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3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主要产品
公司的产品管线包括:
心脑血管领域产品线:包括参芎葡萄糖注射液、心脑宁胶囊(全国独家、国家医保乙类)、盐酸替罗非班注射用浓溶液、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盐酸地尔硫卓和乐脉丸等;
抗肿瘤领域产品线:包括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注射用奥沙利铂和来曲唑片等;
风湿骨病科疾病领域产品线:包括玻璃酸钠注射液(含玻璃酸钠原料药)、镇痛活络酊(全国独家、国家医保乙类)、通迪胶囊(全国独家)和骨筋丸胶囊等;
妇儿领域产品线:包括妇平胶囊(全国独家)、金鸡丸(全国独家)和儿童回春颗粒等;
消化系统领域产品线:包括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复方胆通胶囊(国家医保乙类)和消炎利胆胶囊(基药、国家医保甲类)等;
烧烫伤领域产品线:冰栀伤痛气雾剂(全国独家);
抗感染领域产品线: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注射用更昔洛韦、复方柳唑气雾剂(全国独家)和伏立康唑片等;
医疗器械产品线: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
抗炎镇痛产品线: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在集团运营部管理架构下设立采购部门,统一管理所有子公司所需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日常非生产物料的采购;并同步实施供应商的开发、管理、评估等工作。在管理模式上,采购部门秉承风险控制的理念,依据采购全面管理与全周期管理的要求,从质量、风险、成本等多维度对采购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根据不同产品及物料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日常运行与管理方式,通过实施有效的计划、组织与控制等管理活动;确保达到控风险、控成本、保质量的业务管理目标。
日常采购运营过程中,采购定价方式根据物资类型进行分类:对于大宗物资,采用招标定价;对于小批量物资,采用多供应商比价、竞争议价方式定价。采购订货方式采用集中采购、定量订货、定期订货等多种采购订货方式,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公司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物料来源可靠且具备成本优势。采购人员通过对需求计划分析,根据需求计划,结合物资的采购周期、检验周期,确认物料的采购实施计划,以确保在控制采购成本前提下持续提升采购执行效率。同时,采购部门通过质量体系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进行整体的体系审计、质量评估,建立起常态化的供应商质量运行管理模式。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执行内部计划管理工作流程,以营销体系确定的内部订单和交货时间为依据组织生产。生产部每年底根据新年度销售计划制定新年度生产计划,并分解到月度。在每月实际生产计划安排中,由生产部与物流部共同参考销售月度计划、库存数据、年度生产计划、生产设备情况制定新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当月在执行生产作业计划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通过上报审批后方可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按照GMP的规范要求,制定了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通过风险管理,对无菌制剂建立了污染控制策略(CCS),联合质量事务部对生产用物料、中间产品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检验标准和领用转运标准;对生产环境、人员操作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制定了人员培训、设备维护保养的执行计划、对生产工艺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指标进行实时采集分析;对生产操作过程实施实时监控、生产记录按操作步骤实时填写并同步复核。生产结束后,及时完成生产设备及车间的清场,并同步做好清场记录的填写和复核工作。各生产工艺各环节均经过风险评估,并严格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以降低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通过以上措施,保证整个生产过程严格按照GMP规范及公司制定的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和标准生产操作规程进行,从而保障产品质量稳定、均一、合格,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医药产品。
3)销售模式
公司在现有的销售模式基础上,结合多产品矩阵管理,以适应市场竞争需求并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公司采取自营和招商等相结合的营销模式,全面推进学术营销,塑造高品质、负责任的品牌形象。公司通过多品种产品的系列组合,为不同的治疗与康复场景提供解决方案,帮助患者迅速康复。公司致力于加强市场布局,整合资源,优化销售团队配置,激发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积极性。同时,公司坚持高效专业化学术推广的道路,积极组织并推广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会、临床路径专业学术研讨会等。通过这些专业化学术推广活动,使专家医生对本公司产品的疗效和临床使用方法有更深入、更清晰的理解,从而实现合理规范用药,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除持续在等级医院保持竞争优势外,公司还关注并积极拓展第三终端和OTC市场,实现渠道下沉,向终端市场靠拢。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和电商等互联网技术进行市场布局的可能性。
4)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自研与联合开发的合作研发模式,集中研发资源,在关键领域、环节快速突破。集团研发平台强调完整性,在全链条科学分工的基础上,各业务单元按照产品生命周期有机协同。依托集团总部研发中心,链接各子公司生产单元,分别打造发酵技术平台、高分子交联技术平台、预灌封制剂产业化平台、纳米制剂平台、复杂注射剂平台。公司将目标聚焦在具有临床价值和技术特色的渐进性创新上。未来将围绕大病种,紧跟专利期限,提前筹划,同时关注国家法规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和同领域竞争友商动态,力争首仿。公司遵循以自主研发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产业资源,有效整合行业研发资源,实现快速仿制。并在已建立核心技术优势领域的基础上,公司以市场价值和政策为导向,通过研产销紧密协同,持续关注具有一定技术难度的原料、制剂品种,持续推进全过程研发项目管理体系建设,保障项目按计划产出。
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业务经营管理模式和研发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16年10月,公司发行“16景峰01”债券本金80,000万元,到期日2021年10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16景峰01”债券已兑付本金50,536.08万元,逾期尚未兑付本金29,463.92万元。公司与债券持有人签订了多次展期协议,最近一次约定展期至2024年6月30日。债券分期兑付期间的利息按照原利率7.5%/年计息,违约利率为0.03%/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能兑付本金,已触发违约情形。经测算,2023年度公司计提违约金金额不足,公司需补提违约金2,095.64万元,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存在差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经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此规定,执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明确了企业对于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该等契约条件影响资产负债表日流动性的划分。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报告期内,本公司发行的“16景峰01”债券已触发违约,公司在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未计提公司债违约金,在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一次性计提了债券违约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在2024年底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从而导致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已披露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终止信用评级的公告》,自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6月25日)起,终止对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及“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其信用评级结果。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参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3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上午11:00一12:00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纪纲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参会监事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纪纲先生(简历附后)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在2024年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非标意见涉及的事项,努力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2、3、4、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简历
纪纲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2015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六部高级经理,公司监事。
纪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纪纲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处任职,除此以外,纪纲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3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5,952,305.5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655,050,066.45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因此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304,308.31元全部用于弥补亏损。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因
公司目前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三)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3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
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涉及的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继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430万元,并同意公司为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共计4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430万元,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涉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反担保等方式。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25年拟针对上述存量融资继续提供担保,被担保方为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共计4家子公司,每家银行单笔额度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对于超出存量融资担保范围,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担保,需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相关担保事项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133492838P
成立日期:1994年6月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石太路2288号3幢2层B203室
法定代表人:刘树林
注册资本:77,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III类6822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生产;生产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酊剂(外用)、原料药、中药提取车间;药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医保生化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劳防用品销售;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06110B
成立日期:1990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施家杰
注册资本:7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丸剂(浓缩丸)(含中药提取)、原料药(碘海醇);生产、销售一类及二类医疗器械;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622202029Q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医药)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郁华军
注册资本:17,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医药保健品(国家允许生产的),研究和发展医药保健新技术、新产品,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中药种植;生产销售消毒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671078941A
成立日期:2008年04月07日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海口保税区8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潘淑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丸剂、干混悬剂、散剂、原料药的生产、销售,药品包材的销售、药品的研制、技术转让。(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87%的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5年度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实际担保金额、方式、期限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4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和资金实时监控,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04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4,33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7.5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实施后,如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5,43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0.89%。
截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逾期对外担保3,455万元,该担保系公司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51%股权、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部分房产为公司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贵阳云岩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2020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13日,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协商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3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下转796版)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学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学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