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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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5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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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至8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第5、6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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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登记时间:2025年6月1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证券法务部。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三)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证券法务部。
(四) 邮政编码:518042
(五) 会议联系人:郑焕杰
(六) 电话:0755-83438860
(七) 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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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所属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商誉、无形资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384.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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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商誉减值损失、无形资产(主要为商标使用权)减值损失
前海上林主要持股运营IRO品牌,在海外受欧美地区持续的通货膨胀、地缘局势、消费者需求大幅减弱等因素的影响,本年度经营业绩未达预期,且预计欧美地区宏观经济压力持续较大,公司对海外业务实施加快加大降本增效措施等因素的影响,预计IRO品牌未来在海外的盈利规模有所下降,同时,IRO品牌在中国区启用了新的系列商标进行销售,旧商标未来在中国区的销售逐步由新系列商标替代,原旧商标盈利预测数据大幅度降低,而对于新的系列商标,基于会计准则规定,作为无形资产应按照成本计量,即新系列商标账面价值为0元。
根据评估报告,前海上林资产组或相关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对前海上林商誉及商标使用权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1,584.49万元。
由于唐利国际(运营Ed Hardy品牌)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公司已出售其控股权,根据评估报告,唐利国际资产组或相关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对唐利国际商誉及商标使用权计提减值准备合计9,656.25万元。
此外,其他的无形资产减值损失金额1,143.83万元,为法国IRO产生的商铺租赁权受让支出。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2,384.5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2,384.57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2,133,629.0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69,092,878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359,6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186,661.65元(含税)。
2、公司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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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对全体股东长期稳定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长期利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8日,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32.9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主要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夏国新先生和胡咏梅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文件。
2、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本次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核查情况的公告》。
3、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夏国新先生和胡咏梅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3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6月2日,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16日,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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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但剔除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发生和承担的费用金额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②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③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1、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含本数),则公司层面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100%。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90%(含本数)、但低于100%,则公司层面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50%。
3、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9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净利润未达到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需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32.9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32.9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0: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69,092,878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359,6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186,661.65元(含税)。
2、公司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对全体股东长期稳定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长期利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4、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且未发现有影响内部控制的不利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事项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关联董事夏国新先生、刘树祥先生、王薇女士、王笃森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决定办理授信申请、贷款等相关业务,并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为上述激励计划涉及激励对象的近亲属,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2024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