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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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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5版)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0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0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05月20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0日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云 电话:021-51760952 邮箱:corporate@laiyifen.com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履职。现就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经营管理情况

2024年,面对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挑战,国内经济在复杂环境中保持韧性增长,国内政策持续发力,扩内需、促消费的中长期规划与结构性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顺应行业趋势,积极响应政策导向,适时进行战略优化,但由于部分城市消费降级趋势明显及行业激烈竞争的加剧,仍对公司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形成了压力。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以“深化资源整合、强化创新驱动”为核心,深耕质价比发展路径,优化渠道结构和提升组织效能,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指导下,重点围绕以下事项有序开展工作:

(一)智能驱动全渠道织网:构建全生态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全渠道一体化平台的优势,通过公司社区购APP及电商平台导流,以线下终端门店为触点,不断优化智能供应链物流体系,实现了线下线上产品、品牌、营销以及供应链管理等全方位的业务融合,进一步推进公司生活生态平台战略发展。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全渠道会员总人数达9,477万。

北斗系统的建设完成和应用,初步发挥效果,基于“CDP+标签+MA+SCRM”为基础的全渠道用户运营系统,将人货场打通,终端用户的需求更快地被反馈到供应链端,MPD系统的投入使用,公司可以快速适配产品和活动,让消费者第一时间享受到品质好又便宜的产品。

1、线下方面

(1)优化赛道,聚焦万家灯火主航道

公司持续推动万家灯火战略,一方面优化单店盈利模型,主动调改部分社区店、特通店、商场店,同时推出生活店模型,并创新业内首家仓储会员店;另一方面拓宽品牌认知度,加强全国加盟推广力度,持续调转直营门店。公司主动对部分区域门店结构及规模进行调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门店总数3,085家,同比减少16.28%。其中:直营门店1,485家,占比48%;加盟门店1,600家,占比52%。加盟占比的逐年提升,标志着公司逐渐从传统零售企业向连锁管理服务+供应链平台型企业转变。

门店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北京、天津、安徽、江西、重庆、广东等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遍布全国百余个大中城市。

加盟业务推进方面,坚持发展一商多店,鼓励支持优质加盟商多开店、开好店,不断优化加盟商结构,提升加盟成功率与抗风险能力。

(2)开拓资源,经销业务千帆竞发

2024年度,公司新增经销商174个,新增覆盖河南、湖南、广西等省份,至此公司经销商已覆盖全国31个省区。核心区域上海的业绩表现较上年同期增长21.6%。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特通业务旨在重要的交通枢纽和教育领域让大家吃到健康、安全、好吃的新鲜零食,在上海局、武汉局、青岛局(一等/商务座)礼赠零食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包含但不限于手推车、VIP候车室等项目,同步完成上海、苏州地区部分学校的配餐业务链接。

报告期内分销业务新增拓展至韩国、越南、泰国等本地连锁商超渠道。出口品类覆盖豆干、蜜饯、炒货等多种品类,出口SKU数增至30+SKU,海外经销获得突破。

2、线上方面

公司通过互联网矩阵营销、精细化用户运营等形式提升用户价值、用户的品牌认可度。同时对线上渠道进行了战略调优,通过优化价盘货盘、品类结构调整以覆盖用户不同场景零食购物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内容电商板块稳扎稳打,扭亏为盈。CNY节点结合品牌代言人,渗透18-24岁年龄段消费市场,抢占Z世代人群品牌心智。传统电商板块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聚焦高价值品类,提升电商板块的渠道效能。

线上与线下业务的融合,打造社区生活便利化。“来伊份APP”私域流量的增加,有效提升用户购物的便利性,增加用户粘性和品牌认可度。2024年来伊份APP全年新增注册用户34万人,活跃用户数179万人;企业微社群全年新增用户164万人,累计团长规模达7,000人,2024年直播累计开展1,149场。

(二)追溯筑信保障质优价实:共筑质价比优势

公司自创立之初,始终将食品安全视为生命线,一直以“良心工程、道德产业”为己任。作为休闲食品行业的先行者和践行者,公司一直致力于打造“产品品质-良心价值链和企业经营-良性价值链”的核心价值链。旨在向消费者提供高品质,高质价比的健康零食。

截至报告期,系统已上线产品800余个,手机端追溯码已有700余款产品可追溯。2024年,公司入库检验产品77,521批次,入库检验合格率99.10%;第三方送检产品1,515批次,第三方送检合格率99.67%,入库检验次数、入库合格率、第三方送检合格率均保持同业高水平。2024年,公司组织供应商专业培训12次(含质量管理提升、食品法规培训及检验员培训),对供应商进行304次巡查,完成157次对供应商飞行检查。公司在品质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信息共享、系统管控和协同制约等方式,开源、节流,与所有合作伙伴共同努力实现对产品供应链的极致降本。1、公司核心品类:整合产业上游,以“规模效应”驱动降本增效;2、公司主营品类:强化供应商管理,以“关键技术自主”驱动降本增效;3、公司创新品类:以内部创新敏捷小组开发或投资并购快速切入市场,建立业务盈利模型,从而实现业务分级分层管控,资源利用率最大化,既能迅速扩张产业版图,又能深耕核心业务,强化盈利能力。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供应链端到端的数智化、可视化、透明化。

2024年,公司紧跟新业务形态推进,围绕社团生鲜、民生刚需、电子产品等生活品类的业务特点,量身定制质量管控方案及质量管理手册,在为新业态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同时,确保质量管控的敏捷性和简洁性,为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健康引领放大品牌势能:助力品牌出圈

作为休闲零食行业头部领军品牌,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健康战略,推动休闲食品行业向更健康、更营养的方向发展,提出健康零食品牌新主张,首倡低糖、低脂、低卡、低盐、低GI的五低健康零食标准,联合上海食品学会牵头制定了《健康零食通用要求》标准。开发更多健康、新鲜的高质价比产品,在健康零食市场份额占比处于领先地位,也成功获得了权威机构灼识咨询颁发的健康零食引领者市场地位认证。

门店创新上,推出新一代主力店单店模型一一Life生活店,面积更大,品类更丰富,服务社区生活属性更强,围绕家庭生活提供更便利、更具品质生活属性的商品。创新布局仓储式会员店模式,采用大批量采购和直接供货的方式,满足会员用户对于健康、美味休闲食品的一站式采购需求,打造会员店“又好又便宜”的消费心智。

在跨界合作方面,来伊份携手腾讯大IP热门手游《元梦之星》,正式开启跨界战略合作联动,上线伊仔元梦之星新皮肤及中秋IP限定联名礼盒。在年末CNY期间,携手知名书法艺术家朱敬一推出新年联名礼盒,邀请知名脱口秀演员张踩铃担任品质优选官,引领健康送礼风尚。

在品牌力建设上,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贯彻品牌年轻化战略,以签约新生代艺人为主策略,向年轻消费人群传递品牌价值和新鲜时尚健康的生活方式,来伊份官宣新生代歌手黄子弘凡为品牌全新代言人,启动2025春节“新春星动派对”线下直播活动,进一步强化品牌势能和年轻化营销策略。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如下奖项或荣誉:

(四)技术赋能引领智驭未来:智能数字化蜕变

会员营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携手腾讯建设以提升单店业绩为目标的CRM管理系统,持续提升一线员工的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基于公司的海量会员数据库,采用企业微信作为重要的营销工具,通过精准的会员分配至门店策略,使导购人员能够高效地管理和运营会员资源,显著提升导购人均产值及单店会员价值的数据可视化能力。在会员精准营销方面使用MA+CDP系统,通过AI学习并分析会员画像,自动生成营销素材并精准触达会员,提升复购率。通过这些综合策略与工具的应用,后续不仅能优化营销效果,提升用户消费意愿与品牌忠诚度,也将为公司带来持续且长效的业务增长。

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产品研发领域加强了数字建设,上线MPD系统,MPD系统通过可视化的产品数据管理缩短产品的研发、上市和销售周期。基于MPD规划流程完成了6种产品引进类型以及6个开发阶段、235个检核点。进而帮助公司优化、控制产品开发过程,快速开发出符合客户需要的产品,降低产品开发和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智能供应链计划平台。实现自动化管理全链路,包括销售、需求、采购、调拨及补货,自动优化计划并实时策略调整,精准预测,减少波动,优化库存,推动供应链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同时在全域供应链方面使用DeepSeek大模型能力,为合作伙伴提供标准化集中采购全流程指引及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建设了五角大楼AI预警系统,通过系统代替人工,自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升问题解决效率并在问题追踪过程中完善过程指标。系统通过指标及目标设定,基于大数据实时准确地预报差异点,以便于快速地解决问题并纠正偏差。公司已开始全面推广AI机器人客服,为客户提高服务效率及满意度的同时降低公司人工成本。

(五)精益管理帮助提质增效:促进利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深化组织变革,全面推行精益化管理,组织面持续推行“以消费者为导向”的责任利润中心制,打造高效率组织运作,聚焦资源于前线,打造大前台,精后台的组织形式。人才层面持续打造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的人才战略,聚焦火车头建设,聚焦“业务专家”、“技术专家”、“数字化专家”型人才建设,加强管培生、青年干部的招募与培养,优化组织结构。激励层面坚持“以利润增长为导向”,提倡多劳多得,打造全面多产多收的激励体系。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讨论,重视与公司管理层的讨论沟通,对相关事项提出了针对性的专业意见,积极促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决策能力。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接听投资者热线以及机构投资者调研、通过参加券商策略会等方式,积极与境内外分析师、机构投资者保持沟通。通过系列活动,来伊份与投资者针对公司情况做了进一步沟通,在投资者中树立了良好的公司形象。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四名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良好沟通,与其他董事、管理层探讨宏观形势和公司未来发展,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监督和决策的重要作用,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聚焦连锁业态,坚持万家灯火战略主航道。在原有门店类型基础上,增加生活店、仓储会员店等模式,更好地匹配不同城市、商圈发展。同时,以消费者为中心,构建由门店+私域APP+仓储会员店组成的社区生活消费平台,提供又好又便宜的优质产品,满足更多生活场景品类需求。在全渠道发展路径上,来伊份将专注与不同领域优秀合作伙伴共创共建。整合资源,推进大单品打造,实现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局面。在效率提升上,来伊份不断提升会员营销、商品供应和渠道运营的智能化水平。整合供应链资源,积极推进降本增效。通过管理体系的应用,以及数字化人才占比的提升,提高组织运作效率。全力以赴将“来伊份”打造成为中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优秀上市公司之一。

企业使命:创造更多有爱产品,让家庭生活更幸福

企业愿景:建设家庭生活生态大平台

四、公司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基于公司使命和愿景,秉承“整合资源--共创共建--精益管理--做强平台”的主题,公司将继续推进精益管理建设、贯彻以消费者为导向、倡导改善理念和问题解决文化。在科技赋能的驱动下,共同推进家庭生活生态大平台的建设。公司将着重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聚焦连锁万家灯火,夯实全国门店布局

在业务拓展上,聚焦万家灯火的战略主航道,开启“来伊份2.0”模式。通过客厅、餐厅、厨房等消费场景的打造,构建以生活店为主导的社区生活平台,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持续推进加盟为主的连锁模式,集中精力帮助加盟商成功,以更低的开店成本、更高的开店水平、更精细的运营赋能,缩短投资回报周期,全力支持终端市场合作伙伴的成长。加强区域政策和数字化运营能力,提高市场建设效率。在全国范围打造更多标杆区域,通过外卖、团购、直播等方式,为门店近场客群提供更多场景服务。

(二)进一步品牌升级,创造更多有爱产品

在品牌建设上,坚持品牌年轻化的升级理念。升级PI VI SI,代言人、数字IP、大单品的方式,持续构建自身品牌IP体系。同时,加强与多元化IP的合作,借助社交平台力量,实现品牌破圈。

在休闲零食产品上,跟随健康化的发展趋势。基于“新鲜零食来伊份,健康零食引领者”的品牌心智,与供应链共创,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健康高品质的美味零食。聚焦细分人群需求,儿童线产品继续发力。同时通过生活店和仓储会员店场景,不断扩充品类结构,为消费者提供又好又便宜的选择。

(三)组织变革敏捷创新,价值驱动业务增长

进一步深化事业部组织变革,打破瓶颈敏捷创新,加强各事业部的自驱运行能力,满足不同市场的差异化需求。持续开展火车头建设,加强一线组织的作战能力。强化精益管理,提高中后台组织的赋能能力、服务能力。聚力业务增长,深化绩效薪酬机制,真正做到让企业的经营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实现多劳多得、能者上庸者下的组织价值导向。

(四)构建人才梯队建设,确保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巩固人才梯队建设,以更开放的管理思维,打造更优秀的企业文化和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以点燃员工的激情和活力。公司计划探索适应发展的内部创业机制,以现有主营业务为基础,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及领先的人才战略,培养优秀的人才队伍,打造具有活力的组织平台。不断优化完善薪酬分配结构,利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多种手段切实做到价值贡献和薪酬激励正向分配,真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薪酬福利体系,满足和引导不同层次的人才激励需求,激活全体人才。此外,将常态化开展多元化人才培训工作,以加强精细化管理为宗旨,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五)强化资本运作平台,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优势,建立长期有效的市值管理机制,促进公司在资本运作和产业运营方面的协同发展,要推动公司价值的持续增长,确保公司内在价值得到合理体现;要加强资本市场研究,助力企业发展;要加强产融结合,以资本驱动产业,以产业凝聚资本,实现产融互动的良性循环。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7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震东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陈栋杰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法亮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当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签发报告复核:报告签发人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并批准签发审计报告。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4年末,立信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0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通知于2025年04月1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施永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267,602.2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0,774,256.55元。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最近三年内实施现金分红总额合计47,791,506.94元,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2025年公司需持续拓展加盟业务,并加大力度发展社区团购等业务需一定的资金支持,为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价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2024年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实际薪酬情况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制度》以及《年终奖分配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作为薪酬依据,公司会依据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未来发展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进行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的,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0票。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04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05月22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5-037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0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04月11日以邮件、电话等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姜振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该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该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实际薪酬情况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监事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制度》以及《年终奖分配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作为薪酬依据,公司会依据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未来发展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节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

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上报及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包括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至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官网、网络媒体、上证e互动、股吧及公司同行业网站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均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负责监控媒体发布的与本单位相关的报道信息,若发生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将信息汇总报送至董事会办公室,并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对相应事件进行核实。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设专职人员负责建立媒体信息管理档案,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节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仔细核实、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及时、认真核查舆情相关信息;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准确完整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积极面对、勇于担当。公司在舆情出现后,应表现出敢于面对、敢于担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应对、协调宣传。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塑造公司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当立即报送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核实信息后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情况后应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若发现各类舆情信息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时,需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一)各类舆情被主要财经媒体报道、转载,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主动自查,及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沟通并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将舆情自查情况上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必要时还可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核查并公告其核查意见;

(二)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三)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警告、经济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

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节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生效。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4年05月22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04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01月16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5年0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7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于2022年11月完成换届选举,同意由洪剑峭、郁瑞芬、徐珮珊(曾用名:徐赛花)、钱世政、许凌组成第五届董事审计委员会,并由洪剑峭担任主任委员。2023年8月,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提高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充分发挥委员会效能,保障中小股东权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洪剑峭、施永雷、戴轶、钱世政、许凌,由洪剑峭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等相关工作进行审议,并积极履行监督公司内部及外部审计的职责。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发表审议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审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并对定期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内部控制系统不断健全,能够全面覆盖总部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壹年;提议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壹年。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

(五)积极沟通协调公司审计事项

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微信等方式,协商确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公司审计工作高效、高质顺利完成。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进行了审核并与公司进行沟通,以确保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侵犯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充分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关注重点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履行监督审查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04月27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陈百俭先生、钱世政先生、许凌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陈百俭先生、钱世政先生、许凌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7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洪剑峭,于2019年11月15日起任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经自查,本人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签字):洪剑峭

2025年04月27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陈百俭,于2022年11月15日起任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经自查,本人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签字):陈百俭

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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