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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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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3版)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 18 号》规定,公司应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5-014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佳杰路99弄A2栋会议中心小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7日

至2025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第1、3至10项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9:00-16:00。

(二)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靠近江苏路)纺发大楼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1-52383315,021-66601817。

(三)登记办法: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地址交通情况:地铁17号线嘉松中路站,1号口

(二)公司联系部门:长江投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6601817

联系人:施嶔宇、景如画

(三)其他: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25-009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将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鉴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本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910,157.58元。母公司财务报表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06,895,420.87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本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5-010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及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末的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中:(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均依据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2)商誉减值准备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涉及的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25)第2030号]评估的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确定商誉减值损失;(3)存货跌价准备均为公司下属企业根据所持有的存货的库龄、可变现能力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公允价值计量)为目的涉及的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25)第2031号]涉及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资产减值损失;(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长发货运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部分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25)第2027号]评估的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一)计提坏账准备-507,734.67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的预测以及综合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共计-507,734.67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1,492.56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66,798.86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1,492.56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66,798.86元。

(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3,278.52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文件要求,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公司对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综合考虑资产组经营状况及发展预期等因素,2024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3,278.52元。

(四)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883.75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233,747.00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列报为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应收款项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的预测以及综合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2024年,公司对合同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239,630.75元,其中: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883.75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233,747.00元。

(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48,134.89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公允价值计量)为目的涉及的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25)第2031号]涉及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48,134.89元。

(六)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100,000.00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长发货运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部分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25)第2027号]评估的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100,000.00元。

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并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被执行人孔令菊银行冻结存款588,538.33元。公司于2025年2月末收到《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舟山晟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出资额人民币222.2222万元的股权作价人民币1,920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抵债。” 根据法院裁定的抵债价格19,200,000元,扣除预计相关费用399,713.75元,2024年末可获得赔偿的最佳估计数为18,800,286.25元。根据2024年末最佳估计数与2023年末最佳估计数扣除收到的执行款588,538.33元的差额调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4,085,788.14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2,154,802.05元及转销存货跌价准备66,798.86元。其中: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为-507,734.67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为22,662,536.72元,两者合计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22,154,802.05元。

2024年度公司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4,085,788.14元,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14,085,788.14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会计客观原则和谨慎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5-012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九届四次董事会、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在授权期限内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长三角赵巷新兴产业经济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长三角赵巷新兴产业经济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桂恩亮

注册资本:231,900万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佳杰路99弄3号2层2088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城市绿化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商务秘书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餐饮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创业空间服务;停车场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长三角和合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铭磊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佳杰路89号6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酒店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休闲观光活动;物业服务评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日用电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房地产评估;礼仪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房地产经纪;互联网安全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分支经营机构】;住宿服务【分支经营机构】;房地产开发经营;呼叫中心;互联网信息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食品销售【分支经营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相关关联企业运营状况稳定,资产规模较大,信用记录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方,向长三角赵巷新兴产业经济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

(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公司作为承租方,接受长三角赵巷新兴产业经济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办公场所物业服务。

子公司接受长三角和合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三)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子公司向长三角赵巷新兴产业经济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提供人才公寓管理服务。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主要涉及日常运营中的服务提供,这些交易均出于公司正常业务活动的需求。双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价格与市场行情相符。每次交易前,双方会根据市场状况签订具体协议,明确交易的具体条款和价格等关键细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是公司日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上述交易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和公平原则,确保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既保护了双方的利益,也未对中小股东或公司整体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此外,由于关联交易在公司总业务中所占比例较小,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的独立性和自主运营能力不会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5-013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在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1,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均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江投资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保本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合法、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的闲置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投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1,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均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拟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需求。

(二)风控措施

1.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将在事前、事中分别分析和跟踪相关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对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作出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2.监事会认可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的保留事项后续解决和应对措施,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7日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我们认为,上会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具体措施,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对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所述,长江投资于2025年3月11日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应诉通知书和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递交法院的民事起诉状,法院已经受理长江投资参股公司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诉长江投资其他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已分配利润 152,369,473.90元;2、请求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担保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案件尚未正式开庭,由于诉讼案件情况复杂,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诉讼相关报表项目列报是否完整、准确,我们亦无法确定应调整金额及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会基于相关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公司与参股企业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涉及的司法案件,公司将持续跟踪案件进展,并依法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公司董事会将持续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紧密沟通,积极推动公司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