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上接1114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4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焱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4月19日,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五)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1名激励对象因担任监事,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由公司作废处理,上述共计作废69.1530万股。
除上述离职及担任监事而作废的部分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9.59%,故作废116.9842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2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90>S≥80”,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5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80>S≥70”,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1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S<70”,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情况共计18名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5.9538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92.091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及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珠海冠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4,768.8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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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包含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清理减值损失。
二、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原因说明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751.14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4,697.87万元,占比98.88%。
由于公司新产品产线存在一定的调试周期,该部分新产品在产能爬坡过程中生产良率较低,单位生产成本较高。前述原因导致部分存货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应计提跌价准备,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会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6,072.11万元。
(二)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4,768.85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768.85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4,751.14万元中存货跌价损失4,697.87万元,占比98.88%,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公司会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6,072.11万元。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