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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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理分布方面,根据美国地质勘探局2025年1月最新数据显示,世界锂资源量约为1.15亿吨;锂储量3,000万吨(金属量,按照金属锂与碳酸锂1:5.3折算,折合碳酸锂当量约1.6亿吨)。全球锂资源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澳洲、南美洲、非洲、巴西、中国等地。从国内供给格局看,锂辉石矿资源主要位于四川甘孜州和阿坝州、新疆、江西等地,盐湖锂资源主要位于青海和西藏,在盐湖+云母的双驱动下,新疆和西藏有望成为锂供应的又一主要地区,但受环境保护因素影响预计开发较慢。在锂盐冶炼端,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基础锂盐的主要生产国为中国、智利、阿根廷,其中国内碳酸锂、氢氧化锂等锂盐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江西、四川、青海、江苏、山东等地,因锂盐产品对上游锂资源依赖性较强,通常集中在资源产地。
公司是锂盐产品尤其是电池级氢氧化锂的主要生产商,拥有行业领先的生产技术和制造装备,全程实现产线自动化、生产智能化、管理信息化,有效提升生产效率、保证产品品质。生产线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均属于行业领先水平,产品品质稳定,质量优于国家标准,生产出的高品质、高纯度的电池级氢氧化锂得到了客户高度评价和认可,是全球知名车企、电池厂商、正极材料企业等行业头部企业的核心供应商。公司在产品品质、产能规模、产业链完整性等方面已发展成为行业具有一定优势的企业。2024年,公司锂盐产品实现销量48,036吨,同比增长63.40%。
2、民爆行业
民爆行业被称为“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和石油等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一个重要和特殊的行业门类。民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具有行业进入壁垒,竞争相对温和;同时具有向爆破服务矿山业务和新兴产业延伸的发展空间。
民爆行业有一定的季节性,每年一季度为民爆行业的淡季。一是由于北方地区冬季气候寒冷,部分爆破工程项目因无法施工而停工,对民爆物品需求降低;二是由于春节期间民爆主管部门出于安全管理考虑,对生产、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制对民爆产品使用有一定的影响;三是一季度正好叠加中国传统的风俗习惯,部分矿山开采和基建项目将出现较长一段时间的停工期,产销量相对较少。
民爆产品因其自身高危性特征,一是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均受到国家的严格管控;二是远距离销售运输成本占比加大不具有经济性,因此民爆产品特别是炸药的销售具有较强的区域特性;三是由于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原因,水利和矿产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以及经济欠发达、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地区,对民爆产品的潜在需求通常较为旺盛,这也构成了我国民爆行业区域化特征的另一个方面,即中西部地区的民爆产品市场需求明显高于东部沿海地区。
公司是中国民爆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公司顺应民爆行业产业政策要求,加快行业并购整合、拓展矿服业务和全面推行电子雷管。公司紧跟西部大开发政策,拓展四川、新疆、西藏、内蒙、云南、贵州等重点工程和矿山业务,顺应绿色矿山、数字矿山、智慧矿山发展要求,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同时,公司积极践行“一带一路”国际化发展战略,发挥在民爆领域的成本及效率优势,加大在非洲和澳洲区域民爆业务的拓展力度,实现海外矿服业务迅速发展。公司积极响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子雷管替换普通工业雷管的发展要求,推进电子雷管产能和市场布局,公司电子雷管产销量已连续多年位列全球和中国第一。
(四)矿产勘探活动
公司目前正在进行津巴布韦卡玛蒂维锂矿项目采选活动。该项目自2023年开始进行锂矿的勘探、矿建及原矿精选等业务,该项目分两个阶段进行建设,第一阶段于2023年底建成投产,第二阶段于2024年底建成投产,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达到年处理锂矿石230万吨采选规模。报告期内,发生的勘探支出为328.17万美元。
(五)公司业绩驱动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16亿元,同比下降3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亿元,同比上升539.36%;期末总资产为140.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4.24亿元。
公司2024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上升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锂盐长协客户订单需求稳定,加之产线逐步建设投产,锂盐产品销量同比增长63.40%,同时集团发挥总体产、供、销协同作用,较好的匹配了购销节奏;公司发挥民爆业务产能及市场区位优势,在产能有效释放同时积极拓展爆破业务,业务规模同比上升,而产品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硝酸铵等价格同比下降,助力了公司民爆业务的盈利增长;另外公司通过降成本等专项活动加强了生产运营各环节管控,提高了效率,有效的实现降成增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启动雅安锂业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建设项目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用于雅安锂业二期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8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0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2020年9月18日,公司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50次工作会议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20年10月28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2777号《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700万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7名特定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XYZH/2020CDAA8001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0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的投资者缴付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根据询价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107,066,381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29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在完成一条3万吨生产线建设后,将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再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用于该条生产线建设,该条生产线建设与雅安锂业三期建设同步规划与实施。【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继续用于雅安锂业三期高等级锂盐材料项目。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任职公司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2年3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侯水平先生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9日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5月16日,公司完成向14名激励对象、合计12,042,100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5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本次解除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16日。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5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本次解除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5月16日。至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全部解除限售。
(三)收购普得科技股权并控股其子公司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并涉及津巴布韦锂矿矿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兴晟锂业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9,290.47万美元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而间接持有普得科技控股子公司KMC公司60%的股权,KMC拥有位于津巴布韦西部北马塔贝莱兰省境内的Kamativi矿区锂锡钽铌铍等伟晶岩多金属矿的100%矿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3日,普得科技已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1月,公司收购了普得科技9.41%的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普得科技的股权为80%,普得科技间接持有KMC68%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卡玛蒂维锂矿项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工程已全部建成投产,年处理锂矿石230万吨,目前处于爬坡期。
(四)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2022年回购股份
2022年10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同,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综合考虑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国家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用途。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0,054股,总金额为264,293,256.16元(含交易费用,具体以证券公司交易清算结果为准),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最高成交价为26.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97元/股,成交均价为26.429元/股。至此,公司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10,000,054股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2、2024年回购股份
2024年2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董事长提议,董事会研究决定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不低于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5月18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9,249,800股,占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的0.80%,回购最低价10.55元/股,回购最高价11.13元/股,成交均价10.81元/股,回购总额为100,003,2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1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郑家驹先生、罗华伟先生、周友苏先生、侯水平先生(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拟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二)关于审议《总经理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本议案的财务报表部分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5CDAA8B0136)。2024年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如下(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405,764.93万元,比年初减少55,150.57万元,下降3.78%;负债总额326,027.79万元,比年初减少55,172.56万元,下降14.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42,437.30万元,比年初增加8,530.28万元,增长0.83%;营业收入771,567.62万元,比上年减少417,958.07万元,下降3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11.50万元,比上年增加21,690.03万元,增长539.36%,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231元,同比增加0.19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精神,经董事会研究,就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预案: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52,562,52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数(9,249,800股)的总股本(1,143,312,72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为4,573.25万元(含税),实际分红金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的为准。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能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也能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整体运行效果良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雅化集团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5CDAA8B01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审议《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为响应利益相关方期望,展示公司服务于环境、社会、公司治理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理念、管理、行动和成效,公司组织编制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ESG管理现状,有效回应了社会各利益相关方对公司ESG情况的关注,同意对外发布《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已经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参考本公司所处区域经济水平,结合行业及本区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标准如下:
(1)董事长:200-400万元/年;副董事长、总裁:150-300万元/年;副总裁、总监、董事会秘书:50-200万元/年。具体执行标准按照公司目标任务考核和个人履职考核结果,在上述标准范围内予以确定并兑现。
(2)为强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作用,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继续执行2024年度激励机制,即从2024年起三年内(2024年一2026年),公司每年利润总额与上一年利润总额相比,增长部分可按不超过10%的比例作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奖励。具体执行由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履职情况研究确定。
本议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标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郑戎、孟岩、梁元强、牟科向、翟雄鹰、杨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参考本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辖区上市公司以及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因公司事务所产生的费用,据实报销。
本议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津贴标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郑家驹、罗华伟、周友苏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委派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关联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奥博”)、凉山立安科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立安科爆”)、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简称“能投锂业”)、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雅安厦钨”)四家企业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其交易构成了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
经测算: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奥博在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立安科爆在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能投锂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在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雅安厦钨及其下属子公司在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
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梁元强、牟科向、翟雄鹰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二)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圆满完成了公司2024年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提议,拟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持续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安排,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1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有保证金业务的授信额度为敞口部分),授信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融资等有关业务。授信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负责办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四)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前期在保障日常经营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根据资金状况和资金使用计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权结束之日(即2025年6月13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五)关于修订《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与业务发展需要,为有效防范大宗物资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拓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范围,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大宗物资、生产所需的相关原辅材料纳入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并对原制度进行适应性修订。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十六)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七)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对外发布。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财务报表部分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十九)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3、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记录;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27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下午14:30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5日,于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6.00、8.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各议案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邮件或信函须在2025年5月20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邮件发出后需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邮件或信函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5月20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3:00一17:3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6、联系方法:
(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张龙艳
(3)联系电话:028-85325316
(4)邮箱地址:zly@scyahua.com
(5)邮政编码:610041
7、特别注意事项: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7
2、投票简称:“雅化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委托期限为: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1.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1.00-10.00议案无需再重复投票。
2.请在议案“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对应栏填“√”;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3.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1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5CDAA8B0136),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内容真实、准确。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体系,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能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也能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整体运行效果良好。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制度》等规定,对所有募集资金均实行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公司编制的《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储等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经测算: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凉山立安科爆有限责任公司在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因公司监事胡强担任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监事,该议案表决时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两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将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合理安排,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和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运用期货及衍生品工具规避或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制定了《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并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案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18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有关规定,现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雅化”)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2018年3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018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903万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2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19CDA20199)。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2020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07,066,38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72,650.1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127,34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0CDAA80020)。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4月22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285,628,255.86元,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合计930,000.00元。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5,628,255.8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意以募集资金 930,000.00元置换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2019年8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2.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2020年8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7,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雅化可转债募集资金净支出790,970,000.00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熊猫大道支行(账号2319001429100036752)已于2023年2月23日完成销户。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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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雅化非公开发行资金净支出989,944,738.23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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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3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继续使用不超过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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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19年4月2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所属子公司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锂业”)分别与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工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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