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7日,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建、胡美琴、郑琳已回避表决,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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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2:上述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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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杭州湿法无纺布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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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德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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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结算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各关联方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因关联董事郑建、胡美琴、郑琳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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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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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4年度审计收费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公司2024年度合计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变动比例超20%,主要原因系2024年度增加内部控制审计。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时间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种类: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
●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为公司增加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是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17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获取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6.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66,635.8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01,478.0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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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1、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安全性强,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企业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整体资金预算安排、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该授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单笔融资可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上接103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