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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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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八、监事会审议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保利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79.34万元。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持有理财产品额度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适时择优选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保证风险可控;

2、财务管理部将负责具体执行决策。财务管理部将负责制定购买理财产品计划,合理地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进行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以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符合要求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事项进行相应核算。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5-025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03,487,492.73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7,123,119.71元,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400,610,612.44元,具体明细如下: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400,610,612.44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400,610,612.4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应会计处理已反映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材料,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礼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许柏鸣先生、童娜琼女士、董会莲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柏鸣先生、童娜琼女士、董会莲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以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103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马礼斌先生、胡展坤先生、朱峰先生、余彦龙先生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马礼斌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票回避。

12、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朱峰先生、余彦龙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朱峰先生、余彦龙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15号四楼4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第四届独立董事许柏鸣先生、童娜琼女士、董会莲女士将就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

3、提案7.00、10.00、11.00,关联股东马礼斌先生对提案7.00进行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提案10.00以及提案11.00进行回避表决。

4、上述提案9.0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6、上述提案已经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4年 5 月 15日 16:3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webmaster@pianor.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15号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柯倩

电话:0760-23633926;

电子邮箱:webmaster@pianor.com。

传真:0760-23631826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前相关手续;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3;投票简称:皮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的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中选择一个并打“√”):

说明:请在“议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 、“弃权”的空格内填“√”号。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郭玉琳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

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授信业务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选举郭玉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31,201,24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9.2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0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850,189.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149,809.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34,601,879.17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支出7,482,583.13元,其中:用于“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7,482,583.13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42,084,462.30元。

2023年度,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7,176,071.13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0,695.83元(含利息收入),主要用途为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前述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将继续存放在于募集资金专户,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支付完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于2021年1月2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对对应账号为15000106066920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4,763,336.60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274,892,386.46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9,994,956.5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1,561,010.68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第一百五十六条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遵循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累计可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2.0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4,763,336.60元,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情况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薪酬情况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2024年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二、2025年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结合目前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发放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参照市场、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情况、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制定。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绩效奖励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终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4、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绩效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人员凡兼任了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领取薪酬较高的一份薪酬,但考核指标包括其兼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三、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结合目前行业状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在任监事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发放薪酬标准:监事津贴为每年1.20万元(含税),按月发放,并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职务,按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4、其他事项:上述津贴、薪酬、绩效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2024年与其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4,021.49万元。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峰先生、余彦龙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超过10.65%。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本年年初至3月底累计发生额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化龙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8层

经营范围: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受托管理;对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组织、协调、管理;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进出口业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保利集团总资产1,749,120,284,542.54元,净资产428,886,217,526.29元;2024年1-9月实现总营业收入295,469,815,672.96元,净利润14,981,337,389.51元。

2、关联关系: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最终控制人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生产与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保障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销售商品,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中具体关联交易业务的需要,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是合理且必要的。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本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接6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