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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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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一)股份回购情况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0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和2022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2)。

2022年5月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23,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回购最高价格61.4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8.80元/股,回购均价47.09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9,963,989.75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5,991,221股变更为55,928,527股;注册资本将由55,991,221元变更为55,928,52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涉及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即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申报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12-62383588

5.电子邮箱:ir@memsensing.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董铭彦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六)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七)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胤、赵淑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