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8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6,871.92万元(不含前期已预付的保荐费用200.00万元)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的保荐费用200.00万元,以及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14.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743.0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5,908.4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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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2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枫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温州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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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6,743.03万元,使用项目分别为“智能测控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股份回购的部分超募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资金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6,200.00万元,2024年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收益共计407.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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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01,478.09万元的比例为29.96%。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30,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3,200.00万元超募资金划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3,996股,占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的比例为0.92%,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10,040.87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双元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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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72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双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862,060.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9,135,267.08元。
1、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72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43,996股后的股份58,598,70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817,810.69元(含税)。
截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43,99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已实施的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543,996股后的股份余额58,598,704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2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52,860.45元(含税),并于2024年10月10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
综上,2024年度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78,170,671.1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9.99%。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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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即以2024年为首个起算年度。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预计公司2025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的相关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等)。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上述合法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可以增加一定的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有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二、组织架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组织架构的调整是进一步优化公司流程,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战略规划有效落地和战略目标顺利实现,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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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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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标准厂房2号楼(上城科技工业基地)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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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凯毕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郑建、杭州丰泉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美琴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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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黎丹
联系电话:0571-88854902
邮箱:info_zjusy@163.com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0,558,064.6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9,868,550.9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2、对存货计提跌价损失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公司本次计提以上两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689,513.75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0,558,064.65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30,558,064.65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部署,秉承勤勉尽职、踏实进取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能。各位委员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关注生产经营状况,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持续优化内部审计业务,同时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为董事会建言献策,督促公司各项业务合规、稳定、健康运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以及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分别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始终保持独立性,其履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郑梦樵、杨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根据2024年度财务报告,同时基于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72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43,996股后的股份58,598,70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817,810.69元(含税)。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二)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委员郑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因关联董事郑建、胡美琴、郑琳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岗位主要职责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岗位主要职责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联委员胡美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建、胡美琴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该授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实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对原有组织架构进行优化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宜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根据2024年度财务报告,同时基于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出席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三人,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上接1029版)
(下转103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