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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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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76 公司简称:湘邮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192,229.0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81,677,298.3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485,069.24元。由于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24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软件业务收入平稳增长,利润总额增长放缓,软件业务出口保持正增长。全年实现软件业务收入137,276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利润总额16,953亿元,同比增长8.7%。一是软件产品收入稳健增长,实现收入30,417亿元,同比增长6.6%,占全行业收入的22.2%。其中,工业软件产品收入2,940亿元,同比增长7.4%;基础软件产品收入1,919亿元,同比增长6.9%。二是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实现收入92,190亿元,同比增长11.0%,占全行业收入的67.2%。其中,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共实现收入14,088亿元,同比增长9.9%,占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的15.3%;集成电路设计收入3,644亿元,同比增长16.4%;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收入13,764亿元,同比增长11.4%。三是信息安全收入增长放缓。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收入2,290亿元,同比增长5.1%。四是嵌入式系统软件实现收入12,379亿元,同比增长11.8%。

(二)邮政业:2024年中国邮政针对行业数字化进程加快,全力提升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的速度、广度、深度,加快数智化转型步伐,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塑优势,业务发展成效更加凸显;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克难谋实效,创建一流企业步伐更加稳健;坚定不移加强能力建设,强基固本求创新,运营管理基础更加坚实;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完成收入7,025.84亿元,同比增长1.53%;实现利润865.23亿元。在2025年邮政数字化转型方面,中国邮政将通过对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应用,深化业技融合、推拉结合、上下联动,以数智化解决关键特定问题,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拓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大模型等前沿技术,加快寄递“无人场景”(无人快递车、无人机、无人驿站、机械臂供件)、银行“云柜”远程服务和“数字人”等数智科技的推广应用,以数字邮政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三)数字经济:2024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约为10%,映射出我国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新旧动能正加速转换。一是数字政务服务升级。数字政府在线服务指数继续保持全球领先,2024年以来推出3批3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累计办件量5,100万件;推动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累计支撑各地区各部门共享政务数据超过5400亿次。二是数字文化繁荣发展。数字文化资源扩容提质,数字赋能传统文化保护、“红色文化”资源建设,数字技术为数字文化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依托虚拟拍摄、图像渲染算法等数字技术赋能数字文创、影视特效等产业集群协同发展。三是数字社会幸福感增强。全国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迭代升级,互联网医院数量超3,300家,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已覆盖全国所有地市和县区,社会保障、适老改造等数字服务加快发展。四是数字生态文明多维度覆盖。生态文明数字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已基本建立,构建起多维度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五是数字领域国际合作高水平开放。与一批国家签署了数字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朋友圈”不断扩大;电商出海、算力出海、数字文创出海等新模式涌现,一大批“小而美”的合作项目惠及百姓衣食住行;数据跨境流动新规出台;中拉、中国-东盟、中国-上合组织国家之间的数字经济合作水平不断深化。

2024年,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快发展高效、长效业务。软件开发类、平台运营服务类、自研产品销售类、运维服务类等高效、长效业务的收入规模总占比已超过50%,公司经营创效能力进一步增强。

(1)软件开发业务深耕行业实现项目滚动发展。一是邮政行业主要围绕金融服务升级,持续做好河南、湖南、福建等分行的信息科技服务,积极推进金融衍生服务的开发工作;围绕传统邮政业务转型、精细化管理,深化新一代集邮、GIS、安保管理等系列项目的迭代开发,策划了省级二干运输精细化管控项目,在北京、湖南、甘肃、安徽、四川、内蒙古等10个省陆续落地,为各省寄递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在外行业市场实施落地了多个外行业数字项目,深挖轨道交通数智基建改造业务,落地地铁站点机电改造项目,并复用该项目的自研成果拓展到其他外行业客户;中标了中科院项目二期,再次证明了公司在数字行业的科技实力。

(2)平台运营类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作为公司支柱型长效业务,聚合支付渠道业务、车管平台、物资供应平台、短信业务支撑平台等业务不断深化服务触角,提升数智化运营服务水平,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收入。其中聚合支付渠道业务持续做好11个省级市场的运营及支撑服务,落地了供应链金融平台以及广东、江苏、湖南、湖北金融智慧场景建设服务项目;车管平台运营进一步做深车联网生态业务;物资供应平台、短信平台实现收入稳步提升。

(3)系统集成类业务调结构大力发展外行业市场。在处理中心场地运营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开拓省级邮政市场软硬件系统集成业务;以轨道交通行业系统集成业务为抓手,大力发展外行业市场。

(4)产品销售类业务扩大规模提质增效。一是产品销售类业务扩大销售规模。二是全力加快科技效能转化,紧扣行业发展趋势。

(5)运维服务类业务围绕邮政技术运营、管理支撑、设备运维等领域,不断提升软件支撑及硬件维护能力,进一步夯实长效型基础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63,911.98元,同比增加9.16%;净利润1,319.2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同比增加1,669.89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5-008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192,229.0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81,677,298.3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485,069.24元。

由于公司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法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鉴于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为负,公司2024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法定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化战略转型,不断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努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争取早日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以实际行动增强投资者回报。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拟与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额度1.5亿元。

● 本次保理融资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发生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金额0元。

一、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用来进行保理融资的应收账款主要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分公司或财务状况符合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认定的其他企业所欠公司的应收账款,融资额度1.5亿元,授权期限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为止。该额度包含在《关于向有关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2025年度融资议案》的融资额度内。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9.12%股权,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发生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金额0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002-2

法定代表人:高木兴顺

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租赁业务;信息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车辆)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经审计的总资产18.67亿元,净资产2.49亿元,营业收入9,262.60万元,净利润2,747.07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9.12%股权,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保理业务相关内容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方式采用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或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模式,保理融资费率,将根据当期市场融资利率价格水平、期限长短双方协议确定。

四、本次保理业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进行上述交易而对当事对方形成依赖。

五、本次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该事项,独立董事认为:经审议,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将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4、该关联交易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5-011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逸,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湘邮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莉莉,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湘邮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湘邮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和项目合伙人张逸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莉莉最近3年未收到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张逸、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莉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万元,合计98万元。

2025年度审计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公司协商来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度相关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接受聘请并在公司2024会计年度结束后,按照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协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解释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度起开始提前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7、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7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18号的要求,“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5-014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马占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马占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马占红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蔡江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蔡江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实控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担任相关职务。除此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江东先生,1970年2月出生,汉族,工学硕士,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曾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法律与风控合规部)总经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建设部总经理。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5-015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邮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11:40,在湘邮科技北京分公司一楼第四会议室以现场+视频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连祥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及报告摘要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所有内容。

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证券代码:600476 证券简称:湘邮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志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明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祝建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董志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明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祝建英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董志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明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祝建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董志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明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祝建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6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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