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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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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43版)

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注册会计师汪婷自2021年开始负责公司IPO验资机构签字事项,自2023年开始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含税)。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测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1,061.98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无锡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伟测”)提供借款以继续实施募投项目,以及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11.99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京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伟测”)提供借款以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实际借款金额包括该笔募集资金或将产生的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7,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175,000手(11,75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5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2,016,74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62,983,25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6-4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伟测半导体无锡集成电路测试基地项目”和“伟测集成电路芯片晶圆级及成品测试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无锡伟测和南京伟测。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1,061.98万元向无锡伟测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11.99万元向南京伟测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实际借款金额包括该笔募集资金或将产生的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本次借款仅限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本次借款实施相关的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事项的实施。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无锡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6月9日

2、注册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加坡工业园新达路28-12号厂房

3、注册资本:43,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骈文胜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无锡伟测100%的股权

7、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 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下同。

(二)南京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1日

2、注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云实路19号

3、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骈文胜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京伟测100%的股权

7、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实施项目和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伟测和南京伟测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测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伟测科技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研发三路南侧无锡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骈文胜、闻国涛、王沛、路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 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3:0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胜路38号D1栋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不迟于2025年5月14日16:00,登记时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伟测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

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沛

联系电话:021-58958216

联系邮箱:ir@v-test.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胜路38号D1栋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骈文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骈文胜先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分别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林秀强、王怀芳、宋海燕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2024年全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除独立董事外,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给予津贴。

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确定为: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暂不做调整,依照公司现有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进行。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骈文胜、闻国涛、王沛、路峰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测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426.03万元(含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180.07万元(不含税)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7,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175,000手(11,75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5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2,016,74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62,983,25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6-4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7,426.03万元(含税),公司将对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01.67万元(不含税),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80.07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80.07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77,606.10万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上述事项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6-486号)。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426.03万元(含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80.07万元(不含税)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426.03万元(含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80.07万元(不含税)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伟测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伟测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测科技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伟测科技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测科技”)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7,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175,000手(11,75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5,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2,016,74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62,983,25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6-4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测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伟测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72证券简称:伟测科技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伟测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本说明中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80.2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1.49元,共计募集资金1,340,648,023.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8,162,309.2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62,485,713.73元,已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306,164.6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179,54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6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一部分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30.95万元印花税所致,另一部分系无锡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测试产能建设项目和集成电路测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部投资款项支付完成之日时的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共计153.76万元转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所致,故实际募集资金结余较应结余募集资金少122.8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项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公司、项目所属子公司、原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1月21日、2023年3月23日、2023年7月19日和2023年12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终止。2024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因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方正承销保荐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项目所属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集成电路测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公司拟通过该项目进一步购置先进的研发及实验设备,对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主要产品以及战略规划中未来拟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兴应用领域进行长期深入的研究和开发。通过该项目改善研发环境,提升对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涉及生产、营销等多个业务环节,每个环节的提升均会对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共同支撑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

3、“超募资金——伟测半导体无锡集成电路测试基地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时无法测算效益。

4、“超募资金——伟测集成电路芯片晶圆级及成品测试基地项目”2024年 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截至 2024 年12月不构成完整会计年度,故不适用承诺效益评价。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新增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伟测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伟测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测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伟测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集成电路测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伟测半导体无锡集成电路测试基地项目、伟测集成电路芯片晶圆级及成品测试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2]无锡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测试产能建设项目本年实现的效益16,427.31万元为2024年实现的收入。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主要为2023年全球终端市场需求疲软,集成电路行业处于下行周期,2024年尚处于复苏阶段,产能利用率水平未达到预期。

[注3]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无锡伟测提供借款,用于继续实施募投项目“伟测半导体无锡集成电路测试基地项目”,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借款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累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0.00万元实施该项目。

[注4]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京伟测提供借款,用于继续实施募投项目“伟测集成电路芯片晶圆级及成品测试基地项目”,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33,474,873.89元及孳息向全资子公司南京伟测提供借款以继续实施募投项目,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借款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累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8,347.49万元实施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