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5-026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婴幼儿配方奶粉、营养米粉和其他婴幼儿辅食、营养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为进一步推进创新转型,公司以“母婴生态、全家营养、美好生活”三大业务模块为基础,“OBM、ODM、OEM、品牌授权”四大业务模式为抓手,积极细化推出常规性、场景性产品,提升消费客单价及满意度。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3亿元,同比增长9.7%;营业成本15.82亿元,同比上升18.23%。其中,主营品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6.37亿元,较上年增长12.25%;主营品类产品营业成本15.20亿元,较上年增长21.21%。奶粉品类实现营业收入25.10亿元,较上年增长7.42%;奶粉品类营业成本13.50亿元,较上年增长9.31%。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一)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分类调整
公司位于杭州市滨江区的贝因美大厦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使用性质为办公综合楼,目前贝因美大厦将部分闲置楼层用于出租,公司目前将贝因美大厦自用以外的其他房产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安达的中本镇牧场、先源乡牧场为农业用地,土地及其上附着建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明,目前两处牧场用于出租,公司将牧场建筑物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规定,以及证监会2023年9月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审阅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的办公大楼仅能整体出售,不能分拆部分楼层出售。上市公司将部分楼层用于对外出租,并错误地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由于对外出租的部分楼层不能单独出售,因此不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不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处理。”的表述,经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慎判断,鉴于贝因美大厦、中本镇牧场、先源乡牧场土地性质的特殊性,不具备单独分别出售的条件,因此应将已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的资产调整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故对前期会计处理予以更正。
(二)关于贸易业务收付款科目分类的调整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2023年开展原料乳粉贸易业务,相关收入、成本按照净额列示,预收客户款项、预付供应商货款按照净额在“合同负债”科目列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关于“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以净额法结算的贸易业务预收客户款项与预付供应商款项不具备可以互相抵消的条件,因此应将预付给供应商款项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对应预收客户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故对前期会计处理予以更正。
(三)关于呼伦贝尔昱嘉投资事项的调整
公司2020年以1836万元收购呼伦贝尔昱嘉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伦贝尔昱嘉”)100%股权,并与标的原股东签订5年委托经营协议,由受托方经营团队负责公司运营,包括提供资金支持、承担费用、对经营成果负责,并对标的公司年度收入、净利润提出要求,如未达成利润要求由受托方进行补足。协议到期日后,由标的公司原股东以1836万元回购标的公司股权。基于委托经营协议,标的公司原股东向上市公司支付1800万元,作为经营保证金,在委托经营到期后如标的公司净利润未达到要求,则未达标部分需从保证金中扣除。公司将1836万元股权投资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将1800万元经营保证金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列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关于“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为依据”的规定,与呼伦贝尔昱嘉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款、管理责任保证金、5年后的股权回购款三项金额基本相同,也说明此处的股权转让实际上并无商业实质,实质上是一项品牌和配方的授权许可协议。因此应将股权款将已支付的股权受让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将收到经营责任保证金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故对前期会计处理予以更正。
综上,公司需对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母婴生态圈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加强产融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公司支持贝因美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产业孵化基金。未来,当基金孵化的项目成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时,公司可以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收购基金所持有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业孵化项目。具体详见2021年1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备案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该基金所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2024年1月26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贝因美特医食品销售项目投资建议书》,同意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商标使用权评估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与郑州市喜丹达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1%)、自然人王超(认缴出资3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共同投资设立杭州贝因美特医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用以开展特殊医学配方乳粉相关销售业务。杭州贝因美特医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2月23日完成注册登记。
3、2024年7月6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小羊蓝蓝婴幼儿配方羊奶粉项目》,同意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与黑龙江安嘉乳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共同投资设立黑龙江小羊蓝蓝营养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小羊蓝蓝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7月24日完成注册登记。此后,因业务开展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贝因美以自有资金20万元受让黑龙江安嘉乳业有限公司原股东持有的10%股权,同时注销黑龙江小羊蓝蓝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1月20日完成登记备案。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5年2月20日完成变更备案,公司现持有黑龙江安嘉乳业有限公司10%股权。
4、2024年11月29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云牧投资项目”,同意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与新疆天山云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共同投资设立新疆天山小贝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天山小贝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3日完成注册登记。
5、2024年11月,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300万元受让西安安诺乳业有限公司原股东曹文安所持10%股权。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4年12月13日完成变更备案,公司现持有西安安诺乳业有限公司10%股权。
6、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营销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注销贝因美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十四家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郑州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1家子公司外,其余13家子公司均已完成注销。
7、2024年3月23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贝因美宠物营养食品项目投资建议》,同意全资子公司贝因美(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与自然人罗雅文(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马静静(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共同投资设立贝因美(杭州)宠物食品有限公司。贝因美(杭州)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15日完成注册登记,“贝因美萌宠系列POZA”宠物食品及营养补充剂已开仓上市。
8、2024年7月6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好宝宝系列功能医学营养品项目》,同意全资子公司宁波广达盛贸易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与北京康宸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达养康(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好宝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好宝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注册登记。“贝因美好宝宝γ-氨基丁酸益生菌固体饮料”已开仓上市。
9、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贝因美(杭州)新零售有限公司出资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53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与杭州渡河之众有限公司、杭州运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杭州贝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贝渡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19日完成注册登记。
10、2024年12月,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贝因美(杭州)新零售有限公司出资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4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545%)与浙江世杭意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浙江创加贝新零售有限公司。浙江创加贝新零售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7日完成注册登记。
1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2,62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其中,被质押/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1,105,17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8.85%。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5-025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总体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等,本期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45,077,380.12元,扣减转回信用减值6,302,223.26元,共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38,775,156.86元。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1150版)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20.31%(绝对额增加6794.57万元),主要系本期末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5.75%(绝对额减少4381.47万元),主要系本期净额法贸易业务款项及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81.13%(绝对额增加606.35万元),主要系零星工程增加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5.3%(绝对额减少404.97万元),主要系装修费用摊销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0.65%(绝对额增加1164.29万元),主要系本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6)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9.93%(绝对额减少692.3万元),主要系本期末应付费用款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30.08%(绝对额增加341.28万元),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3.54%(绝对额减少1617.62万元),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11.6%(绝对额增加254.29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06.75%(绝对额减少1519.32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232.71%(绝对额增加1259.97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营业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7.53%(绝对额增加2247.33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相应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8.36%(绝对额增加2289.74万元),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9.53%(绝对额增加187.93万元),主要系本期部分子公司盈利增加,相应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85.91%(绝对额增加2101.81万元),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93.87%(绝对额增加2072.11万元),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1.53%(绝对额增加8384.39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采购付现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416%(绝对额增加761.04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中法基金投资收益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607.26%(绝对额增加1191.37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中法基金投资收益所致。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1.84%(绝对额增加558.68万元),主要系本期工程项目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15500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银行定期存单所致。
(6)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6.59%(绝对额减少14941.32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银行定期存单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93.68%(绝对额增加16132.69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银行定期存单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6.29%(绝对额增加1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69.7%(绝对额增加8484.98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质押的定期存单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92.03%(绝对额增加18484.98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银行借款及收回质押的定期存单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45.13%(绝对额增加26106.67万元),主要系本期归还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3.61%(绝对额减少14650万元),主要系本期回购股票及兑付到期应付票据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1.22%(绝对额增加11246.06万元),主要系本期归还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0.56%(绝对额增加7238.92万元),主要系本期回购股票及兑付到期应付票据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97.33%(绝对额增加32272.64万元),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2月21日,因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实控人谢宏及其关联方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贝因美集团前期已质押予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的500万股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023年11月29日,因贝因美集团、贝因美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与 FNOF Treasure Train Limited 对 Beingmade Health Management Corp.股权回购纠纷一案,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所持公司44,200股及前期已质押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36,969,743股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025年3月11日,因贝因美集团与宁波维贝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贝因美集团前期已质押予信达华建的47,241,228股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2,62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其中,被质押/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1,105,17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8.85%。
2、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母婴生态圈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加强产融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公司支持贝因美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产业孵化基金。未来,当基金孵化的项目成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时,公司可以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收购基金所持有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业孵化项目。具体详见2021年1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备案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该基金所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谢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引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引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