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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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2.1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佶、何九如、赵骐、钱昊、谢斐回避表决。
12.2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李臻、张欣荣、姚承骧回避表决。
12.3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董监高薪酬方案》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暨确认公司2025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谢斐、钱昊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董监高薪酬方案》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加强和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的舆情管理能力,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1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对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任职条件,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华通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5月1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提案10需逐项表决。
3、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9:00一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5年5月1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陈震
联系电话:021-50818086
传真:021-50818008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
邮编:200120
电子邮箱:chenzhen.michael@digiloong.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2
2、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
■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华通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浦晓成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进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4-00049号)。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2024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0)同时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要求,致力于建立更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并且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0、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华通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8年度至2023年度、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2、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18年至2023年度、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2024】112号)。《决定书》指出公司披露的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根据《决定书》所认定的情况,公司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并针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自查整改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就《决定书》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对2018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调整,因前期年度财务报表的调整,进而对2023年度、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同时,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至2023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审核报告。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已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更正和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因会计差错更正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18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2、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3、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
4、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
5、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6、对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7、对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的影响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4年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9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19年度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2、对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0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3、对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1年度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4、对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2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5、对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三、本次前期差错更正所涉及公司资产重组相关业绩承诺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度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与交易对手方就本次重组签署了《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根据《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的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补偿期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期承诺的标的公司各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213,575万元、249,435万元和296,789万元(以下简称“承诺扣非净利润”)。 若在业绩补偿期任一会计年度末,截至当期期末的累计实际扣非净利润未能达到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应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根据公司2020年5月30日披露的《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8及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及专项报告,标的公司2018-2019年度分别实现扣非净利润214,016.50万元、251,822.19万元,均完成对应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本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结果,2020年度标的公司实际完成归母净利润261,865.58万元,截至2020年末(即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标的公司累计实际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应为727,704.27万元,低于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的净利润759,799万元,差额为32,094.73万元。根据前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应为125,889.04万元。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上述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数量应为126,627,7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未达标需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公司将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积极开展业绩承诺补偿的追讨工作,并依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讨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同时敦促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进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编制的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4-00049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持续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华通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大资产重组
业绩承诺未达标需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未达标需业绩补偿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号),其中认定公司2020年软件著作权转让交易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上述事项的调查结论,公司对2020年度相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将导致公司2019年完成重组标的资产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科技”或“标的公司”)业绩未达承诺,公司拟依据上市公司与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曜瞿如”)、绍兴上虞熠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上海熠趣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熠趣盛”)、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虞梵”)(以下合称“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有关业绩补偿的约定,要求补偿义务人进行业绩补偿。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并经2019年5月2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926号)核准,本公司向盛趣科技包括曜瞿如、熠趣盛及吉虞梵在内的29名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盛趣科技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19年6月3日,盛趣科技100%的股权均已按法定方式过户给本公司。本次购买资产新增发行的2,252,561,009股(发行价格为11.93元/股)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于2019年7月3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重组涉及的业绩承诺情况
对于上述交易,根据本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盛趣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即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内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3,575万元、249,435万元和296,789万元。
若在业绩补偿期任一会计年度末,截至当期期末的累计实际扣非净利润未能达到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应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补偿。
当期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扣非净利润)÷业绩承诺期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期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量=当期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价格。
业绩补偿期内,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或金额如依据《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列示的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为负数或零,则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冲回。
补偿义务人同意,若上市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息等事项,与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相对应的新增股份或利益,随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
如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补偿股份数调整为:调整前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如上市公司实施分红派息,补偿义务人取得的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股利应返还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
每一补偿义务人的补偿义务(为避免歧义,前述补偿义务包括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按照其因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即每一补偿义务人应承担的补偿比例=该方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补偿义务人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
补偿义务人应对《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承担互相连带责任。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前原披露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盛趣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累计扣非净利润为764,415.30万元,超过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4,616.30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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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调查结论,盛趣科技子公司虚构《千年3》软件著作权交易,虚增盛趣科技2020年营业收入及利润;提前确认《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交易收入,虚增盛趣科技2020年营业收入及利润、扣除因《千年3》《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转让而虚增的2020年利润,盛趣科技未完成业绩承诺。
经会计差错更正后,盛趣科技2018-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数与承诺净利润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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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由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达标需业绩补偿的说明
经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盛趣科技2020年完成的归母净利润应为261,865.58万元,完成率为88.23%。2018至2020年累计完成的归母净利润应为727,704.27万元,累计完成率为95.78%,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补偿义务人应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补偿。根据前述计算公式,当期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为125,889.04万元;综合考虑业绩补偿期内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事项的影响,当期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量应当为126,627,700股。具体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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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义务人应对《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承担互相连带责任。
公司将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相关业绩承诺人履行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的相关承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华通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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