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06版)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系基于公司产品出口业务所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计划在2025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万美元。
●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系基于公司产品出口业务所需,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只限于公司出口结算所使用的外币,但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业务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系基于公司产品出口业务所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只限于公司出口结算所使用的外币,在外汇政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汇率风险。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出口业务规模预测,任何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用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万美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
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决策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波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主要是指不能按期和银行履约的风险。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预计能够满足履约的需要。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且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2、公司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积极催收应收账款,严控海外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5、公司财务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持续监控,当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财务部应及时向财务总监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同时向公司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报告。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达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按有关规定应及时公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系基于公司产品出口业务所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反映在公司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类型: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较高、中低风险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该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通过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现金管理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和财务可以由公司控制。
(三)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及额度
1、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闲置募集资金来源为: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1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5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费用1,021.1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8,978.87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7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2022]B07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部分已发生的采购因暂未到达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而尚未对外支付,后续将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付款条件进行支付。
(四)现金管理的品种范围
1、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较高、中低风险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在该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度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现金管理执行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待实际业务发生并签署合同文件时,公司将根据受托方的基本情况,审慎分析受托方的财务状况及是否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等。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日常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同时,鉴于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故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分别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保证资金安全,此举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投资收益,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建设。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保证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投资收益,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建设。因此,保荐机构对丰山集团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关联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开展的关联交易系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所需,并坚持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殷凤山、殷平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江苏金派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669604703W
企业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共建西路8号
主要股东情况:吴俊明持股100%
经营范围:钢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金派包装有限公司总资产1892.10万元,净资产1136.50万元,负债合计755.6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22.5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2.60万元,净利润97.0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吴俊明为该关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且系殷平配偶吴海燕之父亲,而殷平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殷凤山之女,担任公司总裁及副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根据其财务和经营状况分析,预计可以按相关协议正常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交易。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25年拟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农商行”)开展日常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全诺”)提供担保。
● 公司董事兼总裁殷平担任大丰农商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大丰农商行为公司关联法人,相关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及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殷凤山、殷平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殷凤山、殷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系基于其日常经营所需、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由双方共同协商并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在关联银行大丰农商行开展的业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资金和业务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在大丰农商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和执行情况
■
注:上表中前次执行金额系报告期内实际单一时点最高余额。
(三)2025年度在大丰农商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3224.7693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常新中路9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洪国
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健康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丰农商行资产总额660.39亿元、净资产59.74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4.76亿元、净利润2.26亿元。(关联方相关数据为未经审计的数据)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裁殷平担任大丰农商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款规定,大丰农商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大丰农商行已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且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完备,前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度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拟在2025年度向大丰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为控股子公司丰山全诺提供不超过4,400万元担保额度,被担保对象丰山全诺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丰山全诺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为本公司对丰山全诺的担保提供反担保,为丰山全诺担保预计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仅为公司拟开展的交易额度,相关的金融业务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大丰农商行在此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并在业务发生时签署。
(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业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在大丰农商行开展的金融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资金管理需要,大丰农商行为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相对于大丰农商行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金融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截至 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振伟
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7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科远智慧(002380)、新美星(300509)、肯特股份(301591)等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琪
201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7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迪威尔(688377)、丰山集团(603810)、和源兴(837993)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德明
199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10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贝肯能源(002828)、威孚高科(000581)、红豆股份(60040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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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事前对公证天业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公司审计机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职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专门委员会职务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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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一致,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由165,244,472股变更为165,245,99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65,244,472元增加为165,245,996元。(目前股份总数为截至2025年4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股本结构表的公司股份数)具体变更原因如下: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丰山转债”于2023年1月3日
开始转股。本次注册资本增加是由于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5日可转债累计转股1,524股所致。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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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808版)

