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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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经评估、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现就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基本情况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关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金额共计21,890,696.48元,2024年度累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金额共计40,228,875.37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6,153,740.50元、计提资产减值34,075,134.87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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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的坏账损失主要是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公司2024年度累计计提坏账准备6,153,740.50元,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坏账准备1,997,637.73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皮鞋产品的季节性特点,公司在各季末针对过季鞋品,对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24年度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392,674.66元,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889,733.75元。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于减值测试结果表明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79,135.21元。
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2024年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3,325.00元,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325.00元。
二、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
鉴于公司鞋类业务亏损额进一步加大,公司预测在未来税法规定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期限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哈森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哈森”)、东台珍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珍展”)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终止确认因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租赁负债、递延收益等事项(以下简称“相关事项”)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年期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哈森、东台珍展因相关事项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33,558,807.73元,2024年期末因相关事项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22,681,974.59元。因上述事项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终止确认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2,681,974.59元。
三、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累计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等合计40,228,875.37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0,228,875.37元。
公司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所得税费用22,681,974.59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22,681,974.59元。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董事会、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规范,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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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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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17:00到本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5幢6层【证券事务办公室 】。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5幢6层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钱龙宝
电话:0512-57606227
传真:0512-57606496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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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服装行业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鞋包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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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鞋包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一)按店铺类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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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线上线下
单位:万元
■
(三)按品牌
单位:万元
■
(四)按产品
单位:万元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资产2024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度完成现金收购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郎克斯”)45%股权和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朗迅”)55.2%股权事项(苏州郎克斯、江苏朗迅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现将标的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收购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支付35,832.00万元现金方式购买:(1)周泽臣先生、苏州晔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晔煜”)、黄永强先生和王永富先生4名股东持有的苏州郎克斯45%股权;(2)河南省朗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宿迁朗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宿迁朗迅”)持有的江苏朗迅55.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已完成上述股权交割。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苏州郎克斯
1、盈利预测、业绩承诺及补偿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人周泽臣先生、王永富先生、黄永强先生、宿迁朗迅及王朝先生于2024年9月12日签署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周泽臣、王永富、黄永强、河南省朗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王朝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苏州郎克斯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其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5,140.00万元、5,692.00万元、6,312.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合计应不低于17,144.00万元(以下简称“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其中,若苏州郎克斯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两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这两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或苏州郎克斯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公司可根据各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在所需支付的当期收购价款中予以相应的扣减。
公司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苏州郎克斯承诺净利润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对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审计确认,待2025年度完结后的4个月内出具2024年、202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2026年度完结后4个月内出具202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
2、业绩补偿方式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具体补偿数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1)若苏州郎克斯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15,000万元的,则周泽臣先生、王永富先生、黄永强先生、宿迁朗迅(以下简称“各交易对方”)应按以下公式确定的金额进行补偿:
各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15,000万元)+(15,000万元-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60,000万元]×各交易对方本次交易转出股权比例(间接持股的以其转出苏州郎克斯的间接权益比例为准)。
(2)若苏州郎克斯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但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各交易对方应按以下公式确定的金额进行补偿:
各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各业绩承诺方本次交易转出股权比例(间接持股的以其转出苏州郎克斯的间接权益比例为准)。
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补偿金额上限为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项下获得的扣除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项下直接及间接缴纳的全部税款后的交易价款净额。
若苏州郎克斯未实现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根据约定需进行业绩补偿的,若应付收购价款金额不足以抵扣上述计算的应补偿金额的,各交易对方应向公司支付补偿金差额部分,且应于苏州郎克斯业绩承诺期最后一期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将补偿金额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王朝先生对宿迁朗迅的补偿义务履行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二)江苏朗迅
1、盈利预测、业绩承诺及补偿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人宿迁朗迅及王朝先生于2024年9月12日签署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省朗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王朝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江苏朗迅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按照江苏朗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合并报表扣除江苏朗迅对苏州郎克斯投资所产生的损益后为准,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1”)应分别不低于828.00万元、1,040.00万元、1,130.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1”),合计应不低于2,998.00万元(以下简称“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1”)。其中,若江苏朗迅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两年累计实际净利润1低于这两年累计承诺净利润1、或江苏朗迅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1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1的,则公司根据各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在所需支付的当期收购价款中予以相应的扣减。
公司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江苏朗迅承诺净利润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对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审计确认,待2025年度完结后的4个月内出具2024年、202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2026年度完结后4个月内出具202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
2、业绩补偿方式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若江苏朗迅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1小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1的,则宿迁朗迅应向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应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1?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1)×宿迁朗迅本次交易转出江苏朗迅的股权比例
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补偿金额上限为宿迁朗迅在本次交易项下获得的扣除其在本次交易项下直接及间接缴纳的全部税款后的交易价款净额。
若江苏朗迅未实现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1,根据约定需进行业绩补偿的,若应付收购价款金额不足以抵扣上述计算的应补偿金额的,宿迁朗迅应向公司支付补偿金差额部分,且应于江苏朗迅业绩承诺期最后一期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将补偿金额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王朝先生对宿迁朗迅的补偿义务履行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三)超额业绩奖励等激励措施
本次交易各方同意,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超过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数的,公司同意对标的公司的核心人员进行业绩奖励(具体奖励对象名单、奖励方式及超额奖励的内部分配方案由公司分别与周泽臣先生、王朝先生根据苏州郎克斯、江苏朗迅经营管理情况及协议约定共同商议拟定,并经标的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业绩奖励金额(即超额业绩奖励)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超过业绩承诺期间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数的30%[(超额业绩奖励=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数)×30%],但奖励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交易金额的20%(即如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超额业绩奖励超过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的20%的,则超出部分不再进行奖励)。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标的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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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江苏朗迅2024年实际净利润为江苏朗迅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江苏朗迅对苏州郎克斯投资所产生的损益后的金额。
公司将待2025年度完结后4个月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实现情况出具2024年、202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确认,2024年度不单独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四、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2024年度,苏州郎克斯在订单需求增加的前提下,通过投资扩建生产,使其产能、销量、收入得到快速大幅增长,但受新项目前期产品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等影响,致使盈利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根据订单情况,江苏朗迅原预测2024年4至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63.34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591万元,实际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45.57万元,江苏朗迅由于部分已出货订单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等原因导致其收入未达预期,从而致使盈利未达承诺净利润。
五、业绩补偿情况
标的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不单独涉及业绩补偿支付或扣减,待2025年度结束后,若标的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两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这两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公司可根据各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在所需支付的当期收购价款中予以相应的扣减;若2026年度结束,标的公司未实现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的,根据约定需进行业绩补偿的,若应付收购价款金额不足以抵扣应补偿金额的,周泽臣先生、王永富先生、黄永强先生、宿迁朗迅应向公司支付补偿金差额部分,且应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最后一期专项审核报告(即202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将补偿金额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出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委托出席1名。董事陈怡文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陈春伶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玉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编制了董事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玉珍、陈芳德、陈志贤、伍晓华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本次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
(1)《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子议案(3)(4)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资产过渡期业绩补偿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度现金收购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45%股权和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朗迅”)55.2%股权,鉴于江苏朗迅于收购过渡期内损益出现亏损,根据约定,过渡期亏损由原股东宿迁朗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其所转让的江苏朗迅对应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现金收购资产过渡期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利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规范,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本次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资产过渡期业绩补偿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度现金收购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45%股权和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朗迅”)55.2%股权,鉴于江苏朗迅于收购过渡期内损益出现亏损,根据约定,过渡期亏损由原股东宿迁朗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其所转让的江苏朗迅对应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现金收购资产过渡期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6,407,444.4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718,173.80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规定,从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除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资产负债率高于60%、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等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实现盈利,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含本数,下同)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主要是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产品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理财品种
理财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
5、授权期限
本次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购入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且存在着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审批。
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③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保证理财程序合规。
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资产过渡期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度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河南省朗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宿迁朗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宿迁朗迅”)持有的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朗迅”)55.2%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公司在此次收购江苏朗迅股权时约定,江苏朗迅在过渡期间出现亏损的,则由宿迁朗迅按照其所转让的江苏朗迅对应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王朝先生对此承担连带责任。鉴于江苏朗迅在过渡期出现亏损,该过渡期宿迁朗迅应承担补偿款共917,084.26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资产过渡期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背景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人民币8,832.00万元方式购买宿迁朗迅持有的江苏朗迅55.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与宿迁朗迅、王朝先生及江苏朗迅各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约定:如标的股权对应在过渡期间损益合计金额出现亏损的,则由宿迁朗迅按照本次交易项下其所转让的江苏朗迅对应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王朝先生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现金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目标公司过渡期损益情况
根据收购协议约定,江苏朗迅过渡期的亏损由宿迁朗迅按照其所转让的江苏朗迅对应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王朝先生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收购江苏朗迅的审计基准日为2024年3月31日。江苏朗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日为2024年11月30日,过渡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过渡期江苏朗迅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661,384.52元,依据收购协议,宿迁朗迅须按持股比例承担过渡期间亏损补偿款917,084.26元,王朝先生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三、过渡期补偿安排
根据收购协议及公司与宿迁朗迅及王朝先生签署的《现金收购过渡期亏损补偿协议》,江苏朗迅原股东宿迁朗迅应承担的过渡期亏损补偿款917,084.26元,宿迁朗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
四、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收购方,哈森股份):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售方,宿迁朗迅):宿迁朗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担保方):王朝
(一)过渡期的确定
各方一致确认过渡期为收购审计基准日起至江苏朗迅并入甲方合并报表日,即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二)亏损认定及补偿责任触发
甲乙双方确认:过渡期内(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江苏朗迅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661,384.52元,出现亏损,已触发收购协议中的现金补偿责任。
(三)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及支付
1、现金补偿金额=过渡期亏损金额1,661,384.52元*乙方转让江苏朗迅股权比例55.2%=917,084.26元。
2、甲乙双方确认,因标的股权在过渡期内亏损,乙方应向甲方补偿金额为917,084.26元。
3、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于2025年度内一次性将补偿款917,084.26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补偿款,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从尚未支付的收购款中直接扣减相应补偿金额。若收购款不足以抵扣全部补偿款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部分。
(2)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亏损额10%的违约金。
(3)乙方未足额完成补偿前,甲方暂停支付股权收购款。
2、丙方作为担保方,对乙方的上述补偿义务及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补偿义务及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对公司影响
鉴于江苏朗迅过渡期亏损,根据收购协议约定,宿迁朗迅拟向公司支付过渡期亏损补偿款,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督促过渡期亏损补偿方按照补偿协议约定履行过渡期补偿义务。目前承诺方的业绩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