下具体条件时应当实施现金分红:(1)公司当期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情形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鉴于公司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且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22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11,870.00万元,上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8,415.36万元。

2、审议程序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爽、张娅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刘群、刘爽、刘维应回避表决。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长圣医药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94,902.85万元,净资产为5,647.51万元;营业收入20,932.88万元,净利润为-152.6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爽先生在长圣医药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长圣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故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对以上关联交易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遵循自愿、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以上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意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23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情况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146万元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执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签署。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申请授信18,646万元

(1)以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北京天泰慧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通州区景盛中街甲8号院2号楼-2层至2层01、通州区马驹桥镇金桥科技产业基地作为抵押;

(2)以天圣制药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西路61号1号楼、2号楼、3号楼、值班室作为抵押;

(3)以天圣制药名下“一种中成药颗粒及其制备方法”等4件发明专利作为质押;

(4)刘群、刘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3,000万元

(1)以天圣制药位于垫江县桂溪镇石岭3、4社的房产作为抵押;

(2)以天圣制药位于长寿齐心东路2号房产作为抵押;

(3)刘爽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3,800万元

(1)以公司位于垫江县桂溪街道石岭社区4组6号制剂车间、垫江县桂溪街道石岭村4组6号附5号提取车间-厂房、垫江县桂溪街道石岭村4组6号附5号提取车间1-配电室作为抵押;

(2)以天圣制药位于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8号院2号楼2层的房产作为抵押;

(3)刘爽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申请授信2,700万元

(1)以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位于茶店镇二道坡村、蔡家岭村天圣路1号3幢的房产与土地作为抵押;

(2)刘爽、天圣制药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下转570版)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税务机关支付给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部分。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186.43%,主要是公司为了生产备货所致。

2.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43.74%,一是上年偿还的短期借款在本期重新贷款,二是本期贴现的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31.22%,主要是上年预收的房租在本年确认了收入所致。

4.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42.45%,主要是客户提前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48.38%,主要是本期偿还上年末一年内到期的贷款较多所致。

6.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50%,主要是有一笔长期应付款将于一年内到期所致。

7.预计负债较上年末负债减少46.05%,主要是本期支付了部分预计负债所致。

8.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2%,主要是新项目的推进和药品再注册导致费用增加。

9.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44%,主要是本期收到增值税退税较大而上年同期没有收到增值税退税所致。

10.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670%,主要是本期联营企业亏损所致。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5%,主要是持有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股票在本期变动幅度小于上年同期所致。

12.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70%,主要是本期收回部分长账龄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有所冲回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95%,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14.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441%,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产生损失所致。

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63.46%,主要是本年较上年同期支出的滞纳金减少所致。

1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2%,主要是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差异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31%,主要是本同期收到有增值税退税及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流出减少55%,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收到原退回土地的出让款,以及本期为购建固定资产资金支出减少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流入减少99%,主要是本期取得银行贷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于2025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52025001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152025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进行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前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开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开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