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14版)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使用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
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年度内,公司暂未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4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68%。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74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亿华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如实反映了亿华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另保荐机构关注到公司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实施进度放缓,已督促公司对该项目情况进行重新论证并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仅列示“承诺投资项目”而不包含“超募资金”统计,故2023年度附表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未计入累计已投入超募资金金额740万元。因年报编制格式调整,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附表同步调整,加入了“超募资金”统计,因此本年度附表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23年末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24年度承诺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截至2024年末已累计投入超募资金金额(1480万元)。
注2:由于公司所处燃料电池行业尚未达到大规模商业化阶段,市场规模有限,导致该项目尚未达到预计产能利用率。
附表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因此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低于拟投入金额,相关差额部分已由公司自筹解决。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滕朝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本着对企业、股东和员工负责的宗旨,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议案,对公司合规运作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论证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重新论证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是为了结合目前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和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对该项目继续投入的必要性展开重新论证,有利于实现募投项目适应市场变化及行业技术发展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时间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上述原有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
● 本次不实施分配利润的原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数,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建议于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6,432,854.3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88,008,656.51元。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