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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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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39 公司简称:亿华通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1.业绩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643.29万元,亏损金额同比增加21,322.92万元。本期业绩亏损主要原因为:(1)燃料电池行业现阶段仍处于产业化初期阶段,整体市场规模较小。在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呈上升趋势,影响订单项目的推进;(2) 燃料电池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产品的销售价格降幅大于成本降幅,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利润空间被压缩;(3)公司计提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损失增加,进一步降低营业利润。

公司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力图介入上游氢源环节实现从燃料电池系统到氢气供应的产业链协同运作,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升抗风险能力。但如果未来行业发展未达预期导致市场需求持续下滑,或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如公司不能获得足够多的订单并扩大销售至公司扭亏的规模经济水平,亏损态势可能延续。

2.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风险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占用了大量营运资金。公司所处行业目前尚处于发展期,资金需求仍将快速增长,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可能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由于公司尚处于研发及产业化初期阶段,债务融资能力较为有限,如果未来不能持续拓宽融资渠道,不能有效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则公司存在导致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第(四)项的标准上市,上市时尚未盈利。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6,667.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643.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4,275.7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盈利。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产业化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实现了燃料电池系统的批量生产,其业务聚焦于氢能交通领域,致力于推动燃料电池技术在商用车、乘用车、船舶等场景的商业化落地。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氢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和制造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客车、物流车及重卡等商用车型,公司与国内主流的商用车企业陕汽集团、宇通客车、北汽福田等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关系,并联合能源企业探索“制氢-储运-加注-应用”一体化模式。搭载公司燃料电池系统的燃料电池车辆已先后在北京、张家口、上海、成都、郑州及唐山等地上线运营。

2.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秉承“预研一代、开发一代、推广一代”的研发理念,聚焦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的技术突破。公司遵从纵向一体化的研发路径,并坚持自主研发为主,同时通过承接国家科技重大课题以及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与行业技术优势企业、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合作研发的模式,致力于提高燃料电池系统的功率密度、耐久性以及降低产品成本,强化技术壁垒。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燃料电池系统的主要物料包括电堆及相关部件、空气压缩机及直流电压变化器等,公司已具备国产电堆量产能力。公司采购程序主要包括零部件承认、供应商开发与管理、订单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动态调整排产计划,减少库存积压。生产程序包括生产准备、首件生产、正式生产、生产过程监控以及成品检验入库等,整个过程严格遵循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生产基地布局京津冀、长三角等氢能示范区域,就近配套商用车企业,提升交付效率。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属于直销,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内商用车生产企业,公司销售程序主要包括形成初步销售意向、样机技术匹配及认证、公告目录以及批量化销售。销售过程中注重技术适配与客户认证,确保产品与整车平台的高效协同。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氢能作为一种二次能源,具有来源多样、清洁低碳、可储可运、灵活高效的特点和优势。氢能可广泛应用于化工、运输、建筑、储能、发电等领域。为应对全球环境危机,世界各主要经济体通过达成碳达峰、碳中和的决定来应对全球环境危机,并在国家层面制定了氢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发展氢能已成为全球共识。

发展氢能产业是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且对于改善我国能源结构、推动交通领域低碳转型以及提升重点产业国际竞争力和科技创新力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我国高度重视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2021年氢能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未来产业布局,氢能产业已成为我国能源战略布局的重要部分。在《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中国制造2025》、《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均明确了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的战略地位。2022年3月《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了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在这部法律中氢能首次被明确纳入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属性,为氢能产业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各地方政府在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方面也纷纷发力,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有数十个地区发布了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政策,推动了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

目前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市场由于处于商业化初期阶段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综合成本较高,但随着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冬奥会等赛事上的规模运用,全球双碳目标背景及国内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政策释放的机遇,氢燃料电池汽车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新动能。根据香橙会研究院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销量5405辆,保有量达到28000辆左右。同时从应用场景看,中国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已由前期单一的公交领域商业化示范应用向公交、环卫、城市物流配送、冷链运输、渣土运输、大宗货物等多场景示范应用转变,同时也在船舶、热电联供等新领域展开应用。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作为我国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及商业化的先行者,公司具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和燃料电池系统及电堆的量产能力,依托自主研发能力与产业链整合优势持续保持行业地位。

公司基于行业经验及前瞻性市场判断,提前拓展百千瓦级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并积极与国内主流整车厂合作拓展开发客车、环卫车、牵引车、冷链物流等新车型,扩大了产品市场覆盖度,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

随着国家在顶层设计方面对氢能产业的明确定位及全国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政策的实施,燃料电池行业市场参与者的数量日益增加,公司凭借技术积累与产业链布局继续维持行业地位。根据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统计,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共发布1167款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公告(不含底盘公告),其中搭载公司燃料电池系统的整车公告163款,位居行业领先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燃料电池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及示范应用,燃料电池相关产业链基本健全,目前国内企业基本掌握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的关键技术,实现了从燃料电池系统到电堆、空压机、氢气循环系统再到双极板、膜电极等核心零部件的批量国产化应用,系统综合成本、产品可靠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改善。

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氢能相关基础设施将不断完善,同时随着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政策的推广,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规模效应将逐步显现,燃料电池成本持续下降。未来国家将通过构建氢能制、储、运、加供应体系,通过区域示范应用和财政奖励等措施刺激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扩大下游应用规模,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预测,到2035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00万辆左右。

此外,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作为新兴产业,不仅是汽车工业的发展机遇,更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柱。这一产业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可覆盖轨道交通、船舶等交通领域,也能拓展至分布式发电、建筑热电联供等场景。从氢气的制备、储存、运输,到下游全产业链应用,氢能技术贯穿能源、材料、装备制造、汽车、电力、建筑等多个行业。在国家政策支持下,该产业正加速推进技术攻关与生态建设,通过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和应用场景创新,推动氢能从战略价值向商业价值转化。这不仅为能源绿色转型提供了新动力,更培育出全新的绿色低碳产业链,有力支撑我国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华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63.0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6.65元。募集资金总额1,351,379,587.95元,扣除发行费用126,710,267.45元,募集资金净额1,224,669,320.50元。

截止2020年8月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XYZH/2020BJA905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807,744,894.62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7,717,330.91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7,467,160.95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4,297,550.74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236,673.9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026,178.09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859,837.63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850,99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04.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766,650.8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233,253.97元。

截止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65,712,358.61元,其中: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253,451.15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400,910.76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123,174.8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34,821.8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7,076,119.43元。

2024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9年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完成修订。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亿华通动力”)、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由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实施,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8月4日与保荐机构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于2020年10月16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于2020年10月16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募资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银行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商业银行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已销户银行账号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2021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2022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未来氢谷,并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纬一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0日,本公司、北京未来氢谷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募资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银行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商业银行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已销户银行账号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附表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下转615版)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因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企业因研究或专项课题等获得的政府补助,即使政府通过预算等方式明确各期补助发放金额,但与企业经营活动的产量或者销量等无关,则不属干定额或定量的政府补助, 故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列入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进行追溯调整。

(2)2024年6月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指标已按最新股本进行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客户申报所持有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及转融通和信用账户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及转融通和信用账户的股份数量。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定州旭阳氢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氢能”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旭阳氢能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上述各项发行数量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25年3月12日签署了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框架协议》。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若本次重组无法获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文件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重组可能由于无法推进而取消,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黎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