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95版)
■
说明:公司与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的资金拆借,借款年利率为4.35%,2024年半年度资金占用利息费用为10,838,328.79元,已确认其他应收款。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具体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过往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2024年三季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意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1)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2)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符合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A股股票将停牌一天。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4月30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长园。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长园集团”变更为“ST长园”;
(二)证券代码仍为“600525”;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30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2条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29日停牌一天,2025年4月30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本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对该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不确定性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持续定期跟进关联方关于落实归还占用资金计划方案进度,通过一切合法手段追讨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以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保护公司及公司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
2、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梳理、完善公司各业务流程层面已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合理有效。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管理,修订《超权限审批制度》,对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增加审批节点,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严格落实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大层层复审资金报批力度,增加审批节点,做到资金管控事前防范、事中审查、事后复查,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同时强化资金管控与内部审计监督有效结合,执行大额资金跟踪管理和考核监督管理等措施。
3、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风险识别机制,实现风险动态监控;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提升内部审计覆盖深度与精准度,加强内部审计执行力度,强化内控监督检查;落实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明确内控缺失和缺陷责任,确保内控缺陷有效整改,实现“风险可控、审计有力、整改有效”,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保证公司健康发展。
第五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顾宁、李凤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1号高科技厂房
(三)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四)联系邮箱:zqb@cyg.com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5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同意公司在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额度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等。
2、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
3、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
4、资金额度: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额度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授权有效期内的总授权额度。
5、交易对手:大型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外资银行。
6、流动性安排: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及公司实际发生的外汇债权债务的合理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匹配预期用汇时间。
7、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前述授权内容具体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外汇市场风险:在外汇市场汇率波动与公司锁定汇率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汇率波动损失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违约风险:公司根据业务销售与开票情况等进行外汇收付款预测,可能由于不可预见因素存在预测不准确而导致到期无法交割的违约风险。
三、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决策程序
公司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建立严格的授权,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业务品种尽量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4、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四、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制度,明确了相关实施部门及负责人,完善了内部操作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以最大限度避免可能产生的汇兑损失。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长园集团董事长控制的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占用公司资金,2023 年12月31日与2024年12月31日应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29,426.85万元(其中资金占用利息476.85万元)与26,431.18万元(其中资金占用利息1,831.18万元)。长园集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2023年度与2024年度配合关联方进行资金占用的7家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含下属公司)追认为公司的关联方。长园集团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可能存在缺陷,且通过第三方进行关联方资金占用具有故意性和隐蔽性,上会无法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公司的全部关联方,因此上会无法确定公司关联方认定是否完整、关联方交易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披露是否充分,也无法确定这些事项可能对长园集团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二、监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董事会已就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推进相关工作,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对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园集团”)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长园集团董事长控制的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占用公司资金,2023 年12月31日与2024年12月31日应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29,426.85万元(其中资金占用利息476.85万元)与26,431.18万元(其中资金占用利息1,831.18万元)。长园集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2023年度与2024年度配合关联方进行资金占用的7家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含下属公司)追认为公司的关联方。
长园集团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可能存在缺陷,且通过第三方进行关联方资金占用具有故意性和隐蔽性,上会无法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公司的全部关联方,因此上会无法确定公司关联方认定是否完整、关联方交易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披露是否充分,也无法确定这些事项可能对长园集团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一)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年7-9月,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珠海宏广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广电子”)预付珠海源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视成”)、珠海毅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毅辉”)、珠海市诚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控科技”)、珠海市春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宇科技”)合计28,950万元,上述4家公司收到预付款后直接或间接支付给长园集团主要股东、董事长兼总裁吴启权控制的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泰利控股”)。2024年1月,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珠海赫立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立斯”)预付上述4家公司及河南毅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毅辉”)合计28,950万元,用于归还2023年7-9月宏广电子的预付款。
2024年1-3月,赫立斯预付河南毅辉、春宇科技、源视成、珠海市泓立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立泰”)和珠海市诚邦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达”)合计26,300万元,上述5家公司收到预付款后直接或间接支付给了关联方运泰利控股。
2024年4-12月,源视成、珠海毅辉、诚控科技、春宇科技和河南毅辉合计退回赫立斯30,65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源视成、诚控科技、春宇科技、河南毅辉、泓立泰和诚邦达合计24,600万元尚未退回赫立斯。
长园集团自查发现,上述预付款及预付款退回涉及的17份合同及17份解除协议未经适当授权审批,款项收付未经恰当授权且未及时入账,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直接或间接支付给关联方运泰利控股,实质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3季报、2024年1-3季报的会计差错更正时,根据资金实际占用方,将资金占用调整至其他应收款-运泰利控股。同时,长园集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2023年度与2024年度配合关联方进行资金占用的7家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含下属公司)追认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2023年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追溯调整。影响各期财务报表中的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主要涉及“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应付款、未分配利润、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报表项目。同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2023年度与2024年度配合关联方进行资金占用的7家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含下属公司)追认为公司的关联方。
其中,对各期财务指标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三)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针对上会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本次上会提出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内容,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制定相关有效措施(“详见(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以消除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公司根据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中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是将各期末的资金占用余额从“货币资金”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公司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应向关联方收取的资金占用利息并确认各期利息收入。
2、2024年末公司应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26,431.18万元(其中资金占用利息1,831.18万元),2025年1月,相关供应商向公司子公司珠海赫立斯电子有限公司退还24,600万元。经公司自查,2025年1月9日至1月16日,关联方运泰利控股通过第三方进行非经营性占用24,466.32万元。4月17日,公司收到供应商退回占用资金24,466.32万元。截至年报披露日,关联方因资金占用尚需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2,158.98万元。关联方计划在 2025年9月 30日之前清偿占用资金利息。公司将持续定期跟进关联方关于落实归还占用资金计划方案进度,通过一切合法手段追讨关联方占用资金利息,以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保护公司及公司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
3、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梳理、完善公司各业务流程层面已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合理有效。
(1)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管理,修订《超权限审批制度》,对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增加审批节点,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2)严格落实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大层层复审资金报批力度,增加审批节点,做到资金管控事前防范、事中审查、事后复查,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同时强化资金管控与内部审计监督有效结合,执行大额资金跟踪管理和考核监督管理等措施。
(3)梳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在业务发生前需要确认其是否与关联方存在业务及资金往来等相关情况,防范和杜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4、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风险识别机制,实现风险动态监控;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提升内部审计覆盖深度与精准度,加强内部审计执行力度,强化内控监督检查;落实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明确内控缺失和缺陷责任,确保内控缺陷有效整改,实现“风险可控、审计有力、整改有效”,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保证公司健康发展。
5、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公司治理、财务规范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公司将持续组织开展对公司内部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风险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同时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