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近年来,国家药监局(NMPA)持续强化血液制品的质量监管,血液制品企业寻求采用更高效的纯化工艺(如多步骤层析技术)以提升产品质量,随着血浆综合利用技术(如开发新型凝血因子)的应用增加,对高纯度分离工艺和色谱填料产品的需求也在增强。另外,血液制品企业间的整合并购,以及新建血浆站和工厂等,使得行业产能也在逐步增加。作为较晚推行国产化替代的细分市场,出于获得更安全的供应保障,更紧密的技术应用支持,更具性价比的物料成本等考虑因素,血液制品企业开始测试和应用包括色谱填料在内的国产物料。2024年,中国血液制品行业的产能扩张、技术升级和国产替代趋势,为色谱填料企业带来结构性机遇,但血液制品具有特定的技术特性,需要专属的纯化工艺乃至定制化的填料,国产色谱填料供应商需要加大产品研发和应用方案的开发以更好地满足需求。
除此之外,国产化替代也在包括传统疫苗、mRNA疫苗、小核酸药物、病毒载体、小分子药物、造影剂等细分市场中持续进行,随着产品性能得到广泛验证,产品应用案例逐步增加,客户合作基础不断积累,国产色谱填料占有的市场比例在持续提升中。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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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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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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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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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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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5亿元,同比增长28.65%,其中工业纯化产品实现收入1.87亿元、分析色谱产品实现收入1.24亿元、服务业务实现收入260.65万元;综合毛利率为70.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16.00万元,同比增长62.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784.51万元,同比增长69.15%;2024年公司加强应收管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01.24万元,同比增长52.2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58 证券简称:赛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22,264.15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0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97.569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4.3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894,980.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093,724.8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801,255.97元。截至2025年1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5年1月7日出具了《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10Z0003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调整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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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和拟置换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5年1月7日出具了《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10Z0003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0,093,724.83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4,622,264.15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将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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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置换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22,264.15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22,264.15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10Z0127号),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赛分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58 证券简称:赛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取消公司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对《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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