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726 公司简称:朗迪集团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185,651,2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211,9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85,439,3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175,72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08%。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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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机械风机:广泛应用于中央空调、地铁与隧道通风、住宅与公共等建筑通风、通讯机柜、空气净化与新风系统、冷链物流、农林畜牧、低空飞行等。据产业在线统计,2024年我国中央空调销售规模同比微升,内外销表现差异显著:内销额1,214.9亿元,同比下降3.8%;出口额232亿元,同比增长39.8%。随着国家“双碳”目标推动节能环保技术升级,高能效、低碳产品需求增加。传统领域增长放缓,工业领域成为新增长点,下沉市场对中小型商用空调需求提升,乡村振兴政策带动冷链物流、农业设施配套需求以及依托“一带一路”基建合作,需求持续扩大。
空调风叶:是空调的关键部件之一,空调风叶行业与空调市场的发展基本一致,随着空调市场的发展而快速增长。由于空调风叶与空调整机具有一定的匹配性,空调风叶市场容量可以根据空调行业发展前景进行预测。根据产业在线的数据,2024年家用空调总产销均超2亿台,其中总产量20,157.9万台,同比增长19.5%;总销售20,085.3万台,同比增长17.8%。内销规模10,444.8万台,同比增长4.9%;出口9,640.5万台,同比增长36.1%。内销市场的增长得益于国家“以旧换新”政策的细则正式实施,对国内空调市场产生了显著的提振效应。出口市场全年基本都保持着高位增长,为我国空调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复合材料:在“双碳”战略及环保法规驱动下,绿色低碳、高性能化、可循环利用成为新材料研发的核心方向。当前我国新材料产业规模已跃居全球前列。未来随着智能制造、绿色经济等国家战略深化,新材料行业将迎来结构性增长机遇。
(一)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为机械风机、家用空调风叶、复合材料三个业务板块。
(二)主要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采购、生产、销售等运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大宗采购和零星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大宗材料由集团统一采购,其他材料及零星采购均由各子公司自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预先生产部分旺季销售的产成品。
3、销售模式
公司对客户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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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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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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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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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0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4,310,426.17元,同比增长16.1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172,999.35元,同比增长57.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2,682,100.03元,同比增长68.72%;截至年末,公司总资产规模2,490,066,848.83元,较上年末增长了10.93%;净资产1,291,263,677.23元,较上年末增长了6.53%。
本议案已经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董事会认为本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已经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朗迪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全体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2025年审计费用参照2024年审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已经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3.01 高炎康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2 高文铭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3 陈海波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4 李建平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5 王伟立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6 刘新怀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7 应可慧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8 赵 平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9 孙小华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10 鲁亚波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3.11 焦德峰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3.12 吴淑丹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3.13 应雄伟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2025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已经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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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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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陆俊洁,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星云,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1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邓华明,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财务审计报酬为75万元,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30万元,两项合计为105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参照2024年审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7日
至2025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届时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8:30-16:3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480
电话:0574-62193001
传真:0574-62199608
邮箱:ldzd@langdi.com
联系人:马金霞
会议说明: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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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08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涉及相关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时间
1、2023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4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自财政部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下转631版)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炎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亚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炎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亚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炎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亚波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