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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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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8版)

(四)赤峰松州

1.名称:赤峰松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4MAC9G5F62K

3.成立时间:2023年02月21日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设计院2105室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赤峰松州股权结构

(五)赤峰鑫晟

1.名称:赤峰鑫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4MACN03J68E

3.成立时间:2023年06月15日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八家组团临潢大街以南、支六路以东天宇大厦01076房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赤峰鑫晟股权结构

(六)赤峰玉龙

1.名称:赤峰玉龙供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4MAC6GFF40U

3.成立时间:2022年12月22日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宝山路38号北方时代设计院2105室

6.法定代表人:刘余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赤峰玉龙股权结构

(七)左中恒硕基本情况

1.名称:科尔沁左翼中旗恒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1MACT59277N

3.成立时间:2023年08月17日

4.注册资本:2,500万(元)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花吐古拉镇花吐古拉工业园区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左中恒硕股权结构

(八)左中鸿泰基本情况

1.名称:科尔沁左翼中旗鸿泰发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1MACRAEL69A

3.成立时间:2023年08月17日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花吐古拉镇花吐古拉工业园区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左中鸿泰股权结构

(九)左中泰阳基本情况

1.名称:科尔沁左翼中旗泰阳发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1MACT59699M

3.成立时间:2023年08月17日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花吐古拉镇花吐古拉工业园区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左中泰阳股权结构

(十)奈曼旗广星基本情况

1.名称: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5MA0QG5CG9H

3.成立时间:2019年09月21日

4.注册资本:12,000万(元)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镇房产规划86号区(诺恩吉雅大街中段)

6.法定代表人:刘余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奈曼旗广星股权结构

(十一)奈曼旗融丰基本情况

1.名称:奈曼旗融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5MA0QB7BD67

3.成立时间:2019年07月26日

4.注册资本:2,500万(元)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镇工业园区内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奈曼旗融丰股权结构

(十二)农安国盛电力基本情况

1.名称:农安国盛电力供应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22MADG91JP28

3.成立时间:2024年04月10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合兴大路与合隆大街交叉口非公党群大厦201室

6.法定代表人:刘余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农安国盛电力股权结构

(十三)农安国盛新能源基本情况

1.名称:农安国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22MADFYBL2XR

3.成立时间:2024年04月15日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注册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合兴大路与合隆大街交叉口非公党群大厦202室

6.法定代表人:刘云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农安国盛新能源股权结构

(十四)通辽金麒麟基本情况

1.名称:通辽金麒麟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02MA7YP3T34C

3.成立时间:2021年05月26日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木里图工业园区内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两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通辽金麒麟股权结构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2025年度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各下属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确保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对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各下属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5,600万元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2025年度,公司拟为上述各下属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5,6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5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6,7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98%。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9,500万元,公司为参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260万元。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0.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939.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314.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0,625.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6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5,779.77万元,本报告期“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59.1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5,710.63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7日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盐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子公司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子公司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晨丰)于2023年1月与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赛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9月,公司因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相应承接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明益电子及江西晨丰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及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赛湖支行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在转入其他账户后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5,779.77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710.63万元。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收购明益电子16%股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中“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不涉及生产,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表现为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优化物流仓储结构、降低人工成本,进而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中“收购明益电子16%股权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该次收购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对重要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布局,发挥明益电子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效应,实现公司稳定快速发展的战略目标,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9月10日的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448.7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已于2021年9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405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1年9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一年。

经公司2022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有效期一年。

经公司2023年10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有效期一年。

公司本期购买定期型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赎回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理财收益57.33万元;赎回固定收益凭证5,000万元,理财收益81.82万元;购买定期存款4,000万元,赎回定期存款6,000万元,理财收益43.75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零。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10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70.6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前,该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将该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一并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该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1,288.67万元转入其他账户。

根据公司2024年7月22日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8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4,421.33万元转入其他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作为“大功率 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江西晨丰厂房为项目实施地点。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借款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除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1月开设。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和子公司江西晨丰与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赛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晨丰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获取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查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已履行相应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及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后的净额

[注2]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的生产线建设;②厨具配件的生产线建设。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的生产线建设截止日累计产能利用率为49.86%,厨具配件的生产线建设截止日累计产能利用率为27.27%。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运营第1年效益毛利润为2,487.34万元。由于项目整体于2024年6月完工,以及市场原因影响,当前项目实际效益不及预期。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标准,不会与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3位独立董事均投出赞成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丁闵先生、张锐女士、童小燕女士、刘余先生回避表决。

3.监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审批和表决过程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着有利于公司(含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提升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永志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住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橙街10-6号101-137室

5.注册资本:1,360万(元)

6.成立日期:2005年02月01日

7.经营范围: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金属工具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丁闵先生及其配偶直接持有麒麟新能81.29%股份,通过上海华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麒麟新能7.23%股份,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麒麟新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及履约安排

(一)主要内容

公司(含下属公司)与关联人麒麟新能根据日常业务需求,在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的情况下,计划开展向关联方采购运维服务、向关联方采购办公服务及向关联方提供供电服务等关联交易业务,预计在2025年将合计发生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的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符合公开、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

(三)履约安排

公司(含下属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如需),当运维服务、供电服务、办公服务等交易发生时,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下属公司)与麒麟新能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同时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较小或绝对金额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应由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16:30。登记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3-87618171

传真:0573-87619008

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