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85 公司简称:晨丰科技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7,951股,以此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52,063.61元(含税)。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公司于股权登记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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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1)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公司基于深耕绿色节能行业的业务定位和发展规划,始终致力于绿色节能照明器具技术研发和工艺提升,推动公司产品和业务向行业倡导的节能、环保、绿色和高效方向不断深入发展。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大类下的“照明器具制造(C387)”;公司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大类下的“风力发电(D4415)”、“太阳能发电(D4416)”和“电力供应(D4420)”。
公司所属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1.照明行业发展现状
照明行业主要包括传统照明与LED照明,其中传统照明市场的主要产品包括白炽灯、节能灯、卤素灯等,LED照明市场按产品类型主要分为LED光源、LED灯具和LED灯用电器结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等。其中,LED光源属于替代性照明产品,外型结构及接口设计通常与传统节能灯一致,但具有高效节能、使用寿命长的特点,其主要产品包括LED球泡灯、射灯、灯管灯等;LED灯具是指能透光、分配和改变LED光源光分布的照明器具,主要产品包括LED筒灯、吸顶灯、面板灯、线条灯等;LED灯用电器结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也是照明行业中的一项重要组成,主要包括灯头、散热器、灯具金属件及灯罩等。其中,灯头产品既可应用于LED球泡灯、射灯等,也可应用于传统照明的白炽灯、汽车灯、节能灯和卤素灯等;散热器及灯罩主要应用于LED球泡灯;灯具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LED筒灯、面板灯等。LED照明产品按应用领域可以划分为通用照明和特殊照明,通用照明包括家居照明、工业照明、商业照明、市政设施照明及其他常见的照明场景;特殊照明包括景观照明、显示屏、汽车照明、背光照明等。
相较于白炽灯、节能灯等传统光源,LED照明具有发光效率高、节能环保、使用寿命长、安全可靠性强等性能,是传统高耗能电源的优良替代品。20世纪中期,LED在全球照明领域中掀起技术革命,此后逐渐发展成为照明领域的重要产品。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持续快速发展,LED照明凭借其优异的性能在照明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扩大。出于节约能源、发展低碳经济的目的,各国政府相继出台禁止使用传统白炽灯的政策,为LED照明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为提高能效、保护环境以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LED照明已逐渐成为全球主要的通用照明品类。
2024年中国LED照明市场规模预计达7169亿元,同比增长约2%,在全球市场中贡献超过70%的产值,稳居全球第一大生产和出口国地位。
未来,智能照明和物联网技术的结合将成为LED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通过无线网络(如Wi-Fi、蓝牙、Zigbee等)和智能控制技术,LED照明产品能够实现远程控制、自动调节亮度、色温甚至色彩等功能。LED灯具将与智能家居系统深度集成。
LED照明因其高效、低能耗、长寿命等特点而受到青睐,未来这一趋势将愈发明显。随着全球各国对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的日益关注,LED行业将面临更严格的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要求。随着环保法规日益严格,LED产品的材料选择、生产过程和回收机制将受到更多关注。无汞、无有害物质的LED照明产品将成为市场的主流。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LED的尺寸将不断缩小,并朝着更集成化的方向发展。新的封装技术使得LED器件能够在更小的空间中实现更强的光照输出,满足不同产品和应用对尺寸和功耗的需求。在汽车产业,LED技术的进步使得车灯可以更加小型化、集成化,提供更好的安全性和视觉效果。
LED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计未来几年,LED行业将继续受益于技术进步、环保法规和市场需求的推动,智能化、节能、环保、高效能的产品将成为主流。Mini/Micro LED、智能照明、OLED与LED融合等新技术和新应用将不断涌现,推动行业进一步向高附加值和多样化发展。
尽管照明节能行业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面临诸多挑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对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消费者对照明节能产品的认知和接受度仍有待提高。然而,随着全球对可持续发展和低碳经济的重视,照明节能行业将迎来更多发展机遇。政府政策的支持、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提升以及技术创新的推动,将为行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2024年中国LED照明行业在技术迭代、政策支持及市场需求驱动下,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同时面临智能化升级与竞争加剧的双重挑战。2025年照明节能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竞争格局将发生变化,技术创新与跨界融合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面对未来发展趋势和挑战,企业需要紧跟时代步伐,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
2.电力行业发展现状
公司从事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等新能源领域业务,其所处的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产业和先行产业。在“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目标的引领下,我国电力行业正在经历历史性变革,逐步从传统化石能源主导向清洁低碳转型。
(1)风力发电、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现状
从上游企业发展情况来看。我国风电、光伏产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彼时国内风电产业较为依赖国外技术,风机国产化率仅10%左右,发展小型非并网风电机组也主要为解决偏远地区供电问题,并未形成规模化的并网供电;而光伏产业也以出口为主,国内应用有限。经过多年发展,如今我国风电、光伏产业已形成全球最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在风电领域,2024年全球前十大整机制造商中,中国企业包揽前四并占据六席。光伏行业更是呈现技术引领态势,210大尺寸硅片及N型TOPCon技术主导市场。通过与国内风电、光伏相关设备龙头企业合作,公司能够受益于上游企业的技术迭代,快速获得高性价比的设备与技术服务,有效规避欧美市场贸易壁垒,在国内经济大循环中建立成本护城河。
从风力、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趋势来看。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容量达3.73亿千瓦,同比增长23%,约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连续两年突破3亿千瓦大关,在全球新增装机的占比超过50%。截至2024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24.6%,装机占比连续两年超过一半。其中,风电光伏合计装机达到14.06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2)增量配电网行业发展概况
国内增量配电网行业起步于2015-2016年,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首次提出“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明确增量配电网作为改革突破口。2016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并公布首批105个试点项目,标志着增量配电网改革正式启动。根据上述政策文件的定义,配电网是指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下的电网,以及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其核心功能是向用户配送电能,覆盖范围包括从变电站到用户的电力分配网络。在此基础上,增量配电网是指新增加的配电网,即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的配电网,具体包括新增区域配电网、存量改造配电网两类。
增量配电业务包括传统的配售电业务和新兴增值服务两大类,其中配售电业务包括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电力销售,增量配电网企业售电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①通过参与市场交易购买电力资源,先由省级大电网输送到增量配电网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再通过自身配电网提供给终端用户,根据政府制定的输配电价和与用户协商确定的用电价格分别与省级电网企业、终端用户进行电费结算;②增量配电网企业就近建设新能源场站接入增量配电网,所发电量全部在增量配电网内消纳,为用户提供低用电成本、高绿电占比的供电服务。发行人所从事的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为“发配售一体化”业务,向工业园区售电来源于市场交易的电力资源及其接入增量配电网的新能源场站所发电力,即在配电网运营中同时提供发电、配电及售电业务的业务模式。增量配电网业务增值服务的内容则较为丰富,包括用户用电设备维护、设备节能改造、用电策略咨询、综合能源服务等,是增量配电网企业未来的主要发展空间,前景十分广阔。
配电网作为城乡经济社会重要的基础设施,是联系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的关键枢纽,是服务国家实现“双碳模式”的基础平台。增量配电业务作为新型电力系统,其推出具有重大意义:1)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配电网的投资和运营,促进配电网的快速建设发展,满足社会快速增长和种类繁多的用电需求;2)在配电网运营领域引入竞争者,以专业化管理措施盘活大量沉淀的配电网资产,并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提高全社会配电网运营效率;3)鼓励社会资本对增量配电业务进行拓展创新,丰富增值服务内容,提高终端用户能源管理水平;4)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电力低碳转型,为增量配电网供电范围内用户提供低用电成本、高绿电占比的供电服务,全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从2016年国家首次发布第一批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开始,改革已走过9年,增量配电已从政策试验田演变为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拼图,探索试点模式也从单一的增量配电网,不断向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微电网示范等形式探索。自201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先后完成五批次共459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不含申请取消的24个),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行政区。截至2024年12月,全国共计331个试点完成规划编制,360个试点完成业主优选,256个试点确定供电范围,227个试点项目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数据来源:中研网、Frost&Sullivan、中商产业研究院、华经产业研究院、TrendForce集邦咨询数据、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一)照明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LED灯泡散热器、灯头类产品、印制电路板、灯具金属件及其他,主要产品的种类、图示和用途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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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力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其主要产品为电力。其中,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的主要客户为供电范围内的用电客户,风力电站、光伏电站开发运营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增量配电网等公用电网公司。公司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基本流程如下:
(1)增量配电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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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力电站开发运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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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光伏电站开发运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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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的业务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市场需求和运行机制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两类主营业务的业务模式具体如下:
1.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LED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销售获得主营业务收入,通过铜、铝等废料销售等获得其他业务收入,其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铜、铝、铁、PC/PA塑料等,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由公司市场计划部下设的采购部负责所有原辅材料的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程序》《新产品放行程序》等采购管理制度文件,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程序和供应商管理体系。公司采购部根据年度需求预测以及生产部提供的月度生产计划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并结合原材料库存、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等分批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市场计划部下设的质量部负责对采购物料的质量检验和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反馈,采购物料通过检验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对来料进行清点入库。
公司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审核:首先,公司采购部需收集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价格、供货能力等方面资料,并组织质量部、研发中心和各生产事业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经营资质和供货资质进行实地评估。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需根据采购部提供的物料的开发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物料样品,再由质量部或研发中心按照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后即可纳入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目前,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并能有效降低缺货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以“定制生产+合理的安全库存”为生产导向,定制生产由营销事业部在接到客户订单后,经过订单评审程序,再由生产部门生成生产任务单下发到各生产单位;安全库存由营销事业部每月根据市场分析、库存量情况、生产产能情况与生产部门一起制定月生产计划,并生成生产任务单至各生产单位。各项生产任务完工后,由质量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并办理成品包装和入库。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产品工艺的特点,将灯头类产品的表面处理等非关键的工序委托第三方协作单位实施。公司采用外协加工生产模式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于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和生产工艺,节约加工设备和场地的资本投入,是公司优化资源的综合抉择。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外销主要通过母公司自营出口和境外子公司实现销售。公司主要通过展会、行业研讨会、电商网站和广告等方式进行营销宣传,提高公司和产品曝光率,同时通过行业协会、客户推荐,获得潜在客户需求信息,进一步拓展新客户。照明产品结构组件通常为标准化产品,公司在该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均获得客户的认可,已进入如昕诺飞、欧司朗、欧普照明、立达信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公司通过商务谈判的方式与客户签署销售框架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日常通过邮件、传真和网络等方式接受客户订单,由各生产事业部、营销事业部、采购部、质量部和财务部等部门负责订单的跟进、发货、款项收回等业务环节。
2.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等新能源领域的业务,上述业务主要包括开发、建设、运营等环节。增量配电网项目在其开发阶段,项目公司需向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申请作为增量配电网运营项目的业主,在成为项目业主后,项目公司需要完成可行性论证并获得所有支持性文件,并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申请项目核准。增量配电网运营项目取得核准后,即可依据电力建设相关管理程序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并接受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监督;在增量配电网项目运营阶段,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项目公司在正式经营配售电业务前需要向地区所属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在取得供电许可后,项目公司可以向配电区域内用户提供供电服务,并将自持新能源电站生产的电力接入增量配电网,为用户提供“发、配、售一体化”的供电服务。
风力电站、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阶段视项目类型需履行不同审核程序,如项目公司拟开发运营分散式风电或分布式光伏项目则需获得能源主管部门对于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如项目公司拟开发运营集中式风电或集中式光伏项目则还需获得能源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此外,项目公司还需获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等相关事项的行政许可。在项目建设阶段,项目公司需要在取得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出具的有关规划和建设的行政许可后,对电站开发运营项目进行电站规划、设计、勘察、设备采购、施工建设等工作,在项目建设完工、具备发电条件后,即可进入并网验收及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公司需要在满足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要求的验收条件下,启动工程并网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即可取得能源管理部门对于项目颁发的发电许可,即可开展并网发电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体系,项目通过公司决策批复后,即可开展采购流程。公司制定了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工作均按照相关制度进行。
在增量配电网、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阶段,公司采购主要包括设计、发电设备、施工工程等,上述采购通常采取EPC总承包或平行承发包模式。EPC总承包即由承包方提供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和竣工验收等全套服务,项目公司负责增量配电网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建设期间的现场管理;平行承发包模式即项目公司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
在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营管理阶段,公司主要采购电站运维服务,包括配电网和电站内的发电设备、变电设备、输配电设备的运行调试、日常检维修等,由项目公司直接向具有电站运营管理经验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目前公司增量配电网项目的运营管理由增量配电网公司直接负责,无需对外采购。
在增量配电网项目的电力销售阶段,公司需参与市场交易购买电力资源,先由省级大电网输送到公司配电网,再通过自身配电网提供给终端用户,用于补充增量配电网配套发电侧发电量不足的部分;对于发电项目而言,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系利用大自然中的风能、太阳能通过发电设备生产电力,公司无需对外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包括增量配电网运营和增量配电网配套发电侧业务:①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主要系通过建设供电设施并铺设供电线路,将外购电力或者增量配电网配套的发电侧供应的电力直接销售给供电范围内工业园区中的用电客户;②增量配电网配套发电侧业务主要系通过风力电站、光伏电站将其所生产电力接入增量配电网,对工业园区内客户进行供电。
公司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主要是利用大自然中的风能、太阳能通过发电设备生成电力,并入电网。
公司在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和环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生产发电,根据安全经营规范性要求,公司制定了《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等制度,规范项目运行阶段的各部门职责和接口流程。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电力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即公司将电力产品直接销售给电网公司或供电范围内的用电客户。公司所运营的增量配电网项目系以增量配电网作为载体紧密连接电源侧(配套发电侧)与用电侧,项目公司与用电客户签署《高压供用电合同》《高压供用电合同(新能源)》后将其外购电力及配套发电侧(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所生产电力销售给供电范围内的用电客户,项目公司按月出具电量及电费结算单,用电客户予以确认后双方进行结算。
公司运营的风力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所生产电力均由电网公司全额直接收购。风力电站、光伏电站项目公司需与电网公司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将各电站所生产电力并入电网公司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与销售,电网公司按月出具电量及电费结算单,项目公司予以确认后与电网公司进行结算。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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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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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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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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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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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5,814,483.12元,同比增长1.83%,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86,963.84元,同比下降86.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3,085,257.68元,同比下降86.5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2,228,860.36元,同比增长78.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50,759,945.76元,同比下降2.0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28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或“交易标的”)67%股权转让给何文健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本次交易价格按照交易标的的资产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作价。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宏亿电子股权,宏亿电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已对公司为宏亿电子提供的财务资助和担保事项约定了解决方案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保证上述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前全部解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向宏亿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形,宏亿电子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供投资者查阅。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尚无法确定关联交易金额是否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将在评估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确定交易对价的具体金额,并视情况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如届时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魏一骥先生回避表决。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监督职责。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董事会向2024年年度股东会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监督职责情况出具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7,9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52,063.61元(含税)。连同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的现金红利2,366,111.31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3,718,174.92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54%。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合同融资、抵质押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资金池、各类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金融租赁、供应链融资、远期结售汇等融资业务。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25年度拟为公司各下属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5,6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中,全体董事在讨论其本人薪酬事项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13.《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7.《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8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丁闵先生、张锐女士、刘余先生、童小燕女士回避表决。
18.《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28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德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或“交易标的”)67%股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和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本次交易各方已对担保事项和财务资助事项安排做了约定,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保证上述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前全部解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向宏亿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形,宏亿电子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的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7,9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52,063.61元(含税)。连同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的现金红利2,366,111.31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3,718,174.92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54%。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业务发展、满足融资需求、提高经营效率,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下转698版)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香港驥飛實業有限公司质押公司股份39,523,810股,质押给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注2:魏一骥质押公司股份742,141股,质押给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为公司可转债提供补充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丁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浩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娟娥
(下转698版)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