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99版)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并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2025年公司视需要拟进行的远期结售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场所为境内场外市场,交易对手方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在该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的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 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内控部门将加强业务审计,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可能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准则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务额度: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
● 业务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资产(票据)池业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2、票据池业务额度为: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
3、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 营需要具体办理。
4、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5、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6、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7、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利用短时间内出现的现金冗余,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进行投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购买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即期余额不超过3亿元,单笔不超过0.5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每单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余额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即期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针对稳健型、保守型、谨慎型及针对无投资经验投资者的理财产品(不超过365天)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为短期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可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可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不符合针对稳健型、保守型、谨慎型及针对无投资经验投资者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
中兴华所在公司所属制造业行业中审计上市公司客户10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汇鸿集团(600981.SH)、江苏有线(600959.SH)、吉鑫科技(601218.SH)、苏能股份(600925.SH)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先峰先生,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多年来一直从事IPO、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及质量复核工作,近三年来为中天科技(600522.SH)、华丽家族(600503.SH)、远程股份(002692.SZ)、赛摩智能(300466.SZ)、汉鑫科技(837092.BJ)、卧龙地产(600173.SH)、绿能慧充(600212.SH)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质量复核工作,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先峰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年报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为人民币80万元。
审计收费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和专业技术投入的程度,考虑参与项目人员的经验、相应级别的收费率以及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根据上述审计收费原则,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审计收费合计为人民币8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中兴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中兴华的独立性符合相关规定,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通过,表决情况: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74,436,072.77元,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288,576.22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1,286,261.9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按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142,246,700股,扣除截止目前回购股份7,127,400股后,总股本1,135,119,3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702,386元(含税)。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已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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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范股份”)于2023年6月完成对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樱光电”)60.00%股权的收购。根据双方协议,对晶樱光电股权收购事项涉及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2022 年12月0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樱光电”)60%股份。2023 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晶樱光电60.00%的股权。
2023年6月30日,晶樱光电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公司持有其60.00%股权。交割完成后,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人黄金强、韩莉莉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关于《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黄金强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晶樱光电于2023年度和2024年度净利润合计数不低于32,000.00万元。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晶樱光电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32,000.00 的85%即27,200.00万元,黄金强、韩莉莉同意对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计算方式为: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现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甲方已收购乙方在本次交易项下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收购对价总和。
晶樱光电净利润数据以当期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来计算确定, 补偿金额上限为乙方在本次交易项下获得的扣除乙方在本次交易项下直接及间接缴纳的全部税款后的交易价款净额。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注1:完成业绩承诺的比例=业绩承诺完成数/(业绩承诺数*85%)
晶樱光电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881.9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918.88万元后2023、2024年度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800.82万元,业绩承诺累计完成数为-33,800.82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比例为-105.63%。
四、业绩补偿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晶樱光电未达成业绩承诺完成数,触发业绩补偿,补偿总金额为393,391,555.85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承诺人已累计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额323,391,555.85元。剩余补偿金额70,000,000元,将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继续执行。
五、备查文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第二期)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 年11月12日,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票。目前该期回购事项正在实施中。
● 本次回购方案为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总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0.2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9元/股(含),具体实际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除2024年2月2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范建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立义先生、范岳英女士、杨俊先生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二次协议转让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若未来股东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6日,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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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切 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及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经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同意,回购方案提前结束,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下列期间公司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后续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文件对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规定进行调整,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用途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按回购资金总额2000万元以及最高回购价格上限6.79元/股及董事会审议日的估价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2,940,000股~4,6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5%~0.4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9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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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仅为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9.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79亿元,货币资金为19.17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0.2亿元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0.25%、0.75%、1.04%。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4年2月2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范建刚先生(现任公司名誉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立义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范岳英女士、杨俊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工控”)签署了《关于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范建刚所持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即2025年3月)后的自然年度内(至2025年12月31日),范建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将其届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7.32%股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7,879,110股股份,对应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7.32%)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唐山工控,并与唐山工控届时签署相关股份转让协议。范建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的转让股份数量、转让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款,以届时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准(以下简称“协议转让”)。
经自查,除上述协议转让及未来协议转让安排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以上人员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协议转让及未来协议转让安排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安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是公司董事会,提议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提议理由为:基于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本次回购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作市场行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事宜,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 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办理公 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7、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而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 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而导致本次回购无法实施或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
(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5年4月16日以书面及微信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学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说明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