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锂电铜箔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主要材料,在锂电池既充当负极活性材料的载体,又作为负极电子收集和传导的集流体,在锂电池整体成本中占到5%-10%左右,但对于电池性能影响较大,尤其是对能量密度等参数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政策的不断助力与扶持,消费电子产品逐年稳步增长,新能源汽车行业迎来爆发式发展,储能行业也得以快速发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1158.2万辆,同比增长39.7%,占汽车国内销量比例为45.3%;新能源乘用车国内销量1105万辆,同比增长40.2%,占乘用车国内销量比例为48.9%;新能源商用车国内销量53.2万辆,占商用车国内销量比例为17.9%。受益于市场的快速蓬勃发展,锂电铜箔的需求量不断增长。
根据研究机构EV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年)》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1545.1GWh,同比增长28.5%。从中国市场来看,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1214.6GWh,同比增长36.9%,较2023年增速高2.6个百分点,在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的占比达到78.6%,出货量占比继续提升。展望未来,EVTank在《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年)》中预计,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在2025年和2030年将分别达到1899.3GWh和5127.3GWh。此外,在储能市场方面,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统计,2024 年我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达109.8GWh,同比增长136%;根据SNE Research 统计,2024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301GWh,同比增长 62.7%。
4)电子电路铜箔行业情况
电子电路铜箔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重要的基础材料,“极薄铜箔”列入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根据 Prismark统计,2023年全球PCB市场5074亿元,到2024年增长到5336亿元,复合增长率约 5%。Prismark 预测 2023-2028年全球PCB产值复合增长率约为 5.4%,2028年全球 PCB产值将达到约904.13亿美元,预计到2028年中国PCB产值将达到约461.80亿美元,受益于科技持续进步和下游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电子电路铜箔行业具备增长空间。
铜箔在信号传输中存在趋肤效应,而具有低表面粗糙度的RTF和VLP/HVLP铜箔能有效降低信号损失。随着国内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服务等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了相关行业对高频/高速数字线路需求的增长。同时,随着5G通信技术和消费电子设备的升级,对高性能、高密度的印制电路板需求激增。然而,由于技术门槛高,以上类型的高端电子电路铜箔仍需大量进口。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推动高端电子电路铜箔的国产替代进程,目前主要为中高Tg高温高延伸铜箔(HTE)以及高密度互连(HDI)线路板用铜箔, 规格覆盖 9μm一140 μm 等主流产品。 2024年成功开发了FCF挠性铜箔,并且高速电路用RTF 反转处理铜箔实现了向客户小批量供应。2023年,公司在高频和封装应用的 RTF/HVLP 产品的开发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2024 年,公司持续深化“生产一代,储备一代,预研一代”技术战略。在高端电子电路铜箔领域实现多项突破,公司 RTF-2(反转处理铜箔)通过 CCL 厂商认证,并实现小批量供货,RTF-3掌握了超微细晶粒控制技术,取得技术突破。公司在 HVLP 铜箔领域也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HVLP1-2已经小批量试产,HVLP-3已通过实验室验证阶段,正在与下游客户进行测试。
埋阻铜箔具有无方向性、厚度及方阻可定制、操作简便等特点,适用于高密度高传输电路设计,具有高性能和低成本的优势。作为下一代铜箔技术,?公司将埋阻铜箔项目在 2024 年列为重点研发项目,正加速扩产以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
5)主要技术门槛
电解铜箔生产工艺复杂,涉及专业广泛,具有精细化、专业化及严格的控制要求。一是添加剂复配技术是电解铜箔生产的核心技术,不同添加剂对铜箔的性能和用途起关键作用。二是生产设备为非标定制,各零部件精度与组装匹配技术在生产过程管控中起重要作用。三是工艺控制精准严格,需引入自动控制技术、在线测控技术,以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综上决定了各企业生产技术及产品质量的差异。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经过20余年行业实践和持续研发,逐步积累并掌握了与行业关键工艺相关的多项核心技术,近年来公司产能稳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铜箔年产能达到11万吨以上,报告期内铜箔产量6.70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5.57%,其中6μm 极薄锂电铜箔已经成为公司的主流产品,5μm、4.5μm 极薄锂电铜箔实现批量生产销售,掌握了3.5μm极薄电解铜箔的生产工艺核心技术,并具备量产能力。公司目前是国内高性能锂电铜箔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出货量位居行业前列,规模与技术均处于行业第一梯队,已与国内主要大型锂离子电池制造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成为其锂电铜箔的核心供应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高强/超高/特高强锂电铜箔、微孔铜箔、单晶铜箔、高阶RTF铜箔、HVLP铜箔、复合铜箔、IC封装极薄铜箔、高精密裸铜线、镀锡线、绞线等新产品研发,新型特种铜箔等前沿新技术研发,并时刻关注电池技术路线的发展变化,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固态电池、硅基负极电池和低空经济等所需新型负极集流体产品的相关研究及送样工作,其中全固态及半固态电池所用铜箔已小批量供应,高强/超高强/特高强锂电铜箔和PCB用超薄铜箔(UTF)已批量生产。此外嘉元隆源还积极储备高纯铜、键合铜丝等新技术,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业绩奠定坚实基础,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部分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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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锂电新材料行业。随着液态锂离子电池技术迭代趋近物理极限,叠加硅基负极材料产业化提速对高耐受性集流体的迫切需求,以及eVTOL飞行器、无人机等低空载具兴起对电池能量密度与极端工况性能的双重挑战,行业亟需通过材料体系革新实现安全性突破与能量密度跃升。以全固态/半固态电池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路线,通过固态电解质替代液态电解液,可同步解决热失控风险并突破400Wh/kg能量密度瓶颈;而硅基负极技术则通过4200mAh/g的超高理论容量打开更高能量密度窗口,二者共同构成全球研发焦点。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包括但不限于固态电池、硅基负极电池和低空经济等所需新型负极集流体产品的相关研究,半固态(凝聚态)电池所用铜箔已批量供应,全固态电池用耐腐蚀特种铜箔和高结合力铜箔已送样验证。
(2)PCB行业。电子电路铜箔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基础材料,其性能直接决定终端电子产品的可靠性及能效表现。2024年,伴随5G通信、AI算力及高性能计算技术的深度渗透,全球市场对铜箔的高频高速、高导热、超薄化需求持续升级,电子电路铜箔应兼具低表面粗糙度、高精度及高温稳定性,以适配大功率芯片与精密元器件需求。当前,国内高性能铜箔自给率已突破65%,进口依赖度加速下降,行业竞争正从“产能扩张”转向“特种铜箔研发竞赛”,企业亟需突破超薄连续化生产、高频信号损耗控制等技术壁垒,抢占车载雷达、AI服务器等增量市场,巩固国产替代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实现高端电子电路铜箔系列产品的技术突破,涵盖高阶RTF铜箔、HTE铜箔、IC封装极薄铜箔、超薄铜箔及HVLP铜箔,为国产高端铜箔替代注入强劲动能。RTF铜箔广泛应用于电子产品制造、5G通信、汽车电子、航空航天等领域,受益于AI服务器、低空经济等新兴场景的拉动,高性能铜箔需求保持稳定增长。高频高速PCB、智能驾驶、物联网设备等对低粗糙度、高导电性铜箔的需求提升,推动RTF铜箔在高端市场的应用占比扩大?。目前RTF铜箔仍是高频高速领域的主流产品,但HVLP(超低轮廓)铜箔因更优的信号传输性能,增速显著高于RTF。HVLP铜箔因极低表面粗糙度成为AI服务器高频信号传输核心材料,单台AI服务器用量为传统服务器的8倍以上,主要应用在5G基站、毫米波天线及自动驾驶车载雷达推动高频高速PCB需求,带动HVLP铜箔渗透率提升。???
(3)电磁屏蔽及散热领域。凭借卓越的导电与导热性能,铜箔成为解决电子设备电磁兼容与高热流密度散热难题的关键材料。随着5G通信、物联网及高功率电子设备普及,高频化、微型化趋势加剧电磁干扰风险,同时芯片热流密度持续攀升,传统材料在屏蔽效能与散热效率上已显不足。铜箔通过超薄化与精密加工工艺,可适配复杂结构设计,在保障宽频电磁屏蔽效果的同时,显著提升热传导性能,满足AI服务器、电动汽车电控系统等场景对信号稳定性与温控的严苛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电磁屏蔽及散热领域铜箔研发,推动产品向超薄化、复合化方向升级,为数据中心、智能网联汽车及先进通信设备提供高可靠性解决方案,助力电子系统能效优化与长效稳定运行,持续巩固在高端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
(4)复合铜箔。复合铜箔作为集流体材料的创新方向,凭借轻量化、高安全性与降本增效潜力,正加速渗透动力电池及储能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复合铜箔产线采用高效稳定的二步法工艺路线,突破基材适配、膜层结合力等关键技术瓶颈,实现PET、PP、PI多类基膜材料的规模化制备,目前已送样下游进行测试;同时还开展了复合铜箔一步法工艺流程设计,掌握了新型高分子膜为基膜的技术、无贵金属工艺配方技术等。
(5)高性能精密铜线行业。随着通讯5G网络建设、新能源汽车、高端电子框架与接插件用铜带、变压器等领域的发展,相关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大,高性能精密铜线的需求也相应增加。报告期内,嘉元隆源积极开展高性能精密铜线业务,丰富公司产品结构,重点倾向于高性能裸铜线、镀锡线、裸铜绞线、镀锡绞线等等产品市场,主要应用于电子电路精密电子线、5G通信电子导线、信号线、医疗线缆、高速传输数据线缆、铁路数字信号电缆、军工通讯线缆、智能汽车电子线束、新能源光伏导线中的导体等高端领域。同时,嘉元隆源积极储备高纯铜、键合铜丝等新技术。其中,高纯铜可以满足精密电子器件的需求,在真空电子器件、微电子芯片制造、航空航天的关键部件上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键合丝是半导体封装用的核心材料,是连接引脚和硅片、传送电信号的零件,是半导体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传感器、光电子等传统封装工艺制成中必不可少的核心基础原材料,市场前景良好。嘉元隆源将加大新材料的研发力度,提高工艺技术和产品附加值,通过丰富产品结构实现市场开拓和盈利水平的提升。
(6)光伏、储能行业。在“双碳”目标以及相关政策的推动下,国内光伏、储能行业规模逐年增长,是全球主要的光伏、储能市场。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涌现,为光伏、储能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报告期内,公司响应国家“双碳”政策,积极布局和开展光伏、储能、充电桩、风电及碳交易等业务。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成立以光伏储能投建、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公司,以分布式光伏为主、工商业储能为辅,全力推进集中式光伏、陆上分散式风电和碳交易业务,目前已与国内光伏储能领域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相关业务开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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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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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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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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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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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22,268,970.73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1.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831,043.21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354.9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本专项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明细项加总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14,835,377.36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5,164,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31号)。
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0,257,493股(以下简称“定增”),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7,488,427.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9,100,895.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8,387,532.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3.25万元(不含手续费),2024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35.04万元,2024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40.2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5,598.82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2,249.45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2,106.25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413.1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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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336.84万元(不含手续费),2024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003.27万元,2024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4.8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5,915.25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4,820.45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248.58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6,998.8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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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经证监许可〔2021〕180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1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公司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承接东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70,257,493股A股股票,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长江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不局限于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发行可转债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年2月8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4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及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上述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已划拨至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银行账号:35050168620709688388-000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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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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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根据其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因该账户为募集资金总账户,故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分行,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1《“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包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
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定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1,398.66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除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公司不涉及其他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铜箔表面处理与智能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调整后计划购置的设备调配至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并将铜箔表面处理与智能化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6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同时将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解铜箔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9月延期至2026年12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
保荐机构在前期进行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的情况,相关事项已在公司2024年4月25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中披露,具体为: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在使用上述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时,存在一笔在授权期限内实施的协定存款未在授权期限到期时及时赎回的情况,公司发现后已及时赎回,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实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保荐机构已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票据及信用证置换操作流程与公告流程存在差异
保荐机构在前期进行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票据及信用证置换操作流程与公告流程存在差异的情况,相关事项已在2024年4月25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中披露。具体为:公司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之前,已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自有资金所支付的保证金,还存在未先使用自有资金,而是直接将募集资金转到自有账户,并开具信用证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款项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出于优化财务费用,增大股东回报的角度,对原有置换流程进行了修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专门意见。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6月延期到2026年12月,并对其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调整后计划购置的设备调配至另一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同时将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解铜箔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9月延期至2026年12月。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但保荐机构关注到截至2024年底,“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投资进度为48.30%(累计募集资金投入/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投资进度较缓慢,虽然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已延期到2026年12月,但仍存在一定的延期或变更的风险。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4 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嘉元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等问题,但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后续保荐机构将持续督促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此外,公司“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等项目存在一定的延期或变更的风险。保荐机构后续将跟踪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其他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的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投入项目所致。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白渡)””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宁德)”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主要系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基于编制时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未来市场需求预测、公司技术研发能力等因素提出,公司经审慎测算后认为编制时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因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降价行为引发了包括燃油车在内的全行业降价潮,终端产品销售降价压力不断向上游产业链传导,同时铜箔行业进入者增加、新增产能不断释放,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加工费出现下滑,公司营业收入虽呈增长态势,且公司已积极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在费用支出上进行谨慎控制,但公司仍出现亏损的情况,导致募投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6:“新型高强极薄锂电铜箔研发及其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属于研发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测算。
注7:“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在公司现有生产及配套设施基础上实施,属于技术改造项目,旨在改进生产工艺和提升运营管理效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本项目不做经济效益测算。
注8:“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 主要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附表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的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投入项目所致。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嘉元科技园新增年产1.6 万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年产3 万吨高精度超薄电子铜箔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主要系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基于编制时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未来市场需求预测、公司技术研发能力等因素提出,公司经审慎测算后认为编制时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因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降价行为引发了包括燃油车在内的全行业降价潮,终端产品销售降价压力不断向上游产业链传导,同时铜箔行业进入者增加、新增产能不断释放,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加工费出现下滑,公司营业收入虽呈增长态势,且公司已积极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在费用支出上进行谨慎控制,但公司仍出现亏损的情况,导致募投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6:“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解铜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已延期到2026年12月,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831,043.21元,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39,921,555.49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12,857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81,269.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三)项“利润分配的条件”规定:公司上一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除外);以及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之“(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规定:除非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否则公司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公司2024年度合计分红金额为51,981,269.02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上述相关规定的分红条件;并且综合考虑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2025年经营预算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及未来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除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2024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一致,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2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5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6.83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79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04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2家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如下: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137.03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多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旸女士,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12年的会计和审计专业经验,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2024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曙萍,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6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1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并对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与会人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授权事项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下转583版)
(上接58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