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平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总裁(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各项工作。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制定的,公司所作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经审议,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2024年度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责任领域的实践和绩效,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结合2024年实际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各自撰写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各位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1)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夏芸、张展源、吴忠振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持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撰写了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报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1)经审议,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考核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及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核发给公司董事的2024年度薪酬金额为4,107,797.72元(公司部分董事兼任公司高管人员,该薪酬纳入公司董事薪酬范围),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业绩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所有董事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3)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经审议,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考核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及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核发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薪酬金额为3,497,705.28元(部分高管人员由公司董事兼任,该薪酬纳入公司董事薪酬范围),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业绩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3)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廖平元先生、杨剑文先生、刘少华女士、李建国先生和叶敬敏先生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刘少华女士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1)经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信?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现对2024年度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价值,保障投资者权益。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经审议,本次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度资金使用的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对公司无不利影响。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子公司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经审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经审议,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经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3日,会议主要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制定的,公司所作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一致,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2024年度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责任领域的实践和绩效,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格式和内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和格式要求,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考核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及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核发给公司监事的2024年度薪酬金额为948,906.00元,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业绩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所有监事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3)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度资金使用的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对公司无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子公司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降低财务成本,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投资风险可控,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裁(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产品虽然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嘉元”)、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嘉元”)、山东嘉元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嘉元”)、控股子公司广东嘉元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时代”)、深圳嘉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新能源”)、控股孙公司广东嘉元新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新能开发”)、湖南嘉元隆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隆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09,1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上述被担保人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4,074.93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嘉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新能源”)拟为嘉元新能开发向银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全额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事项由嘉元新能源其他少数股东吴鹏以持有嘉元新能源的10%股权为限提供反担保,即提供的反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深圳)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创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嘉元隆源向银行申请7,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嘉元隆源少数股东罗军以持有嘉元隆源的35%股权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即提供的反担保额度不超过2,45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本次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部分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互相调剂),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09,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德嘉元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元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山东嘉元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嘉元时代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嘉元新能源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嘉元新能源少数股东吴鹏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嘉元新能源为嘉元新能开发向银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全额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事项由嘉元新能源其他少数股东吴鹏以持有嘉元新能源的10%股权为限提供反担保,即提供的反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嘉元新能源为嘉元新能开发向银行申请14,000万元人民币授信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2,600万元人民币,嘉元新能源少数股东吴鹏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科创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嘉元隆源向银行申请7,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嘉元隆源少数股东罗军以持有嘉元隆源的35%股权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即提供的反担保额度不超过2,450万元。

公司2025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额度、期限、方式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德嘉元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7日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安市罗江工业路81号

4、法定代表人:杨剑文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嘉元科技持股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宁德嘉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西嘉元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

4、法定代表人:李建国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嘉元科技持股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西嘉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山东嘉元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山东嘉元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1月3日

3、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乐平镇郝集高端产业聚集区

4、法定代表人:叶成林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子铜箔研发、生产及销售;废旧金属材料的回收及利用;硫酸铜生产项目筹建(筹建期一年,筹建期间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嘉元科技持股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山东嘉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嘉元时代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广东嘉元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2月25日

3、注册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上坑村

4、法定代表人:杨剑文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水力发电。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解铜箔);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解铜箔);有色金属压延加工【PCB用高纯铜箔;高纯铜箔(用于锂电池)】。

7、股权结构:嘉元科技持股80%,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嘉元时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嘉元新能源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深圳嘉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5月26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塔楼1座702

4、法定代表人:吴鹏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测功电机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排放权交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水力发电;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嘉元科技持股90%,吴鹏持股1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嘉元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嘉元新能开发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广东嘉元新能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8月5日

3、注册地址: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河唇街原粮所5号店

4、法定代表人:李洋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物业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销售代理;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特种设备出租;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测功电机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水力发电;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嘉元新能源持股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嘉元新能开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嘉元隆源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湖南嘉元隆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9月21日

3、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曲潭街道办事处工业走廊隆源科技有限公司B栋101室

4、法定代表人:陈权新

5、注册资本:11,6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光纤制造;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纤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嘉元科创公司持股65%,罗军持股35%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嘉元隆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拟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人民币209,100万元系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的担保事项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地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嘉元新能源、控股孙公司嘉元新能开发提供担保,及公司与子公司嘉元科创公司对控股孙公司嘉元隆源提供担保,由嘉元新能源其他少数股东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担保或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嘉元隆源其他少数股东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度资金使用的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对公司无不利影响。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子公司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0,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1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10,873.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5,063.90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在产品、原材料等。2024年度,由于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经减值测试,前述产成品、在产品、原材料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3,021.09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已陈旧过时机器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300.32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收购山东嘉元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损失487.9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及转回/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0,873.2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转回/转销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关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下转584版)

(上接5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