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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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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此发表了详细的情况说明。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保持有序开展,公司主要从事政府机构、央国企、房地产开发商、大型企业、高档酒店、交通枢纽、园林绿化等综合性专业化装饰设计、工程施工业务以及光伏电站运营、光伏项目施工安装等。公司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资质,是行业内资质种类、等级齐全的建筑装饰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无重大变化情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2024年12月12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该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经营活动储备需要,公司拟向各大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汇票等业务。在人民币25亿以下额度内,期限三年以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有关协议,财务中心具体经办相关业务。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授信额度、期限以及采用的方式等以各大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一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此事项所做的说明,并充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严格监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将制定的涉及事项具体措施

切实落地,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瑞和股份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 -182,109,095.7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瑞和股份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623,997,286.15元。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分红制度、规划的规定,属于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本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投资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下转772版)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 2,833,130.84 元,增幅 59.09%,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票据增加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44,090,705.26 元, 增幅 296.38%,主要系报表科目重分类所致。

3、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 644,500,000.00 元, 减幅 100%,主要系报表科目重分类所致。

4、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 622,502.60 元,减幅 35.31%,主要系本期确认预计负债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1,350,862.86 元,减幅 50.14%,主要系本期业务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3,080,095.60 元,减幅 52.95%,主要系本期业务减少所致。

3、研发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 5,030,901.56 元,减幅 76.59%,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4、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23,355.47 元,增幅 63.34%,主要系本期收到其他收益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92,576,315.37 元,增幅 750.41%,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 92,908,250.82 元,减幅 799.38%,主要系本期合同资产坏账损失计提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2,000.00 元,增幅 100%,主要系本期与日常活动无关的利得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 1,044,963.18 元,减幅 99.08%,主要系本期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损失减少所致。

9、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1,146,694.97 元,增幅30.70%,主要系本期非全资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18,047,641.21 元, 增幅 84.80%,主要系本期支付工程项目料工费比例较上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558,840.00 元,增幅 20247.83%,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20,758,774.79 元, 增幅 98.45%,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利息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支出较上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2025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关于公司银团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2025年2月17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收到债权人深圳市环亚石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已于2025年2月18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2025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5-009)。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接到深圳中院发来的(2025)粤03破申661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现根据2025年3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再次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事项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履行中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都在正常履行中。后续,公司将严格督促各方持续履行其做出的承诺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如下: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 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或预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 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冬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望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晶晶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冬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望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晶晶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