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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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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37版)

在产品分类方面,公司根据常用程度和应用范围将自主产品划分为标准产品和非标准产品。这些产品依托公司的应用技术和向客户提供的解决方案进行组合,从而在各种各样的应用场景中,实现各异的视觉功能。因此,在解决方案层面呈现出定制化、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在标准品层面具有模块化、通用化、大批量的特点。随着行业解决方案的批量应用及深度积累,以及产品线的持续扩充,公司正逐步实现行业方案及产品交付的标准化。

在生产模式方面,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与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策略,同时兼顾市场需求进行批量生产,以保证生产的稳定性和交付的灵活性。对于常规产品,公司采用“备货生产”模式,即根据历史订单数据、市场趋势及需求等信息进行销售预测,确定安全库存水平。并根据上游供货周期动态调整生产计划,实现快速市场响应。对于常用程度较低、应用范围较窄的非标准产品,公司采用“按单生产”模式,对于用量较大的产品,采用模块化生产,以缩短交付周期。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行业为机器视觉行业,机器视觉率先发生和发展在基础科学和技术水平领先的北美、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地区,在全球的发展历史不过半个多世纪。虽然发展时间较短,但在全球范围,以技术革新速度和工业发展之有利形势,机器视觉行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我国机器视觉行业启蒙于20世纪90年代,从代理国外机器视觉产品开始,经历了启蒙阶段、初步发展阶段,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进入21世纪后,少数本土机器视觉企业才逐渐开启自主研发之路。本世纪10年代左右,伴随我国经济的发展、工业水平的进步,特别是3C电子、锂电行业自动化的普及和深入,本土的机器视觉行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机遇。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制造业的加工中心,中国正成为世界机器视觉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应用范围涵盖了包括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光伏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2024年3月5日,李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应“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机器视觉技术被视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生产力质变的关键技术之一。在工业自动化系统中,机器视觉技术承担着感知入口、数据承载和行业大脑的角色,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它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推动了产业变革,还促进了智能视觉产业的发展,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驱动力。智能视觉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赛道,其发展具有广泛性、融合性、高附加值和战略性等特点,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因此,机器视觉技术在新质生产力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机器视觉技术在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和地位将更加突出和重要。

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185.12亿元(该数据未包含自动化集成设备规模),同比增长8.49%。GGII预测,至2028年我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将超过395亿元,显示出机器视觉行业巨大的增长潜力。

机器视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跨越多个学科和技术领域,需要在包括成像、算法、软件、传感器等自动化领域积累大量的技术,需要持续的大量研发投入。因此,较高的技术门槛对潜在的市场进入者构成了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国内较早进入机器视觉领域的企业之一。在发展过程中,公司注重技术的积累,奥普特拥有完整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自主产品线已全面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一键测量仪、工业传感器产品。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研发、设计和生产的机器视觉产品已经成功应用于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光伏等多个领域,协助下游客户建立和增强智能制造能力,并为公司技术发展和应用经验的沉淀提供了有力保证。基于图像传感器的技术积累,公司工业传感器产品线开始初具规模,但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公司已建立稳定的客户群体,产品应用于全球知名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线中。随着公司应用行业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公司面向不同行业不断推出新产品、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及市场占有率有望持续稳步扩大。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4年,机器视觉行业经历了显著的技术革新、产业升级以及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涌现,这些变化为行业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下是对2024年机器视觉行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详细分析:

(1)新技术发展

机器视觉技术通过光学成像与算法分析,为自动化生产设备赋予视觉感知与处理能力,实现识别、测量、定位与检测等功能。作为智能制造的核心驱动力,它融合先进的光学成像和算法分析技术,使自动化生产设备具备强大的视觉处理能力。随着智能制造技术的日益普及,生产企业对高精度质量检测、高效数据处理、精确尺寸测量及深度溯源分析等视觉功能的需求急剧增长,推动机器视觉系统向更高精度与效能的方向演进。行业聚焦于优化机器视觉系统的高精度成像“视力”(即成像清晰度)与智能分析算法,以满足对更高水平自动化生产流程的需求,进而引领智能制造的新一轮变革。

①光源技术的多样化与智能化

高精度成像技术作为机器视觉领域的核心驱动力,在2024年展现出显著的应用价值,特别是在锂电池检测、3C自动光学检测及半导体制造等高端领域,已成为确保产品质量与提升生产效率的关键。随着智能制造和工业自动化的深入推进,对高精度成像的需求持续攀升,驱动技术在光源、传感器、算法及系统集成等方面不断突破,为智能制造注入新动能。

新型光源技术显著提升,激光、LED及混合光源在亮度、稳定性及波长范围上取得突破,满足高精度成像的多样化需求。波长覆盖从紫外(250nm)扩展至近红外(2500nm),适配金属、陶瓷、玻璃等复杂材料。例如,紫外光源在锂电池极片检测中增强微米级划痕对比度,信噪比提升约12%;近红外光源优化半导体晶圆深层缺陷成像,检测深度增加约15%。这些进展得益于光源材料与驱动电路的优化,如氮化镓基LED效率提升与激光器小型化。

多光源组合与动态调节技术成为主流,环形光源、同轴光源与背光源通过实时调整角度与强度,显著改善复杂表面的成像效果。在3C产品AOI检测中,多角度光源有效抑制高反光干扰,成像清晰度提升约10%。智能化光源控制系统进一步成熟,基于AI反馈机制自动优化亮度、色温与曝光参数,响应时间从80ms缩短至15ms,确保高速产线的稳定性。智能光源模块通过深度学习算法,动态适配不同材质表面,成像质量提升约8%。这些技术进一步简化了系统设计复杂度,提升了视觉系统的灵活性与可靠性。

高精度成像离不开传感器与光学镜头的协同升级。2024年,CMOS传感器在分辨率、动态范围与帧率上持续突破。传感器支持8K分辨率下200fps,结合全局快门技术,减少高速运动场景中的图像畸变,广泛应用于锂电池焊接检测。高感光度传感器提升低光环境下的信噪比,适配半导体晶圆的微米级缺陷检测,检测精度达0.5μm。光学镜头技术同样进步显著。液态镜头与自由曲面镜头的应用,使得相机在不同工作距离与视场下保持高分辨率。奥普特的10GigE相机配备自适应光学系统,支持毫秒级调焦,适配3C产品表面缺陷检测,成像一致性提升约10%。此外,超低畸变镜头结合AI校正算法,减少边缘失真,助力高密度电子零部件的亚微米级测量,测量误差控制在±0.1μm以内。这些技术为复杂工业场景提供了更清晰、更稳定的成像基础。

相比传统2D视觉,3D视觉感知在弱光照与复杂环境下展现出更高稳定性与适应性,能够获取空间高度信息,显著提升检测精度。2024年,2D与3D视觉的深度融合成为行业热点,基于AI的多模态数据处理技术推动视觉系统理解复杂工业环境的能力。通过高频结构光投影,实现亚毫米级表面形貌测量,适配机器人抓取与高精度定位任务。在汽车制造中,3D视觉引导焊接机器人完成复杂曲面焊接,定位误差缩小至±0.05mm。AI算法进一步赋能3D视觉,深度学习模型通过融合2D颜色信息与3D几何数据,优化了目标分割与缺陷分类,广泛应用于生物识别、消费电子及工业三维测量。例如,在半导体制造中,3D视觉系统检测芯片上的颗粒污染与立晶缺陷,误检率降低约7%。

高精度成像技术在锂电、3C及半导体行业的应用持续深化。在锂电池检测中,高分辨率相机与精密镜头捕捉焊接过程中的针孔、焊坑、毛刺等微小缺陷,确保电池安全性。例如,奥普特XG系列相机在电芯表面检测中识别翻折、划痕与褶皱,检测率达99.8%。在3C电子AOI场景中,高精度成像技术精准提取压伤、破损、色差等不良特征,显著提升质检效率,良品率提高约5%。半导体制造中,AOI设备利用高感光度传感器与多光源系统,检测芯片上的划痕、双胞等缺陷,检测精度达0.2μm,满足7nm工艺需求。

②智能分析算法升级和普及

传统机器视觉系统依赖常规机器学习与图像分析技术,面临性能瓶颈,准确性、鲁棒性及泛化能力难以满足智能制造日益严苛的高标准需求。尤其在锂电池智能制造等精密工艺中,漏检率需从百万分之一(PPM)提升至十亿分之一(PPB),对传统系统构成巨大挑战。2024年,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增强了机器视觉的智能分析能力,深度学习、3D视觉感知与大模型技术的突破显著提升了检测精度与效率,拓宽了应用场景,加速智能制造的转型升级。

深度学习的深化应用与优化。深度学习技术在2024年持续突破,成为机器视觉智能分析的核心引擎,特别是在背景复杂、成像多变及频繁换型的场景中表现卓越。在锂电池生产制造过程中,深度学习的视觉检测技术已应用到叠片、模切、卷绕等关键工序中实现高速高效的视觉检测。通过迁移学习与少样本学习,模型训练所需标注图像从数百张减少至50张,标注成本降低90%。增量学习技术的进步使模型更新周期从6小时缩短至1.5小时,适配柔性制造的快速换型需求。通过网络剪枝与量化技术,推理延迟从数百毫秒降至数十甚至数毫秒,支持在嵌入式设备(如NVIDIA Jetson、RKNN)或中端CPU上高效运行。

深度学习与3D视觉感知的有机结合为机器视觉系统带来革命性的进步。基于3D深度学习的系统能够更精准地识别、分类和定位物体,赋能更广泛的工业制造。基于3D感知获取工件表面的3D形状和表面信息,利用先进的3D深度学习算法精确检测产品缺陷,尤其是依赖2D视觉难以发现的微弱缺陷。在知名锂电企业的关键工位,漏检率降低了50%以上。在智能手机、耳机模组的装配过程中,该技术通过高精度的三维扫描和深度学习处理,能够准确获取模组、胶路的相对位置,从而指导机器人实现高精度AOI缺陷检测、胶路引导、点胶质量分析,有效降低了人工操作误差和产品不良率。

大模型在机器视觉系统中的应用逐渐展现出巨大的潜力和价值。2024年7月,继SAM大模型之后,Meta发布SAM2大模型,可以分割一切图像和视频。进一步扩展视觉大模型的应用边界。在视觉领域,基于SAM、SAM2大模型的应用正日益广泛。例如,在图像分割领域,传统手工标注目标掩码的方法耗时冗长且成本高昂,而创新的SAM算法通过显著优化,不仅将标注质量提升至新高度,还实现了标注速度三倍以上的飞跃。这一技术突破在工业制造缺陷检测中大放异彩,SAM检测模型能够精确捕捉狭长划痕、模糊污渍、微小破损等复杂缺陷,展现出卓越的检测能力。基于SAM定制的行业大模型在3C、锂电、生物、医学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强大的泛化性和通用性,推动了这些行业的智能化进程。同时,视觉语言大模型,例如AnomalyGPT、SegGPT的引入,更是通过文本提示的方式,实现了少样本乃至零样本场景下的高效工业异常缺陷检测,展现了惊人的迁移学习潜力和低样本需求下的卓越检测性能。这些前沿技术的融合与发展,不仅为机器视觉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相关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然而,该技术方案存在实施门槛高、成本与可扩展性限制、开发效率低等问题,也是未来行业发展需要克服的关键技术问题。

基于深度学习,实现多模态数据深度融合,显著提升复杂场景下的视觉分析能力与鲁棒性。通过整合2D图像、3D点云和红外等多种数据模态,系统能够多维度捕捉目标特征,弥补单一模态的局限性。2D图像提供丰富的纹理与颜色信息,3D点云精确刻画工件几何结构,红外数据则对热异常和隐性缺陷高度敏感。基于3D深度学习算法,系统能够精准识别、分类和定位物体,尤其擅长检测2D视觉难以发现的微小缺陷。在锂电池电极焊接等关键工位,融合2D与3D数据的模型将漏检率降低50%以上,检测精度达250PPM。在3C行业,智能手机和耳机模组装配中,高精度三维扫描结合深度学习,准确获取模组与胶路的相对位置,指导机器人完成AOI缺陷检测、胶路引导及点胶质量分析,显著降低不良率和人工误差。在锂电池模组检测中,多模态融合通过深度学习整合异构数据,构建全面特征表达,使系统在反光、遮挡或复杂纹理场景下表现稳定,mIoU提升约10%。自适应加权机制进一步优化数据协同,降低对单一模态质量的依赖,推动高精度智能化检测在3C电子、锂电及精密制造领域的广泛应用。

(2)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随着《中国制造2025》《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及长三角、珠三角专项政策推出,助力国产化进程加速。机器视觉系统的通用性和泛化性正日益增强,为多个生产行业提供了更为精准、灵活的视觉解决方案。标准化和平台化的视觉成像方案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极大地降低了技术应用的门槛,提升了应用效率,使得机器视觉技术能够更加广泛地应用于各类生产场景。国产机器视觉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并进一步布局海外市场,瞄准欧洲、东亚、东南亚等新兴区域。

视觉成像方面,通过光源智能化、传感器优化、2D+3D融合及模块化设计提升成像的智能化、高精度、灵活性。基础算法方面,AI模型的鲁棒性和泛化性逐步提升,3D视觉、多模态信息融合在具身智能、机器人导航、自动化检测、智能抓取域快速扩展。嵌入式视觉与多模态技术融合,推动智能工厂效率跃升。应用场景方面,机器视觉从3C电子、半导体、锂电池、光伏等智能制造领域,向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新农业、医疗、物流等多元场景拓展,催生了共享制造、“视觉即服务”及智能分拣、无人值守系统等新业态。

在智能分析算法方面,自适应视觉分析算法和高精度通用图像感知技术的持续优化,为机器视觉系统赋予了更强的兼容性和灵活性。这些技术突破使得机器视觉系统能够轻松应对不同行业的特定需求,提供低成本、便捷灵活的定制化服务。这种高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使得机器视觉技术成为推动企业智能化转型的重要力量。视觉行业的领军企业凭借多年的行业积累、强大的研发实力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不断推出针对特定行业和场景的创新性视觉解决方案。这些方案不仅解决了行业痛点,还推动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显著提升。在锂电行业,奥普特推出自适应AI检测方案,实现对锂电卷绕、切叠等主流工艺关键工序的高速高质量检测。面向锂电的前工序,如涂布、分条、模切等,推出通用工业视觉高速高精度的解决方案,能够开箱即用;面向形态多样的锂电中后道工序,例如,焊接、包装、入壳、组装段等,研发自适应迁移学习技术,产线换型时AI项目实施周期缩短40%。在3C电子行业,AOI检测利用高精度成像快速识别手机屏幕与零部件的压伤、色差。模块化系统降低中小产线部署成本约10%,推动柔性制造普及。奥普特研发高精度、高可信的AI解决方案,覆盖手机制造过程中的中框、屏幕、组装、电子回收等更广泛的流程工艺。在侧壁小孔、通孔的刀纹、未见光、划伤,以及音圈马达的表面压伤、余线等缺陷检测,漏检率低于0.2%,误检率3%。

(3)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制造业在全球的领先地位与国际竞争加剧,智能制造加速发展,机器视觉作为关键技术,通过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科技,不断提升智能化、精准化和自主化水平。2024年,AI大模型、3D视觉及多模态融合技术的突破,推动机器视觉在锂电、3C电子、半导体等领域的应用深化。智能检测以机器视觉为核心,为智能制造提供强大的感知能力,确保生产闭环的完善。展望未来,随着技术的突破和产业链的完善,机器视觉将在制造业各领域广泛应用,推动行业向高效、智能、绿色方向发展,成为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行业的需求变化,预计机器视觉行业在以下方面继续发展:

1)硬件方面

光源:随着机器视觉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目标物体特征分析需求日益复杂。单一光谱光源仅能提供外观、形状等有限信息,而多光谱技术通过采集不同波长信号,生成高分辨率多/高光谱图像,获取目标高维信息,简化光学部件复杂性,推动多种特征分析。从单一光谱到多/高光谱的转变,不仅提升信息获取能力,还扩展了应用范围,助力机器视觉系统更智能高效。

新型光源(如激光、LED及混合光源)在亮度、稳定性和波长范围(250nm紫外至2000nm近红外)上显著提升,适配金属、陶瓷、玻璃等材料。例如,紫外光源增强锂电池极片微米级划痕对比度,近红外光源优化半导体晶圆深层缺陷成像,信噪比提升约10%。多光源组合与动态调节技术成为主流,环形、同轴与背光源协同设计,通过实时调整角度与强度,改善复杂表面成像效果。在3C产品外观检测中,多角度光源抑制高反光干扰,成像清晰度提升约8%。

智能化光源控制系统通过反馈机制自动优化亮度与色温,响应时间从100ms缩短至20ms,保障高速产线稳定性。多模态光源系统整合红外、紫外与可见光,动态切换波长适配不同材料,在锂电池模组检测中同时捕捉金属划痕与塑料色差,成像质量提升约10%。

镜头:成像镜头产品类型由中大视野拓展到中小视野的高精度检测应用。微距定焦镜头,高倍率大靶面远心和线扫镜头及高倍率工业显微镜在不同的应用领域发挥重大作用。超低畸变远心镜头视场畸变控制在0.02%以内,满足3C与半导体检测的亚微米级要求。双远心镜头在芯片封测中测量引脚共面性,误差控制在0.2微米。自适应光学系统通过液态镜头实现焦距动态调节,适配不同工件高度,效率提升约20%。计算成像通过算法校正畸变,降低高端镜头成本约10%。

相机:

a.智能化:随着人工智能和嵌入式系统技术的发展,机器视觉工业相机将变得越来越智能。这包括集成AI模块以实现图像处理和深度学习算法,实现边缘智能,能够同时胜任图像采集与数据处理工作。此外,智能工业相机还将利用更多的板载智能或更智能的嵌入式技术来发展。奥普特万兆网线阵相机植入FPGA边缘计算技术,实现实时图像预处理与目标检测,通过二值化、滤波、形态学、找边、Blob分析等算法,显著提升系统检测速度,减少PC端运行负荷。同时,支持分时频闪技术,单次扫描即可获取四种不同光源拍摄效果图像,减少相机工位,降低视觉方案成本。

b.模块化:机器视觉工业相机的系统模块化也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将光源、电源、控制模块甚至一些传感器集成到整个系统的软硬件中,应用起来更加方便,系统的稳定性也更高。这种模块化设计使得相机能够更灵活地适应各种应用场景。奥普特相机提供了风扇、水冷散热和TEC主动制冷等多种散热方式。同时,奥普特推出了硬件迭代升级、代码重构及低功耗平台的新一代产品,较上一代产品功耗降低超过20%,有效减少相机热噪声,显著提升图像信噪比。在3C产线实现手机屏幕缺陷检测,单线成本降低约15%。低功耗设计优化了系统性能,无风扇结构提升洁净室应用的稳定性,系统寿命延长约25%。边缘计算模块将图像处理延迟降低50%,支持高速AOI与锂电池叠片监控。

c.特定应用和单一功能导向:机器视觉工业相机将越来越专注于特定应用和单一功能,以极低的成本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应用场景中。例如,某些工序检测内容固定,只需要通过较少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算法就可完成目标的工作,比如条形码的读取、识别某些特征是否存在等。

d.高精度和高自动化:随着工业生产对高精度和高自动化的需求增加,机器视觉工业相机也将向更高精度和更高自动化的方向发展。这包括提高相机的分辨率、动态范围、色彩准确性等性能,以及实现更复杂的图像处理和分析算法。奥普特工业相机采用高品质的成像芯片,具备高动态、高灵敏度、低噪声等特性,针对外部环境干扰及镜头、Sensor物理缺陷导致的成像问题,奥普特相机集成了坏点校正、锐化、降噪、FFC、镜头阴影校正、白平衡、Gamma、CCM等各类ISP算法,全方位提升图像质量。

3D成像和检测高精度重建和特征融合。线扫3D产品通过持续优化硬件技术与光路设计,实现了精度与速度的双重飞跃,成功应用于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及光伏等高精度要求的行业,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而结构光3D技术则在3D图像处理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有效解决了边缘模糊、环境干扰等长期存在的技术难题,在器件精密装配与物流运输自动化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展望未来,3D视觉技术与深度学习的深度融合将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深度学习算法能够赋予3D视觉系统更强大的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使其能够更准确地识别复杂场景中的物体、理解空间关系,并自主做出决策。这种技术融合将极大地拓展3D视觉技术的应用边界,使其能够胜任更加智能化、高效化的市场应用需求,如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医疗影像分析等领域。

2)检测算法升级和生态完善

2024年,机器视觉在人工智能的推动下实现跨越式发展,深度学习、3D视觉感知、大模型及底层算法优化的融合显著提升了检测精度与泛化能力,为锂电池、3C等行业的智能化转型注入动力。展望2025年,机器视觉智能分析算法与平台将进一步向高效轻量化、多模态协同、通用化生态及边缘智能方向演进,加速智能制造的规模化应用。

①智能分析算法的高效与通用化

底层算法的持续优化将进一步降低数据与算力依赖,推动模型轻量化与小样本学习的普及。自监督学习、知识蒸馏及神经架构搜索(NAS)将驱动工业预训练模型在边缘设备上的高效部署。未来,轻量化模型在低配CPU上推理时间将缩短至毫秒级,较2024年提速25%,功耗降低40%。小样本学习通过元学习与生成式AI(如扩散模型)优化,训练样本需求将从数十张降至5-10张。例如,在3C胶路检测中,生成对抗网络(GAN)可合成高保真缺陷图像,弥补数据不足,检测精度提升约20%。迁移学习与增量学习将使模型换型周期缩短至1小时,适配柔性制造的快速迭代需求。

检测结果的可信度和自适应性显著提升。高可信检测模型将应用到更多的高端复杂的视觉检测任务中,例如锂电池焊接检测、3C电子产品关键目标定位,通过领域自适应迁移学习技术将使模型跨场景泛化能力提升约25%,检测稳定性提高20%。视觉大模型的零样本检测能力将进一步成熟,结合模型剪枝与量化技术,在中端GPU上实现大于80FPS推理,功耗降低35%。这些进展将推动算法从特定任务向通用视觉解决方案过渡,覆盖锂电、半导体等更多行业。

AI机器视觉技术正引领智能制造迈向新的发展阶段,其核心趋势在于从单一视觉模态向多模态、跨模态的深度融合,以及大模型与小模型在工业场景下的协同应用。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跃,机器视觉系统不再局限于常规2D图像识别,而是融合了图像、点云、时序、文本、语音等多模态信息,模拟人类更全面的感知与认知方式,极大地提升了其在制造过程中的智能化水平。例如,对于需要触感才能准确鉴别产品表面质量的情况,通过结合触觉传感器感知产品的物理特性,可以实现更全面、精准的缺陷检测。此外,声音也是一种重要的信息源,通过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声音,可以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如轴承的磨损、电机的故障等。这种跨模态的信息融合将极大提升工业生产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多模态数据融合将成为未来机器视觉的核心趋势,整合2D图像、3D点云、红外、偏振及超光谱数据,提升复杂场景下的检测精度与鲁棒性。Transformer架构与多模态预训练模型将优化异构数据处理效率,检测效果预计会有显著提升。在锂电池模组检测中,融合2D纹理与3D几何信息的多模态视觉模型将逐步验证推广。基于2D、红外、偏振等多模态数据、多视图下信息融合分析,在高端场景下,特别是在锂电池热异常检测、半导体内部缺陷检测,应用研究逐步兴起。

生态平台向智能化与云边协同演变。未来,机器视觉平台将从中间层产品加速向综合生态转型,集成算法开发、数据管理、模型训练与实时推理的全链条功能。工业AI软件和AI平台将支持更多模态(2D、3D、红外、偏振等),云边协同模式将进一步优化,边缘节点利用低算力完成预处理与推理,云端高算力支持模型训练与优化。在高端制造行业,实现自动的需求分析、数据收集、数据生成、模型训练、结果评估以及模型一键部署等智能化操作。平台通过开放API与模块化设计,适配跨行业需求,显著降低项目开发成本,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大模型与小模型的协同将成为平台核心。通用工业视觉大模型提供基础视觉能力,小模型通过蒸馏技术适配特定任务,大小模型协同显著提升推理速度。

人形机器人技术的日益成熟,诸如特斯拉Optimus Gen2及集成OpenAI多模态大模型的Figure01等,这些先进产品依托于多模态大模型的强大能力,未来将能够更深层次地理解人类指令,无论是复杂的操作任务还是微妙的语境变化,都能得到精准的解析与执行。在生产制造领域,这意味着机器人能够制定出更为精细的工件处理策略,实现高精度的测量引导与缺陷检测,同时还能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优化,以进一步提升效率与质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137.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29.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降低28.6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796.2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03.7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分别于2020年12月28日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奥普特”)、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户(账号:944002010002240170),系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2年3月25日销户。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户(账号:944001010002240163),系原用于“营销网络中心项目”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3年4月23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7.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4.3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7387-2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亦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在上述决议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及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22日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苏州奥普特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2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苏州奥普特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2,800.00万元,用于购买以下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1,315.81万元增加“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在建项目

2024年2月2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更正公告》,将已结项的“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进行更正。2024年2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通过。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由“5,606.78万元”更正为“4,670.16万元”,更正后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6.62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其节余募集资金936.62万元增加至“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相应调整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由“12,483.08万元”增加至“13,419.70万元”。

2.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2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已全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因公司加强本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一定收益,在扣除尚未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装修装饰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应付未付款项后,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本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预计剩余募集资金14,270.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11,200.0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卢盛林、卢治临、叶建平、许学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你公司在IPO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营销中心项目)总投资5,449.90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其中用于发放新增人员工资资金为503.58万元。2023年3月,你公司披露了关于营销中心项目的结项报告,营销中心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449.90万元。经查,你公司营销中心项目实际列支发放新增人员工资的金额为2,040.38万元,超过招股说明书计划使用金额1,536.8万元;其中,有936.62万元工资发放对象实际为另一募投项目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的新增人员。对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且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与事实不符。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4号)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五条、第十一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部门人员高度重视,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水平,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专项汇报说明,并针对董监高及内部相关部门分别进行培训,审计部加强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2、相关责任人员内部问责。公司对此次监管措施涉及责任人进行内部通报批评;3、营销网络中心项目整改。调整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已披露结项公告予以更正,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6.62万元增加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并相应调整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上述募投项目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奥普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奥普特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奥普特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除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为缓慢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奥普特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表格涉及所有金额均为募集资金。

附表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麦剑青,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谢培文,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宏浩,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 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5-025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3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西西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拟定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工作以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性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5年业务发展计划,拟定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基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平衡了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以及奖金等组成,具体依据其本人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不同的岗位,按照公司整体薪酬及考核制度确定,不再重新核定其薪酬,不再领取职务津贴。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会议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卢治临、卢盛林、许学亮、宁波千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6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字样,信函应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证券部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人:余丽

联系电话:0769-82716188-8234

电子邮箱:info@optmv.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邮政编码:523860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一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3,544,372.56元,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6,260,595.12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42,7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473,172.00元(含税)。公司已分配中期现金红利15,890,609.15元,本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6,363,781.1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0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基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平衡了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拟定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工作以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性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5年业务发展计划,拟定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42,7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473,172.00元(含税)。公司已分配中期现金红利15,890,609.15元,本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6,363,781.1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0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燕琴、邓定远、陈桂林、谢春晓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燕琴)》《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定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桂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春晓)》。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2024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Report》。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加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沟通、坚持规范运作和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共同发展,公司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和行业趋势,对2024年度行动方案进行评估,并制定了2025年度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张燕琴女士、邓定远先生、陈桂林先生、谢春晓先生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张燕琴、邓定远、陈桂林、谢春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因本议案涉及全部委员,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委员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全部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标准考核后领取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卢盛林、卢治临、许学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10: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以下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时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