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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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02,039,499.9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和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高碑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1025055058、10030506271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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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和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850968111和101210972186)。2022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和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1801012801029160)。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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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6,634,784.05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补充工程施工运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456.37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2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100Z0002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部分设备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上述“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的部分设备,涉及具体调整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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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采购设备的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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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主要系计划用于购买专用设备“5000型沥青拌合楼 ”,用于拌合站和绿色建材基地建设使用,但由于土地整理进度缓慢,供地计划未能按期进行,导致公司未获得土地用于建设建材基地,设备一直未能购买。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以上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年12月31日。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2,039,499.97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4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30.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于2023年3月7日实施完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3年3月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100Z003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28日,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28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汇通集团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202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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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24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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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总承包项目已按照施工计划完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1,297.43万元,后续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方案调整或变更,将资金投入到其他项目中。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汇通集团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山大地纬、奥福环保、三夫户外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三夫户外、奥福环保、隆华新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董超,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毅昌科技、三夫户外、奥福环保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董超,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2022年7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4年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确定。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沟通效率并贴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的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 现金管理的期限:投资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本次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
二、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引起的股份变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4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年]4号文同意,公司3.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汇通转债”,债券代码“11366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汇通转债”的转股期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8年12月14日。自2024年4月11日(因前一次转股变动而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截至日次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60,000元“汇通转债”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共转股7,325股。
(二)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引起的股份变动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6日、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于2025年3月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2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1,25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1,253.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中,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为489.0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为764.50万股。
综合上述股本变化,公司股份总数由466,668,882股增加至474,321,207股,注册资本将由466,668,882元增至474,321,207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上述股本、注册资本变化的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应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此次拟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工作,以上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4年3月28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新版应用指南”)、以及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解释18号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解释18号要求:“本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则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各委员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集团”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9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66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322,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人民币56,965,215.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356,784.05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8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100Z006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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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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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主要系计划用于购买专用设备“5000 型沥青拌合楼 ”,用于拌合站和绿色建材基地建设使用,但由于土地整理进度缓慢,供地计划未能按期进行,导致公司未获得土地用于建设建材基地,设备一直未能购买。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以上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年12月31日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6年12月31日。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汇通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电话或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忠强先生主持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1,855,953.36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4,321,2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09,387.76元(含税)。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金额为13,362,172.00元,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金额合计24,271,559.76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95%。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忠强、张磊、赵亚尊、张忠山、张籍文、张中奎、吴玥明回避表决。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延红、张鹏、余顺坤、支树槐回避表决。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亚尊、吴玥明的薪酬已在议案14《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中体现,本议案不再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沈延红、张鹏、余顺坤、支树槐回避表决,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现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3、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集团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5年5月20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海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经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关于杨永海先生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杨永海回避表决,方案获通过;
(2)关于赵静女士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赵静回避表决,方案获通过;
(3)关于客利娜女士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客利娜回避表决,方案获通过。
议案经分项表决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经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集团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3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1,855,953.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3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4,321,2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09,387.76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0,909,387.76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3,362,172.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4,271,559.7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95%。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经计算,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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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2025年度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下属企业。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17亿元。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事项
为满足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但不超过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要来确定。
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固定资产贷款、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
公司拟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授信的要求,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下属企业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保,公司自有资产、非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保等担保方式。
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
该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下属企业。
1、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互相调剂使用。
2、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互相调剂使用。
3、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互相调剂使用。
4、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互相调剂使用。
(三)担保方式
1、公司可以为下属企业担保。
(下转768版)
(上接76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