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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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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0版)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注1: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2: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3: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报告费用为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万元(含税),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履职的证明文件;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

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

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根据《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2,968,407.14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构成如下: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1、报告期对应收票据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金额单位:元

2、报告期对应收款项融资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金额单位:元

3、报告期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金额单位:元

[注]系本年合并上海埃科燃气测控设备有限公司导致坏账的增加

4、报告期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金额单位:元

[注]系本年合并上海埃科燃气测控设备有限公司导致坏账的增加

(二)资产减值损失

1、报告期对合同资产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金额单位:元

2、报告期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金额单位:元

三、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公司对以下资产,予以核销,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968,407.14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96%,减少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968,407.14元,减少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2,968,407.14元,已在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公司本次核销的3,044,190.00元应收账款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准备,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不影响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损益,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并保持了一致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七、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存在一定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计提,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74,962,126.78元。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 15,939,485.33元,具体明细如下:

2、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4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损失3,172,512.69元。

3、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并根据相应的金融资产分类,将减值准备计入相关的科目。其中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冲回合同资产减值325,583.96元。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并根据相应的金融资产分类,将减值准备计入相关的科目。其中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707,829.83元。

5、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209,860.86元。

二、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24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55,258,022.03元,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4,962,126.78元,本期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利润总额74,962,126.78元,已在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并保持了一致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476号)确认,威星智能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632,662.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158,077.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3,705,627.55元,扣除2024年派发的现金股利8,825,360.64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6,354,852.21元。

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21,580,774.2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158,077.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9,813,563.91元,扣除2024年派发的现金股利8,825,360.6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50,410,900.13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450,410,900.13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20,634,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825,360.64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6.24%,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最终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及说明:

1、公司所处的仪器仪表行业,尤其是智能燃气及水务领域,正处于技术迭代与市场格局重塑的关键期。公司作为行业参与者,为保持技术领先优势,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用于超声计量、AI、智能算法等前沿技术的应用开发;同时为抢占市场份额,在渠道拓展、客户服务等方面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此外,面对市场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需预留充足资金以保障经营稳定性,维持业务的持续稳健增长,因此24年现金分红水平较低 。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日常运营、项目建设及后续业务发展支出等资金需求,有利于确保公司稳定运营、扩大生产规模,为公司可持续稳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经营、改善公司业绩,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的,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能够保证公司现有及未来资金需求安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最终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

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同时,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备案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制定《舆情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并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定及修订的制度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的修订中第1-7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上修订和新增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各项公司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该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2月24日起实施,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以往标准领取了部分2025年按月发放的基本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最近一次发薪日一次性补足应发放的工资,确保2025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该方案至新的薪酬方案重新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四、薪酬调整的具体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近年经营业绩、经营规模等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调整如下:

单位:元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当地物价水平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在“威星智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威星智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qb@viewshine.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威星智能”;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威星智能”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华兵先生、财务总监陈智园女士、董事会秘书张妍女士、独立董事张凯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

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推进公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工作,优化公司ESG管理和实践,加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科技成果转化,经研究,公司决定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对其组成以及成员职位不作调整。

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财政部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上述新的会计政策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解释第18号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4 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中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两项财务指标进行调整,不存在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追溯调整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情形。具体追溯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