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借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利率不高于LPR基准利率,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授信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本次授信的有效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为提高效率,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内,为上述融资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30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公司预计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公司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以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名称:华海清科(上海)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8月28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979号2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
注: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31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强、配置方便、利率较灵活的大额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产品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强、配置方便、利率较灵活的大额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强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强、配置方便、利率较灵活的大额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强、配置方便、利率较灵活的大额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34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对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解释,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公司的影响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本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的影响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的影响
该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本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该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由原计入“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同期数据追溯调整,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35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2号楼210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登记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15日16:3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
联系电话:022-59781962
传真号码:022-59781796
电子邮件:ir@hwatsing.com
联系人:王旭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27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6.6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3,644,271,222.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54,365,956.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89,905,265.9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2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2年6月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公司、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清科北京”)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什刹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机)产业化项目”已结项,同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账号:12000100000000000003)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康支行(账号:305001201090076644)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注销时间分别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
2、鉴于华海清科北京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华海清科北京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账号:122912514410802)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注销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
3、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的收益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0,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四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于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总额的比例为29.7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348,990.53万元;
注2:“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机)产业化项目”已结项,该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为21,300.44万元,已投入全资子公司华海清科北京用于实施“华海清科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注3:“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已于2024年2月结项。
注4:“晶圆再生项目”已结项,该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979.51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24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由公司董事长王同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金玉丰、李全和管荣齐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金玉丰、李全和管荣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5票,其中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同庆、甄佳、陈泰全、王怀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4票,其中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0股。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36,724,89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13,031股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916,524.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69%;共计转增115,743,81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52,468,70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同庆、甄佳、陈泰全、王怀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4票,其中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借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利率不高于LPR基准利率,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授信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本次授信的有效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高效率,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内,为上述融资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以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公司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强、配置方便、利率较灵活的大额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强、配置方便、利率较灵活的大额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二)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同庆、李昆、王怀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5票,其中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四)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鉴于本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利害关系方,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26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0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3,407,865.8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34,753,598.6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36,724,89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13,031股后的236,211,862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916,524.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69%。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8,925,228.8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08,841,752.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4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29,916,524.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2.69%。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0股。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36,724,89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13,031股后的236,211,862股为基数,共计转增115,743,81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52,468,70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13,03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3,407,865.8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9,916,524.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69%,低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下的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2024年全球半导体产业呈现结构性复苏态势,消费电子市场需求回暖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的规模化落地形成双重驱动力,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增长周期。在AI大模型迭代加速与高性能计算需求爆发的产业背景下,基于2.5D/3D封装的高带宽存储(HBM)和CoWoS解决方案为代表的先进封装工艺,正成为突破传统芯片性能瓶颈的关键路径。公司主打产品CMP装备、减薄装备、划切装备和边抛装备均是芯片堆叠技术、先进封装技术的关键核心装备,将获得更加广泛的应用,为公司持续高速增长提供强劲动能。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半导体设备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CMP装备、磨划装备、边抛装备、离子注入装备、湿法装备、晶圆再生和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等,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与产品实力在国内市占率稳步提升,已基本覆盖国内集成电路大生产线,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积极践行“装备+服务”的平台化发展战略,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深耕半导体关键装备与技术服务,一方面持续推动CMP、减薄等产品的技术和性能升级,推出满足更多材质工艺和更先进制程要求的新功能、新模块和新产品,持续推进面向更高性能、更先进节点的设备开发及工艺突破;另一方面继续推进实施“装备+服务”的平台化布局,增加对离子注入装备、划切装备、边抛装备和晶圆再生等多品类装备和服务的资金投入,把握市场机遇,在新领域实现突破。
鉴于全球半导体市场普遍呈现出回暖态势,公司产品及服务将获得更加广泛的应用,公司仍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产品研发以及产能扩张,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产品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0,622.86万元,同比增长35.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340.79万元,同比增长41.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617.72万元,同比增长达40.79%。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将继续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持续深耕半导体关键设备与技术服务,持续推进新产品新工艺开发,提升市场竞争力。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鉴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公司需持续投入运营资金,以满足未来扩大研发、产能建设以及市场开拓等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产能扩张、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等方面。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此外,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做好经营管理,稳步推进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价值可持续增长,并结合自身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坚持现金分红为导向,研究中期分红、多次分红的可行性,积极探索更多方式方法回报股东,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利共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上接9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