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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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1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4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内控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和预计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一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3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5,306.89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209.28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24,297,2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64.46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1.7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意见和股东期许等内外部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15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财政部解释第18号文”),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解释18号的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格式要求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1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认为: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必要、正常、合法的商业经济行为,主要系公司中德电缆实际生产经营需求,采购交易遵循自愿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2025年度与科宝光电、新亚东方进行关联商品购买与采购有利于增强业务协同性,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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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与关联方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的金额为4,021,144.99元,其中2,997,943.86元为公司2023年与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东方”)签订《4000KW屋顶光伏电站及地面光储充建设项目EPC承包项目》项目支付的尾款,该尾款已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审议确认为2023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因此本次2024年度关联金额不包括在内。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詹祖根
注册资本:670万美元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唐市镇常昆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以连接光缆、控制电缆、高频同轴电线、通讯线材为主的光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装配,线束加工及线束加工模具的设计、加工、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搬运装卸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电线电缆生产及检测试验设备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科宝光电2024年资产总计335,504,660.68元,净资产为266,377,798.27元。
公司与科宝光电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2、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晓燕
注册资本:壹亿零捌万元整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长江路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新亚东方2024年资产总计144,183,396.92元,净资产为58,344,407.76元。
公司与新亚东方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主要是商品的采购和购买,业务往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按照日常经营的采买需求,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1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基于对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核查,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审慎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商誉减值准备17,093,350.96元,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 会计处理方法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处理,具体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部分长期资产减值的确认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4)商誉
广东中德公司的商誉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核心商誉62,118,297.23元,另一部分为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13,189,596.93元。对于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计提相应持股比例部分的商誉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分别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7,093,350.96元。
四、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对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的全面核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伍贤春,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琦,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燕华,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合计费用为9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95万元,其中2024年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对其从事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95万元。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95万元,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1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拟合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以银行最终授信为准)。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7,000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37%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为所属子公司合计担保最高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需求,拟合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担保额度(具体以银行最终授信为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审议情况
根据子公司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重新规划为所属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提供总额不超过140,000万元的担保。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在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内部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不超过140,000万元总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会审批具体担保事项,在调剂事项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具体担保事项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1、名称: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88674678L
3、成立时间:2009年5月27日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骏发一路6号
5、法定代表人:赵战兵
6、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光缆制造;光缆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情况:新亚电子持股100%。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10、不存在影响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1、名称:深圳市新亚中德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6643019N
3、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5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樟坑径社区牛角龙工业区A九栋
5、法定代表人:吴先锋
6、注册资本:7388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环保新材料、通信网络系统及器材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电线、电缆、光缆、光电混合缆、电缆用高分子材料、铜制裸压端子、电源插头、电子接插件、光电缆接插件、电子机械设备、有色金属拉丝、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天线设备、光纤、光纤预制棒及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电线、电缆、光缆、光电混合缆、电缆用高分子材料、铜制裸压端子、电源插头、电子接插件、光电缆接插件、电子机械设备、有色金属拉丝、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天线设备、光纤、光纤预制棒及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的生产、加工。
8、股权情况:广东中德持有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10、不存在影响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1、名称:东莞市中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3FQR897
3、成立时间:2019年7月8日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排龙田路6号
5、法定代表人:赵战兵
6、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光电混合缆、电线、电缆、光缆、电缆用高分子材料、铜制裸压端子、电源插头、电子接插件、电子机械设备、有色金属拉丝、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天线设备、光纤、光纤预制棒及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环保新材料、通讯网络系统及器材、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通讯产品;电子、通讯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情况:广东中德持有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10、不存在影响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事项,是为确定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担保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时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期限以与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的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子公司未来12个月资金安排和实际融资需要,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展开。公司对所属子公司100%控股,对经营、投资、融资事项等重大事项能够进行有效管控,风险整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7,000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37%;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月 29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战兵、陈华辉、石刘建、杨文华、朱加理、陈景淼、HUANG JUAN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四)、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HUANGJUAN(黄娟)、陈静
电话:0577一62866852
传真:0577一62865999
3、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