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256 公司简称:宏和科技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净利润金额为人民币22,800,933.92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基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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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玻璃纤维是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具有耐腐蚀、耐高温、机械强度高、绝缘性好、尺寸安定性强等优点,应用领域涉及多个行业,在建筑建材、电子电气、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航空航天、国防军工、IC封装基板、消费类电子等领域中得到了广泛应用。通常用作复合材料中的增强材料,电绝缘材料和绝热保温材料,电路基板等,是高新技术产业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材料。
电子级玻璃纤维纱是以叶腊石、石英砂、石灰石、白云石、硼钙石、硼镁石等多种矿石为原料经高温熔制、拉丝、后加工等工艺制造成,其单丝的直径为几个微米,相当于一根头发丝的 1/20 ,每束纤维原丝都由数百根甚至上千根单丝组成。
电子级玻璃纤维布是由电子级玻璃纤维纱(E玻璃纤维/无碱玻璃纤维制成的纱线,一般单丝直径9微米以下)织造而成,可提供双向(或多向)增强效果,属于重要的基础性材料,简称“电子布”。在电子行业,电子布上由不同树脂组成的胶粘剂而制成覆铜箔层压板(业内简称为覆铜板,CCL),而覆铜板是印制电路板(PCB)的专用基本材料。印制电路板是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也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电子布作为生产覆铜板不可缺少的材料,是生产印制电路板的基本材料。
电子布产品的分类及对应使用的电子纱规格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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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布厚度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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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布厚度与基重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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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电子级玻璃纤维薄布、超薄布、极薄布、电子级玻璃纤维超细纱线、极细纱线属于玻璃纤维行业内中高端产品,对产品的性能要求、外观要求都很高,属于玻璃纤维行业中精细化、精致性的产品。
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产业关联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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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主要作为增强材料应用在覆铜板(CCL)中,最后以印制电路板(PCB)的形式应用在各类终端电子产品中。玻璃纤维在电子产业链处于“电子纱→电子布→覆铜板→印制电路板”价值链上游。电子级玻璃纤维布技术要求高,且资金壁垒明显,在全产业链中价值创造能力较高,其使基板具备优异的电气特性及机械强度等性能。
近年来,全球5G通讯、消费电子等下游消费市场蓬勃发展,覆铜板行业和印制电路板产业将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也将带动电子级玻璃纤维布行业的发展。印制电路板下游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服务器、5G基站、汽车、消费类电子产品、工业控制、仪器仪表、医疗机械、航天航空、IC芯片封装基板等高科技电子产品中。印制电路板下游应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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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终端电子设备的“轻、薄、短、小”化,电子布也将继续朝着薄型化、轻型化、高质量的方向发展,高端超薄布和极薄布的市场占比将持续提升。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中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电子级玻璃纤维超细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2021年黄石宏和电子级玻璃纤维超细纱顺利投产后,公司实现了电子纱、电子布一体化生产和经营。
(2)、经营模式
公司以下游客户的需求为导向,营业人员负责提前与下游客户沟通订单状况,并持续了解市场行业的发展情况,保证电子纱线及化学品原材料的充足、客户订单及时安排生产并按时交付,确保客户供应链安全,使公司在各个环节上紧密协调,实行高效扁平化的经营管理策略。
(3)、采购模式
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月度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月度生产计划,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往年同期数据,预测原材料需求量,并与现有库存相比较,在考虑安全库存的基础上确定月度物料采购计划。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电子级玻璃纤维纱线。采购以合格供应商进行询比议价开展采购作业,根据原物料价格实行国外采购与国内采购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公司《采购管理作业程序》执行采购作业。
(4)、生产模式
公司销售部门根据订单提出下月销售计划,管理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库存量来制订下月生产计划。公司采用ERP系统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计划生产和订单生产,以计划生产为主。计划生产是依据销售部提供的月度销售计划来安排的生产,适用一般规格产品或有固定客户的常规产品;订单生产是指销售部取得客户订单后,管理部门依据客户的订单或客户的新要求来安排的生产,适用于特殊规格或新客户的产品。
(5)、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按贸易方式分为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国内销售指产品销售给中国境内的公司,货物由公司直接交付客户,产品交付所在地为中国境内;出口销售分为直接出口和深加工结转模式。销售定价综合考虑产品生产成本、市场供应情况及趋势、目标客户的可接受价格区间、过往产品销售情况、竞争产品的价格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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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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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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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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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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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463.29万元,同比去年增加26.24%;实现净利润2,280.09万元,同比去年增加8,589.54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0.09万元,实现每股收益0.03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7.14万元,同比去年增加9,145.14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7.14万元,同比去年增加9,145.14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0.01元。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5.09亿元,同比减少0.93%;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50亿元,同比增加1.62%;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9%,同比增加5.91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2025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最、钟静萱回避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3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该议案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度日常关联采购及销售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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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5年度日常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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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1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瑞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住址:无锡市新吴区锡钦路26号
经营范围:从事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覆铜板、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半固化片、新型电子材料的生产;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并提供上述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以上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如需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 133,014.4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8,971.1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277.34万元。(说明:上述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1.2必成玻璃纤维(昆山)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嘉昭
注册资本:14,100万美元
住址: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南路201号
经营范围:生产、开发玻璃纤维等制品,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商业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台湾必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10亿元
住址:中国台湾嘉义县新港乡中洋村工业区2-1号
经营范围: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业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宏仁”)因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必成玻璃纤维(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必成”)和台湾必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必成”)因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昆山必成及台湾必成共同实际控制人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未发生违约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销售为公司正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为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依客户需求特别订制的产品,如缺乏同类产品价格的可比性,参照市场行情、原料成本及合理利润等确定。
关联采购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为采购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电子级玻璃纤维原纱。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可作为无锡宏仁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无锡宏仁从公司购买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作为生产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覆铜板及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半固化片的原材料。
昆山必成及台湾必成所生产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原纱,为公司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主要原材料,其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原材料采购标准和生产计划,符合公司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需要。
上述交易为公司正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其《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统计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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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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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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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除营业收入数据外,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18号解释”),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18号解释要求执行。根据第18号解释的要求,公司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公司已按照要求执行18号解释规定的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净利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有效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变更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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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 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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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092版)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毛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郁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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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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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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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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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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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毛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郁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利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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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毛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郁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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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毛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郁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利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