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七)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并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均按照其在公司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同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取消监事会以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业务发展情况及治理机制运行等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0.9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58,62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68,287,962.89元,实际回购股份累计使用66,666,530.58元(包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的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62,069.22元、工商银行购买大额存单60,000,000.00元、浦发银行购买大额存单100,000,000.00元、兴业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240,000,000.00元、回购股份的证券专用账户余额为1,621,432.3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于2022年10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南通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9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400,0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6,666,530.58元(包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的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2、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的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6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至2025年12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体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或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晶品特装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晶品特装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3:公司预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66,666,530.58元(包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的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预计回购金额上限的66.67%,占预计回购金额下限的111.11%,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完成。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表格中如有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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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192,977.8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9,934,993.83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6,532,789.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金额0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上接97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