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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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营业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营业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5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维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7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财务报表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公司编制的本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0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且运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能够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薪酬构成:年度薪酬=月基本工资(其中月岗位工资60%、月绩效工资40%)+季度绩效工资+年终奖金。
2、考核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月份考核、季度考核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管理办法》中《绩效考核办法》执行。2025年度年终奖金按照《绩效考核办法》确认具体数额。
3、薪酬发放:月基本工资:按月考核,次月发放;季度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按季度计提,年终统算后集中发放;年终奖金: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考核办法确认具体数额,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4、其他:(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内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发放。(2)以上薪酬总收入为税前金额。(3)本方案自2025年1月份起执行,本方案未通过前发放部分,根据本方案进行调整。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郑钧先生、李颜林先生、陈飞先生、黄仕敏先生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1(子议案):确认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郑维新先生、郑钧先生、孙玉文先生、李颜林先生、陈飞先生、黄仕敏先生回避表决。
12.02(子议案):确认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杨克泉先生、王宝维先生、李在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支持各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实际经营需求,提高未来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以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2024年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克泉先生、王宝维先生、李在军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本年度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变动的风险,同时以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同意公司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6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喜杰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预期,其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重要业务流程,有效控制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类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监事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坚持严格遵守担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没有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资金整体运营情况,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议案确定的数额及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2024年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提出,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与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利润的负向影响,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公司针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利润分配不触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557,304.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0,000,000.00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依据以下指标公司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预期,其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8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6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0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德栩,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静瑜,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乔玉湍,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宋德栩、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静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乔玉湍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中审众环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2024年度审计期间,其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参会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0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授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齐鲁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等授信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保证等方式,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同期预计对外担保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法人续贷、结算前风险、固定资产借款等。授信形式、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6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营业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营业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无。
五、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8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至05月0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xzq@springsnow.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10:00-11: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郑维新
总经理:郑钧
董事会秘书:李颜林
财务总监:郝孔臣
独立董事:杨克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至05月0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xzq@springsnow.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立志
电话:0535-7776798
邮箱:cxzq@springsnow.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烟台天自春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自春雪”)、烟台天自雪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自雪瑞”)系一致行动关系,所持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是4,135,000股、9,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2.07%、4.9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天自春雪、天自雪瑞系一致行动关系,其拟在本公告披露之后的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天自雪瑞拟在本公告披露之后的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烟台天自春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对所持股份做出过如下承诺: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烟台天自雪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对所持股份做出过如下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发行人所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主管机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制度,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不需承担披露义务的情况除外。
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将根据烟台天自春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天自雪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烟台天自春雪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天自雪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严格遵守《证券法》、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