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89版)
■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在该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度股东会结束。
参会回执
截至2025年5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
股东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数据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基本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出具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内容,以及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内容,以及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对外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而被动形成的,不属于新增对外担保。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被动形成对外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20,4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7,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951.4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68.5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达公司账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1000005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76,596,885.55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472,108,707.58元(含专户销户时利息收入净额转出108,707.58元);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累计投入555,838,416.56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0,655,150.86元);OBC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8,649,761.41元(含利息收入净额17,964,148.44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02,654.7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284,161,583.44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02,654.78元差异为280,058,928.66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余额为19,941,071.34元(不含已销户转出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1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1日、2022年8月25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OBC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4年3月25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余额1,796.41万元,已转出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经按规定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4年4月7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余额10.87万元,已转出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6,363.78万元,其中包含“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6,065.52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98.27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出具相关核查意见。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2]证特审字第100000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确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8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确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分别于2024年1月、2月到期赎回。除上述延续到报告期内的现金管理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当前实施情况、未来投资计划及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经审慎研究及分析论证,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OBC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OBC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金额共计34,864.98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金额)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为零元。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4年3月25日办理完毕“OBC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账号:749775431111)销户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就对应账户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
■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时因公司子公司Meta System S.p.A.出现净资产为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经营困境,根据意大利相关法律要求,向当地法院提起Composition with creditors Proceedings(中译:债权人和解程序,以下简称“CP程序”),并获得法院批准进入CP程序。经多方充分论证,Meta进入CP程序后,公司已无法主导Meta的经营管理、高管任免及财务决策等事项,已失去对Meta的实际控制权,经审计机构确认,Meta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经测试,公司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197,494.67万元,具体如下:
■
2.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7,494.67万元,减少2024年度利润197,494.67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度股东权益197,494.67万元。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1,506.01万元,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2.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①期初减值准备与期末减值准备之差,与本期计提金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公司子公司Meta System S.p.A.(以下简称“Meta”)出表转出金额以及核销金额。
②Meta进入CP程序后,公司已失去对Meta的实际控制权,2024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期末其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金额6,828.62万元全部转出。
3.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Meta进入CP程序后,公司已失去对Meta的实际控制权,经审计机构确认,Meta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均按照公司应收款项减值准备会计政策计提,大额减值损失主要是由于Meta进入CP程序,其应付国内子公司的货款预计将按照普通债权进行偿付,而国内子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不具备偿还能力,其应付公司款项预计无法收回,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减值损失。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提取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①期初减值准备与期末减值准备之差,与本期计提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公司本期存货转销金额以及Meta出表转出金额;
② Meta进入CP程序后,公司已失去对Meta的实际控制权,2024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期末其存货减值准备金额20,777.26万元全部转出。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大额减值损失主要是由于Meta公司进入CP程序,其生产经营受到较大程度影响,公司持有的相关存货出现减值。公司期末依据存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测算计提了减值准备。
4.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5.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①期初减值准备与期末减值准备之差,与本期计提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公司本期Meta出表转出及汇率变动金额。
② Meta进入CP程序后,公司已失去对Meta的实际控制权,2024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期末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7,983.96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112.00万元、无形资产减值余额16,772.68万元、开发支出期末减值准备余额48,297.41万元全部转出。
6.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长期资产大额减值损失主要是由于Meta公司进入CP程序,生产经营受到较大程度影响,其持有的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长期资产出现减值。
Meta及其关联公司已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期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产能情况,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均存在减值现象,2024年度公司对此部分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并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4,758,451.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8,440,151.0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03,198,603.02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净利润为-1,225,927,759.03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在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时,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
(4)当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5)现金分配金额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财政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鉴于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也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保持持续的研发投入及市场拓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
(二)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八节 其他风险警示9.8.1条“(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如触及上述情形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上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
四、其他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因公司子公司Meta System S.p.A.(以下简称“Meta”)进入意大利法律项下Composition with creditors Proceedings(中译:债权人和解程序,以下简称“CP程序”)之后,公司已无法主导Meta的经营管理、高管任免及财务决策等事项,已失去对Meta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经审计机构确认,Meta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
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达”)为Meta下属子公司,因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重庆美达的担保被动形成对关联企业担保。
2. 重庆美达目前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存在可能因其无法及时、足额偿还银行债务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动形成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敞口135,700万元,其中,为重庆美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敞口13,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得润”),美特科技(宜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美特”)共同为重庆美达向银行融资提供敞口人民币12,15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重庆美达取得借款余额为人民币7,300万元。因Meta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上述担保由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被动形成对关联企业担保。 该担保事项实质为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延续。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现任董事长邱扬先生和董事邱建民先生分别为重庆美达的副董事长、董事长,重庆美达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美达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为重庆美达提供的余额为7,3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被动形成关联担保。
(三)审批程序
1.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2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董事邱扬先生、邱建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 名称: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2959388E
3. 法定代表人:陈如鸿
4. 注册资本:3,865万美元
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6. 成立日期:2008年5月4日
7. 住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聚金大道13号得润电子工业园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研发、生产、经营UPS(不间断电源)、汽车电子零配件、家用警报系统设备、逆变器、触摸屏、线路板、LED节能照明系统;从事上述产品及相关零配件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股权结构:Meta以直接和间接形式持有重庆美达100%股权,Meta直接持有其14.62%股权,通过宜宾美特持有其85.38%股权。
公司持有Meta 35.09%股权,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Meta 34.50%股权,深圳远致富海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持有Meta 17.83%股权,China Alliance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Meta 12.58%股权。
10. 重庆美达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注:重庆美达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客户对其提供的资金支持。
11. 经查询,重庆美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得润以信用及公司部分房产抵押、宜宾美特以其部分机器设备抵押,共同为重庆美达在农业银行的贷款提供人民币12,15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为2024年9月6日至2028年9月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美达取得借款余额为人民币7,300万元。本次不涉及保证合同的变更和重新签订等。
四、本次被动形成关联担保拟采取的保障措施及风险提示
重庆美达的产品主要供应给Meta,然后由Meta供应给欧洲客户,由于Meta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支付重庆美达货款,导致重庆美达资金紧张。重庆美达为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在国内的重要基地,为支持重庆美达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为其向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其日常经营运作。重庆美达直接股东宜宾美特为其向银行的贷款提供了设备抵押担保。其他间接股东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China Alliance Investment Limited均为财务投资人,未参与重庆美达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为了缓解Meta资金紧张状况,公司拟引入投资人对Meta进行增资,但由于投资人未能按照约定履约,增资事项已于2025年1月17日正式终止。Meta由于净资产为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经营困境,不得不进入到意大利法律项下的CP程序,生产经营受到较大程度影响,CP程序后续进展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偿还重庆美达货款的可能性较小。
受上述事项影响,重庆美达的日常经营亦受到较大影响,资金周转困难,客户向其提供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保障生产经营和产品交付,否则可能造成违约赔偿,预计可能难以及时、足额偿还对银行的债务。尽管公司一直督促其归还银行债务,重庆美达取得借款余额已从9,000万元下降至7,300万元,重庆美达目前也在积极寻找投资人购买其项目和资产,以用于偿还银行债务,但鉴于其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引入投资人的不确定性,公司仍存在较大的履行担保义务的风险,公司将继续督促其归还银行债务,同时后续不排除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提供关联担保事项主要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而被动形成的,其实质为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延续,不构成新增对外担保。重庆美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其日常经营运作,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庆美达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督促其归还银行债务。董事会同意本次被动形成对外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而被动形成的,不涉及新增对外担保,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后续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担保风险。本次被动形成对外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审议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被动形成对外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七、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对外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而被动形成的,不属于新增对外担保。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被动形成对外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5,5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23%。
除上述被动形成的对外关联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2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准则解释第17号》以及《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 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4年度和2023年度影响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调整可比期间报表项目列示,不涉及需要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网上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邱扬先生、总裁刘标先生、独立董事陈骏德先生、董事会秘书贺莲花女士、财务总监路淑银女士。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12:00前将您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邮箱002055@deren.com,也可点击网址链接http://ir.p5w.net/zj/或者扫以下二维码进入“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6,265.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7%,涉案金额累计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达到披露标准。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市合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得润光学有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得润精密零组件有限公司、惠州市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得润汽车部件(重庆)有限公司、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97,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在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相关机构确定具体融资及担保事项并签订融资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已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下转109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