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8日14:30开始。
(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4月28日9:15-15:00。
(三)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4.召集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忠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12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7,177,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3.0881%。其中,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东117人,网络表决股份3,383,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4928%,通过现场方式投票的股东5人,现场表决股份223,793,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2.595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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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中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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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洁芳 黄永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生产线检修完成
并恢复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生产线停产检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公司的聚合生产线计划自2025年4月8日起进行停产检修,检修时间预计约为20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聚合生产线的检修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陆续恢复正常生产。检修期间,公司对生产装置进行了例行的设备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以确保装置的安全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