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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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全体监事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公司全体监事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3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36,424,529.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69,200股,该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总股本249,153,318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969,200股,以248,184,118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319,676.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61,319,676.7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997,756.0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82,317,433.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5.9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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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分红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4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常州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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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12、13、14、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14、15、16、17、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志宏、窦小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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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 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9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1:00和下午1:00至 5:00。
2、 以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2024年5月19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三) 登记地点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常州市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邮编:213164
联系电话:0519-86225668 传真:0519-86225611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个小时到达会场办理进场手续。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素蕾
电话: 0519-86225668 传真:0519-86225611
邮箱:quickir@quick-global.com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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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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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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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5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对上述会计准则内容的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1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克智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春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总经理戚国强、副总经理刘志宏、副总经理窦小明同时担任公司董事,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部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公司董事刘志宏、窦小明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公司董事刘志宏、窦小明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部分,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负责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在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授权董事会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4、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公司董事刘志宏、窦小明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董事刘志宏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公司董事刘志宏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办理回购注销的事项;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刘志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听取《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会议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所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八)听取《关于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会议听取独立董事王亚明所作公司2024年度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所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听取《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表》作出了评估意见。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快克智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5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授信期限已经届满,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并增加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与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4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蒋西军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洋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决定其有关报酬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4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信永中和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6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及产品种类: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金融衍生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品种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6月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即将到期,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金融衍生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品种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投资产品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会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原议案》自本次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将资金投入到某种金融产品导致短期无法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投资者未履行合约或违约的信用风险,均会导致资产损失或缩水。
2、相关人员操作风险。包括受托人管理及操作风险、赎回风险、保管人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将风险控制到最低,具体如下: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受托方和最终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投资的产品不得质押。
2、财务部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使用计划,针对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所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保持相互独立。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资金状况等相关信息。
5、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内部审计部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日常营运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金融工具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处理。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7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金春女士、戚国强先生、窦小明先生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秦志军先生、万文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下转11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