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02版)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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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杨艳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明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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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艳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明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敏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上接1102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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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承诺投资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无经济效益产出。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5.05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027.87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可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从而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所作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环境、财务状况、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及投资计划等因素综合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和稳健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市场环境、财务状况、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及投资计划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艳辉、刘太国、谭丽清、许健回避表决了该项议案、关联监事王道光回避表决了该项议案。
董事会在对上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公司业务规划,公司关于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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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别包括: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四川长九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启睿克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格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寰宇实业有限公司、四川长虹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佳虹实业有限公司等受同一关联人控制的主体。
注2: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包括: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力源电子有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天源机械有限公司、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四川快益点电器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四川百库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虹佳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虹林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智远乐享软件有限公司、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受同一关联人控制的主体。
注3:(1)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3)在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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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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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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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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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华丰史密斯(四川)互连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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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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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5年度,公司预计将与上述关联人发生购买商品及原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服务、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接受关联人租赁、资金存贷等关联交易,上述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均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租赁、与长虹财务公司往来等。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均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信创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四川华芯鼎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上公司均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担保金额:公司2025年度拟对上述被担保人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49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公司为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49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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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鉴于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且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中公司为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情况
(一)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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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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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述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被担保人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苏信创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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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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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述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被担保人江苏信创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四川华芯鼎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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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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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述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被担保人四川华芯鼎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现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且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及部分其他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华芯鼎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8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由于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最新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其少数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一一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预计2024年1-12月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0,354,839.7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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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含2024年半年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一)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8,706,588.15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1,648,251.59元。
(二)2024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1-12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20,354,839.74元,对公司2024年1-12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20,354,839.74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预计2025年1-3月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1,865,639.9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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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3,805,783.47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8,059,856.45元。
(二)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1-3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21,865,639.92元,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21,865,639.92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三、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 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其中“关于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3年10月起施行“关于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2月3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二)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将可比期间的相关保证类产品质保费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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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10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