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服务
公司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包括风险评估、安全运维、安全开发、安全应急、安全集成,目前向客户提供自有产品的运维服务、安全技术咨询和风险评估、定制开发服务等。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客户的数字化环境和网络应用提供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自有产品的服务,保障在多种网络环境下的身份安全、数据安全和通信安全。公司具有完善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模式和流程,实现对经营各环节的增效降本,提升经营效率。
1.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前沿技术驱动创新+业务需求驱动创新”的双线创新机制,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新产品规划。在软件成熟度模型CMMI L5、TSM可信研发运营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和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指引下,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制度和管理流程,从产品需求、设计、编码、测试到发布的各环节进行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保证产品质量。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物料为软硬一体机产品所需的各类硬件设备和配件,包括服务器、加密卡、加速卡等硬件,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供应链体系,包括供应商管理、重要物料招标和采购等环节。公司定期对供应商就资质、供货质量、规模和交货期等进行评估,并要求符合环保、工序变动通知等要求,建立稳定的商务合作关系。对重要物料进行招标以保证质量。公司采购计划以库存预警式为主,订单驱动式为辅,通过签订订单、跟踪交期、检验入库、给付货款等环节,来保证供应链正常进行。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形态主要为软硬一体机,需要将自主研发的软件灌装至硬件设备。生产环境恒温恒湿,全部铺设防静电地胶,按生产工序划分区域,设置明显标识,建立独立的局域网,与外网隔绝,以防病毒和恶意软件攻击。公司建立了包括原材料质量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成品出入库等方面的全过程质量管理,采用数字化系统管理严格管控,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保质保量交付至下游客户,公司顺利通过国内龙头企业的供应商认证,制程能力获得高端客户的认可。
4.营销模式
公司采取“纵向深耕行业,横向拓展区域”的矩阵式销售模式,建立了全国性营销网络。建立重点行业销售团队,深刻理解行业需求和特点,应用中心节点的顶端优势,打造行业典型解决方案;建立北京总部和华北、华东、华南、华中、西南、西北、东北等七个大区及各省级办事处,积极和各地合作伙伴合作,拓展业务局面。
5.方案和交付模式
公司在北京总部和各大区均设立了产品方案中心和服务交付中心,由多年形成的专业化信息安全队伍提供标准化服务,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公司的产品方案中心依据信息安全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客户的安全需求和痛点,向客户提供完整先进、贴合应用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交付中心遵循ISO质量管理、信息安全管理、IT服务管理标准体系理念,向客户提供产品交付、质量保障、运行维护等专业化的标准安全服务,并对重点行业、重点客户提供的全天候安全保障、关键时段值守、重点保障、应急处理等金牌安全服务,保证客户业务系统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随着数字化进程的开展,商用密码技术在不断发展,零信任、隐私计算、数据安全、后量子密码、智能威胁检测等新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基础架构升级,并带动了安全技术的创新和安全边界的拓宽,推动安全防御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型,信息安全行业进入了动态积极防御阶段。
各行业的安全需求也在同步增长,网络安全与低空经济、卫星互联网等新兴领域融合趋势日趋明显,带动了网络安全边界的扩展,进而促使信息安全的需求在不断增长。数字化应用较先进的客户对自身业务场景的安全需求正在不断提升。网络安全市场面临需求驱动、价值驱动,与新场景适配、高价值应用、实战化运营相关的安全需求将越来越多。
近年来,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国家通过《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规体系完善顶层设计,明确了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的战略地位,提升了企业和个人的安全意识,也为网络安全市场提供了明确的合规指导。安全合规的要求与市场需求形成了双重驱动,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IDC发布的《全球网络安全支出指南》,中国网络安全市场规模预计从2023年的110亿美元增长至2028年的171亿美元,五年复合增长率为9.2%,其中,网络安全软件以11.5%的五年复合增长率增长。包括金融、政府、电信业、资本市场和医疗在内的行业,因数据密集性和敏感性,对网络安全需求更高。
■
(2)行业基本特点
从网络安全产业链看,上游为设备、系统等供应商,如芯片、内存、操作系统、引擎等;中游为不同细分领域的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厂商,如安全软件或运维、安全服务等;下游为应用领域,如金融、政府、军工等相关领域。行业具有以下特点:
行业特点一:政策鼓励和合规监管的强力驱动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网络空间安全及密码安全领域,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重要法规后,2024年,国家和相关部委继续出台了多个政策,涉及密码安全、网络安全和涉密系统的相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为筑牢网络与信息安全防线,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4年9月,国务院颁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提出网络数据处理者要在等级保护基础上,加强网络数据安全防护,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采取加密、备份、访问控制、安全认证等措施,保护网络数据免遭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与利用。2024年11月,国家密码管理局研究起草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要求的进一步细化。2024年11月,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标志着标准化、规范化的密评工作正式展开,推动信息安全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2024年《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一2026年)》《民航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各行业管理部门发布的政策法规,也为行业领域内数据安全提出了规范要求。
■
行业特点二:信息安全技术的快速发展
随着量子计算、区块链、AI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资产面临的网络环境和攻击手段日趋复杂,现有的密码技术和数据安全技术需要和多种新技术深度融合,如后量子密码、数据治理、人工智能AI等,形成综合技术结合的密码及网络安全产品。
行业特点三:新兴应用领域不断涌现
随着数字化中国的推进,信息安全应用领域从金融、财政、交通、通信、政务等重要应用领域向外拓展,向能源、医疗、教育等新的应用领域拓展,并有一些像低空领域等新的细分领域不断出现;随着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业态、新应用、新场景的不断涌现,针对新技术环境下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问题,都对网络安全和密码安全提出了新需求。
行业特点四:国产化和信创的占比快速提升
信创产业以自主可控为根基,依托政策驱动和技术创新,在多行业场景中加速落地,同时通过产业链协同和安全保障构建核心竞争力,成为推动国家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安全的关键力量。发展信创是国家战略,解决本质安全的问题。信创产业发展已经成为经济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链发展的关键。国产化和信创的占比快速提升。
(3)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信息安全行业涉及网络、密码、人工智能等多领域技术,需要有专业的学习和研究能力,持续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才能掌握。产品需要结合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安全多方计算、同态加密、可搜索加密、隐私计算、轻量算法等多种计算机及安全技术,在近年后量子密码技术快速推进的形势下,要利用技术积淀和技术创新能力来快速理解后量子密码技术并落地产品;产品需要和相关硬件、网络环境相结合,才具有较强性能指标;同时还适应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低空等多种业态,需具有对多个行业的探索、积累、理解的机会和经验,了解和贴近行业应用,才具备行业应用能力。以上各类能力高度交叉复合,更新迭代快,具有一定技术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解决多种网络环境中的身份安全、数据安全和通信安全等信息安全问题,服务于金融、政府、企业和军队军工等重要领域。
(1)公司研发实力
公司已获软件成熟度模型CMMI-Level5最高级别认证及“TSM可信研发运营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一增强级”的评估,标志着公司具备高水平的软件应用服务全生命周期的研发运营安全管理能力,可有效控制进度偏差、提升开发效率、控制开发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公司拥有自主创新的独立知识产权,公司已获得327项软件著作权证书;报告期内,公司获得33项发明专利的授权,已经累计获得230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210项)。
公司在信息安全行业已经深耕二十四载,具有较深厚的技术积淀,产品链持续延长,在信息安全版图中占有越来越多的位置。
■
(2)行业解决方案能力
公司持续深入行业,具有较强的产品和解决方案能力和行业应用结合的能力,从传统的金融、政府、企业行业,拓展到交通、烟草、教育、医疗、媒体等多个行业,起到引领作用,获得了相关机构的认可。
■
(3)公司综合实力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创新机制,提升产品先进性,加强产品和解决方案向市场的推出能力,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在市场获得认可。
■
(4)为行业共享成果
公司积极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开展前沿技术研究,牵头或参与了多项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制订工作,共享资源和技术成果。
■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数字化应用和软件技术的发展,数据面临的网络环境和攻击手段日趋复杂,云计算、后量子密码、零信任安全、数据安全与隐私计算、人工智能AI技术正在融入密码和安全技术中。新技术带来了新兴领域如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安全要求,信息安全行业正在面临更高的挑战和机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056.29万元,同比减少8.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81.76万元,同比减少526.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03.82万元,同比减少628.5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世纪”、“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1,939股,每股发行价为26.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3,490,326.42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1,727,799.3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1,762,527.0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100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4月1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3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度共获得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354,774.8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2,855.93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157.2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0,328.78万元,已于2024年6月30日达到项目预定要求以及预定使用状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100Z0929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后附的信安世纪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安世纪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信安世纪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信安世纪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2.38万元,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到位的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本公司已将差额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总额为56,176.25万元,不足部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的简要说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817,571.62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8,011,163.58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尚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因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尚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且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的相关内容,根据前述文件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根据前述文件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及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对公司本报告期内以及可比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执行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本报告期内以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及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伟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丁纯女士,独立董事邱奇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明霞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至05月09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infose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明霞
电话:010-68025518
邮箱:ir@infose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5日,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团贷款金额不超过2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向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向华夏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上述授信额度拟用于向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买方保理、国内保函、商票保贴、并购贷款等。本次申请授信期限不超过1-3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统一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具体贷款相关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于书面方式通知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围绕公司合规运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公司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接1025版)
(下转102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