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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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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85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5-009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7号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2项、第7项议案已经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9项议案,已经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4、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传送上述资料报名参会。电话委托参会登记手续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7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7651888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邮箱:stock@chemptc.com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5-011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2025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上表中,水溶液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全部折百计算;产量含自用量,销量系对外销售量。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5-007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5-006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0万股,发行价格为15.0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9,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798,326.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201,673.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177号)。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肯特催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5-010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0万股,发行价格为15.0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9,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798,326.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201,673.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177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所致。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公司简称“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方”。《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聂敏、牛建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3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或邮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九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5-004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保函、商业汇票贴现、票据池等业务,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质押的其他条件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在授权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5-003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49.8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144.49万元。

公司现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时期,在持续研发投入、人才储备等方面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募投项目未来投资需求,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正式登陆资本市场,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战略项目的资金投入需求,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长久利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维护了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