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25版)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司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6、《关于支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支付2024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5年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公司复合功能地产业务投资总额授权的议案》
9.01、《关于2024年销售及购买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2、《关于2024年房屋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公司捐赠总额授权的议案》
11、《关于2025年度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2.01、《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佑平2024年度述职报告》
12.02、《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倪静2024年度述职报告》
12.0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航2024年度述职报告》
12.0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岩2024年度述职报告》
13、《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5、《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16、《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9.01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一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9.02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一上海黄房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豫园商场、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律师、程安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1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分行业、分地区营业收入,主要营业网点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毛利率数据已扣除税金及附加。
变动说明:
1)珠宝时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由于公司黄金饰品销售业务受消费行业结构调整和国际金价持续震荡波动影响以及公司珠宝时尚零售业务占比增加带来的结构优化所致。
2)商业综合及物业综合服务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由于公司商业综合租赁业务占比增加及成本节降所致。
3)度假村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由于公司2024年6月处置日本北海道星野度假村所致。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说明:
1)上海地区收入变动主要系由于公司黄金饰品销售业务受消费行业结构调整和国际金价持续震荡波动影响所致。
2)四川、江苏、安徽、山东等地区收入变动主要系由于公司物业开发项目交付结转变动影响所致。
3)日本地区收入减少主要系由于公司2024年6月处置日本北海道星野度假村所致。
三、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网点情况
1、截至本报告期末,营业网点共计4,986家,其中珠宝时尚4,422家(其中加盟店4,158家),餐饮管理及服务186家(其中加盟店39家),医药及养生41家(其中加盟店3家),文化食品饮料及商业82家,时尚表业236家(其中加盟店159家),化妆品19家。
2、珠宝时尚产业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旗下拥有“老庙”、“亚一”等品牌。在经营方式上,公司以直营零售、批发为主要经营模式拓展珠宝时尚连锁网络。截至2024年年末,“老庙”和“亚一”品牌连锁网点达到4,615家,其中253个直营网点,4,362家加盟店;DJULA直营网点为17家,加盟店1家;LUSANT直营网点为1家。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根据区域市场情况对经营网点进行了调整,截至2025年3月末,“老庙”和“亚一”品牌连锁网点为4,407家,其中249个直营网点,4,158家加盟店;DJULA直营网点为14家;LUSANT直营网点为1家。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