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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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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4版)

注:1、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2、募集资金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金额以账户的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首先,由于项目周期较长,公司时刻关注市场行情及公司自身发展进程,分阶段根据实际研发需求安排设备采购计划,并且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产设备的迅速发展,使得整体项目的设备采购费用有所减少。其次,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综上所述,公司通过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以及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促使募投项目形成了资金节余。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与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一并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无法成就,以及7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55,95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59,088,430股变更为656,632,48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5,908.843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5,663.24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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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附件3:(下转6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