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03 公司简称:中持股份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923,668.92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726,300.90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471,320,490.98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49,021,340.16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9,642,851.23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5,215,701.15元。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行业现状、发展战略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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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目前,环保行业整体而言已从增量市场进入存量市场阶段,环保企业面临客户支付困难、行业竞争加剧等困境,亟需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和模式。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为环保产业发展打开了新的局面,环境治理也从过去的污染防治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转变。环保产业内涵和外延都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多元化需求下,产业迎来新发展阶段。
1、公司主要业务
(1)城镇污水处理
城镇污水处理业务是指公司通过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投资运营、委托运营等不同形式,帮助客户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达标排放和稳定运行。
(2)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指针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和废液,为园区提供整体的污染源头控制、污水收集、末端治理、水资源循环利用等服务,使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标准。
工业污水处理是指为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各类工业废水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公司可依据不同工业行业的废水排放特点,为工业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治理和运营服务。公司在汽车、印染、皮革、电镀、石化、化工等行业的污水处理上具有良好的业绩和声誉。
(3)综合环境治理
综合环境治理是指整合行业资源,为客户提供黑臭水体治理、地下水治理以及农村环境治理及海绵城市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协助城镇、农村改善区域环境。
黑臭水体治理是针对河湖坑塘等消除黑臭、断面达标、水质改善、生态修复,提供管网普查、控源截污、底泥处置、水环境改善、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水景观提升等专业化的整装成套治理和运维服务,使水体达到长治久清的效果。
地下水治理是针对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开展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水土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系统监控预警与管理优化等业务,构建以水土共治为基本理念的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整体解决方案。
农村环境治理是针对生活污水、粪污等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因地制宜提供农村污水的分散或集中处理,并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2、经营模式
(1)运营服务模式
运营服务模式主要指采取投资运营或委托运营等方式,在特定或不特定期限及区域内为客户提供的环境治理服务,具体模式包括 BOT、ROT、TOT、OM等。
(2)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模式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模式是公司为污水处理厂等提供的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即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方案、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的服务方式。
(3)技术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模式
技术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模式是指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依托创新技术集成出与污水处理等相关的技术产品并销售给客户,或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技术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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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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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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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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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坚决贯彻执行“背靠三峡、服务长江大保护、瘦身健体、科技向新”的发展战略,主动对工程类业务进行积极调整,报告期内,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多种因素叠加,导致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大幅下滑,并出现了上市以来的首次年度亏损。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8亿元,同比减少33.8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7亿元,同比减少171.56%;公司持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结合每笔款项的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目前行业环境、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确认并支付2024年度财务报告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59万元,作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5年在103,400.00万元范围内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更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号楼4层C402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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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尚需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许国栋等与本次交易利益相关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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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4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持有关证明到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楼4层C402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9日15:00,信函、邮件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楼4层C402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2
(三)联系人:高远、祝睿;电话:010-82800655;
邮箱:investor@zchb-water.net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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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回避5票,关联董事张翼飞、田小虎、张俊、陈亚松、高志永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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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度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与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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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对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注2:2025年一季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均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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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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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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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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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三峡雄州(河北雄安)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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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江苏水污染防治装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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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24.73%股份,并且公司董事田小虎在长江环保集团任职,长江环保集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睢县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30%,公司董事长张翼飞担任睢县公司董事,睢县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艺中持”)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45%,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陈德清(2025年1月20日任期届满后离任)担任水艺中持董事,水艺中持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检测”)为公司股东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陈德清(2025年1月20日任期届满后离任)担任中持检测董事。中持检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三峡雄州(河北雄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雄州”)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5.00%,公司总经理高志永2024年11月虽不再担任三峡雄州董事,但离任时间尚未超过12个月,故三峡雄州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江苏水污染防治装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水污染防治中心”)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25%,公司董事长张翼飞担任江苏水污染防治中心董事,江苏水污染防治中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长江环保集团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睢县公司控股股东为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唯一股东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三峡雄州控股股东为长江三峡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上述几家公司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水艺中持、中持检测、江苏水污染防治中心经营规范,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商品和劳务,将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依据中标文件或相关合同协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合同协议明确。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923,668.9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6,726,300.90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未实现盈利。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及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行业现状、发展战略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综合考虑目前行业环境、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新概念”)、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绿色”)、义马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马中持”)、北京中持净水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净水”)、清河县亿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亿中”)、三门峡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中持”)、安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中持”)、清河县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中持”)、北京中持碧泽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持碧泽”)、河南鼎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鼎鑫”)、焦作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中持”)、温华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华环境”)、肃宁县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肃宁中持”)、中持(江苏)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建设”)、东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中持”)、任丘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水务”)、宁晋县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晋中持”)、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中持”)、江山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中持”)、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中持”)、河南汇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汇通”)、江苏传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山科技”)、中持(浙江)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
● 本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为25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实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30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中持新概念、中持绿色、义马中持、中持净水、清河亿中、三门峡中持、安阳中持、清河中持、中持碧泽、河南鼎鑫、焦作中持、温华环境、肃宁中持、中持建设、东阳中持、任丘水务、宁晋中持、任丘中持、江山中持、沧州中持、河南汇通、传山科技、资产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为上述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等债务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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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配如下: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被担保人的情况如下:
1、中持新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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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持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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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义马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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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持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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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清河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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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三门峡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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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阳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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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清河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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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持碧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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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河南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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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焦作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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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温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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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肃宁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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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75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