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转644版)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主要以商品住宅为主,商业地产为辅。公司主要布局宁波、杭州等浙江省内核心城市,不断提高品牌竞争优势,扩大当地市场占有率。从产品定位上,公司主要开发满足自住型需求的中高档精装修商品住宅,用心打造安居、乐居、宜居的住宅精品,提升城市品位;在商业办公型产品定位上,公司主要选择位于市中心的、土地获取成本较低、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商业办公、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开发,适度持有高回报率的商业物业,为公司取得长期稳定的现金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房地产业务,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81亿元,营业利润-15.33亿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久芳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5-00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1,730,936,741.46元,期末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57,965,301.57元。公司(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4,494,679,945.91元,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1,750,539,398.90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5,053,939.89元,分配利润1,018,855,195.20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051,310,209.72元。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战略实施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基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维护股东利益及公司稳健经营等方面的考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所处的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较长等特征。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房地产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拟定了公司2024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
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5-00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公司关联方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物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等劳务服务。2024年度,公司与荣安物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334.81万元,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000万元。
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王久芳先生、王丛玮先生已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21272040234X6
(三)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四)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五)成立日期:1999年12月03日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七)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八)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停车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台球服务;棋牌服务;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维修;家用电器维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
(九)股东及股权结构:宁波香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十)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十一)荣安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未审计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
(十二)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久芳先生间接持有荣安物业51%的股权且担任荣安物业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荣安物业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十三)履约能力分析:荣安物业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稳健,拥有较高的客户服务口碑,是“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荣安物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荣安物业的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2025年度,公司拟接受荣安物业提供劳务服务的总额预计为4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等。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在参考下述因素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所需服务项目具体情况、服务的成本、行业同类服务企业提供类似服务的价格以及物业服务当地的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如有)。
公司接受荣安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其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支付,一般按照月度、季度结算支付。公司持有型商业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交易双方合同约定的为准。公司项目交付后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价格由公开招投标方式确认,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按年、半年、季度或月度支付。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荣安物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按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有序稳定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本次对202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5-01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曾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该授权事项的期限即将到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的事项进行决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授权条件如下:
一、授权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授权额度
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
2、授权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以保本型和非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为主。
3、资金来源
公司以短期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操作时对公司的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测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4、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5、授权有效期
授权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关联关系规避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理财会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公司为理财设置了足够的风控措施,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调拨和管理,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会计核算,并检查、监督其合法性、真实性,防止公司资产流失。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违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较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损益等相关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委托理财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公司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短期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稳健经营和资金安全。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5-01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或“天衡所”)成立于2013年,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注册会计师中,222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2024年年报审计上市公司95家,收费总额9,271.16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445.1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2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贤武
杨贤武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至 2020年曾担任过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重新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杰
吴杰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学文
胡学文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10月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2025年度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之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天衡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5-012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单位:万元
■
具体请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2024年末,公司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5,036.22万元。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确定其信用风险所处阶段,据此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财务担保合同等。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同应收款项一致。
报告期内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490.72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32.46万元。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书林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书林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久芳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5-007
(下转64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